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控制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0 12:44:1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2018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控制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XX区XX街道办事处  
大气污染控制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区大气污染控制区环保网格化工作部署和治理要求,为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污染指数,本着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突出重点、科学治污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所辖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坚持“绿化硬化全覆盖、粉尘治理全覆盖、排放治理全覆盖、环境卫生无死角”四项刚性原则,对所辖示范区内所有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庭院深度保洁,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实现软硬覆盖,所有燃煤锅炉、窑炉、饮食炉灶全部拆除或改烧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筑物楼顶绿化、立体绿化试点工作。  
二、任务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1.8米 。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 4.0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3.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5.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6.示范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7.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8.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9.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10.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11.城区管线工程施工应采用顶管式施工法,不得破损路面。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13.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4.施工工地围墙内的保洁由施工单位负责。对于扬尘影响范围大的施工,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二)配合区城管局做好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5米 的围挡。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7.拆除工程完成后,垃圾渣土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8.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三)配合区城管局、发改局做好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1.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3.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四)配合区城管局、环保分局做好堆场扬尘防治  
1.所有煤堆、料堆、灰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防尘措施。  
2.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3.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4.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五)燃煤污染治理  
1. 配合区发改局拆除所辖示范区内所有生产分散燃煤锅炉;配合区住房保障局拆除所辖示范区内所有采暖分散燃煤锅炉;配合区卫生局拆除餐饮单位及单位食堂的燃煤大灶,改烧天然气、电、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  
2. 配合区城管局禁止露天烧烤;配合长安环保分局,对室内烧烤要求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六)垃圾清除  
配合区城管局,集中对所辖示范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铁路沿线等部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除,不留死角。  
(七)庭院保洁  
1. 配合区城管局,动员辖区各单位、学校、企业、庭院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对所辖示范区内所有楼房楼顶进行彻底清刷,对玻璃幕墙、瓷砖等可冲刷的楼体全部进行清洗。  
2. 配合区教育局,对所辖示范区内学校操场进行硬化或绿化。  
(八)监测点位周边综合整治  
配合区住房保障局,对辖区内的房顶进行整治。  
(九)重度污染日应急措施  
按照市、区重度污染日空气预警要求,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  
1、配合区城管局对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  
2、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知并督查各网格履行应急要求的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办事处成立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组长,办事处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城管科、城管中队、民政科及各社区居委会主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调度、和检查工作。联系人:彭伟,邮箱:XXXXXX@163.com。  
(二)强化督导考核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制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辖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各部门、社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周五前将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有关领导。  
3.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上述各项措施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现实意义,全方位、大力度、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创建工作进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群众从自身出发改善大气环境,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培树大气污染示范区创建工作典型,大张旗鼓的宣传典型经验,引导群众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593089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bc.html

《2018年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控制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