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山西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驻晋监[2009]105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发布日期】2009.06.12
【实施日期】2009.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驻山西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驻晋监〔2009〕105号)
各处室,机关党委、纪委,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山西专员办政务公开,加强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建设,保障网站频道安全运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6]10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发[2008]56号),结合山西专员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西专员办网站频道由财政部统一建设,并链接财政部主站,同时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xi.gov.cn)上与我办门户网站实现链接。山西专员办通过后台形式实现网站频道的信息更新、发布、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f9b098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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