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20 15:45:4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和休假制度。公司每月根据员工的考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缺勤情况和其它违纪酌情扣减工资,为此员工应尽力保证出勤和避免过失。

第一条 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7小时,并据此进行出勤管理。具体作息时间为:

下班离开岗位前,员工应对自己的工作场所进行整理、整顿,保持清洁的卫生状态以便第二天正常工作。

第二条 打卡规定

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全体员工实行考勤打卡制。实行打卡制的,每日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共打卡两次。

周一至周五,每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9:00 之前和下午 18:00 以后;上午 9:00 后打卡者即为迟到;下午18:00 前打卡者即为早退;未经获准而缺勤没打卡者,即为旷工。

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管理,员工正常上下班、加班及外出必须打卡。发现考勤机因故不能打卡时,应立即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考勤机如实记录员工考勤情况,综合管理部也将严格按照考勤记录进行统计,并作为员工每月岗位工资、年终奖发放的依据。因此任何种类请假都应提前经公司分管的高管认可并填写相应表单,及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先休后补,不填写表单或未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表单,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对考勤有疑义均可与综合管理部沟通,在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时,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第三条 月度考勤

考勤周期:当月 26 日至次月 25 日。考勤员应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统计整理上月考勤情况,填写《月度考勤汇总表》并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审核,领导审批,此统计表将作为员工工资发放依据之一。综合管理部于每月月底前,将统计完成的月考勤汇总情况及员工《考勤表》上报部门主管领导,必要时上报公司总裁查阅。同时将《考勤表》、《请假审批单》、《加班申请审批单》、《年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外出单》等汇总存档。月计薪天数=21.75 天。

出勤率=(应出勤天数-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

第四条 考勤细则

(一)员工外出规定

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培训、或到外地出差而没能打卡的需填写《外出单》并经上级领导批准,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外出时确定下班前不能回公司打卡的,离开公司时必须打卡。

(二)加班规定

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员工必须打卡。每月 26 日以部门为单位将员工加班天数报给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打卡记录核对加班天数后备案。加班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指标,总体考评。加班到 21:30 以后的,可乘出租车回家,车费单位给予报销;加班到 22:30 以后的第二天可晚到岗 1 小时。

(三)事假

员工请事假单次最少1小时,员工请事假,需提前 1 天填写《请假审批表》,按准假权限办理准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批准后,《请假审批单》必须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没有填写《请假审批表》的按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无薪酬,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四)病假

员工每月休病假超过 1 天以上的,应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化验单和病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按 70%计发当日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病假工资(扣除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需出具到医院就诊的所有材料和单据。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超过六个月,停发病假工资,从超过之日起享受疾病救济费(期间不计算工龄),疾病救济费标准:扣除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连续病休六个月以上申请复工的,需试工两个月。

(五)婚假

正式员工持结婚证可享受 3 个工作日的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后的 6 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产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小孩的,深圳市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80天的奖励假,一共是17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职工:产假期间给与男方看护假15天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七)丧假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父母故世,可享有 3个公历日的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赴外地奔丧的,增加 1 天路程假。

(八)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区域内所发生的和生产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需要就诊、治疗的假期为工伤假。工伤须有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并经属地劳动社会保障中心工伤管理部门认定。工伤休假期间,按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公假

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给假半天;孕妇产前检查给假半天(凭医院检查单);凭街道通知,携带子女进行免疫注射或检查给假半天;产后一年为哺乳期,每天 1 小时哺乳假;上述公假按出勤对待,不扣工资。

(十)年假

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受带薪年假,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经营需要无法安排年休的,可跨年度安排。不同的司龄,年假天数安排如下: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0天以上的。

(十一)旷工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旷工:

(1)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 2 小时的;

(2)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休假的;

(3)公司依法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后,员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4) 其他类似上述行为的。

2、旷工的处罚:

(1)员工每旷工一次,提出书面警告,罚款 500 元。

(2)年累计旷工超过 3 天(含)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十二)迟到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迟到一次书面警告(纸质或邮件方式);

2、迟到第二次起,不超过 1 小时,罚款 100 元/次;超过 1 小时罚款 200 元/次;

3、年累计迟到超过 3 次(含),计入年终考评,另行处理;

4、忘打卡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表单类型及考勤审批权限

(一)表单类型

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需填写《请假审批表》;员工请年假需填写《年假审批单》;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单》。

员工休假前需将自己手头工作与部门相关员工进行交接,并在相关表单内注明。如遇紧急情况未能填写《请假审批表》,请于休假前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上级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考勤类表单要在请假、外出、出差等发生前或发生后 1 天内交综合管理部备案,禁止月末集中补考勤单据。不能及时交考勤单的按事假处理。

(二)考勤审批权限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深圳前海旭海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26e4b4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72.html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