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2 09:13: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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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

河南世通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会民

国家卫生健康委5月8日发布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国卫法规函〔2020〕204号)。

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意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关亮点解读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卫生法)。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共分10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有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个章节。其中前面8章内容均是围绕医疗卫生与健康领域当中的一些基础性的制度来规定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主要内容包括:8项权利,15项机制,18项体系,26项制度。参见本文后附图

可以说,这部法律是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进行了一个全景式、全方位、全周期的概括。这部法律在今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尤其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领域推动全面依法治理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1、“健康权”首次入法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4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宪法当中有要保障公民健康权的规定,但是宪法作为一项母法,没有进一步明确国家怎么样去保护公民的健康权。而这部法律从民事权利、社会权利等角度充分界定了健康照护中国家义务的内涵。是一部不可多得的高质量法律,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以法律的形式激活了宪法里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健康权。

2、明确规定公益性原则

卫生法第三条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第40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这部法律强调公益性,就是要求‘病人利益最大化’,不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疗机构,都应当如此。这证明政府坚持了一个方向,就是不把医疗当作一个挣钱的市场。

3、依法保护医护人员

截至2018年底,我国医疗卫生人员总数达952.9万人。2012年以来,我国不断升级对“医闹”“伤医”行为的处置力度。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多处阐明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例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此外,该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

立法明确医院属公共场所,意义重大。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这样就可对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人员,适用刑罚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和威胁公共安全罪,升级对医护人员安全保护力度,震慑伤医辱医者。   

4、心理健康服务等专业就业前景广阔

抑郁、焦虑、失眠、躁郁……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受各类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困扰的成年人占总体人群的16.57%,但每10万人仅有不到3名精神科医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合格的临床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职业康复师等缺口更大。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明确提出: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法律还特别强调了加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法律旨在打造“健康—亚健康—疾病”的多阶段、全过程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过去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问题往往被忽视,此次立法做出相关安排,是巨大的进步。

5、安宁疗护服务有法可依

安宁疗护即临终关怀,旨在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这部法律将有助于健康产业尤其是老龄健康产业发展。

6、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

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源头防控、综合治理,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传染病的危害。

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

7、多方面加大力度扶持基层

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

8、医疗人才培养全科医生是重点

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

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9、医师执业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国家对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人员依法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10、鼓励支持社会办医

利好政策:至少有四个方面:

(1)允许政府从社会办医机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法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这也就是说,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参与医联体

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3)政府鼓励医养结合等,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机会

卫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

这些方面目前是资源稀缺的,政府办二级即二级以上医院看不上顾不上,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做不了,正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介入的窗口期。

(4)国家给予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待遇并鼓励二者全方位合作

(5)卫生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

社会力量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附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ecb277df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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