2018年城管执法大队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管理综合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8 17:45: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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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管执法大队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管理综合整治的通知

城区管理执法大队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管理综合整治的通知  
  
广大市民及个体经营户:  
为了进一步强化城区综合管理,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全力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实施方案》创卫发(2012)3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从即日起,我们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从美化、亮化、净化的角度出发,对城区市容环境实行全方位的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城区内所有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必须严格落实“门前六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包绿化、包亮化、包净化)责任制,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并自备垃圾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倾倒,同时,要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定期清洗粉刷建筑立面并及时清除所属范围的各类数字小广告,确保所属范围美观整洁。  
二、城区内所有摆摊设点者严格按市场规划自觉进入秀容市场、兴荣市场、北盛农贸市场守法经营,严禁在城区街道游动经商、占道设摊;所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必须进店经营,严禁店外设店、店前堆物,严禁在临街建筑物、墙体、树木上张贴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及各类宣传品,严禁从事占道维修、加工、废品收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严禁使用高分贝音响招揽顾客,严禁占用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临时庆典活动。  
三、城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按标准实行围栏作业,封闭管理,所有建筑材料全部进场存放,排列整齐,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统一规格的公示牌,出入施工场地的建筑运输车辆一定要密闭遮盖并按批准的线路和时间通行,严禁随意抛洒倾倒建筑渣土垃圾,确保施工场地周围干净整洁。   
四、凡在县城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建设单位或个人要事先向城建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并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所有建设项目自本通知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岚县城区管理执法大队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3a2b6f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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