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doc

发布时间:2020-05-22 10:05: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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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曹杨中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应急预案

 

 

总预案

 

 

一、建立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杨琳(校长)

副总指挥: 许晓芳(副校长)、郑琦峰(副校长) 、章徇(副校长)

指挥部成员: 叶玲(办公室主任)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胡开田(教导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二、建立学校应急事件预警系统。

学校校长室、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教导处、各班主任等人员。

三、建立学校应急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

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班级、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校长室、政教处、普陀区教育局,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教育局长、分管局长、局办公室及职能科室。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一天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上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机构和职责

设立曹杨中学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置处置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险情排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工作小组。

3.现场保护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学校、当事人要在依靠当地组织、群众力量,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四、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抢险,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之一:消防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消防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消防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消防法规定和《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消防事件是指学校教育用房、学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消防因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郑琦峰(副校长) 、章珣 (副校长)

成 员: 叶玲(办公室主任) 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胡开田(教导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校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政教处每学年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或灭火演练。

2.图书阅览室、化学危险品存放室、实验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组织老师、学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进行学生自护疏散、老师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四、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公安部门(110),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消防部门(119),同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相关人员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镇政府、教育局汇报。

同时要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一天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上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确保学校因发生火灾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可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联络组、安全疏散组、救护警戒组、灭火行动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开展扑火工作。

2.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立即向学校领导、办公室报警;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

学校立即启动消防灭火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2)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就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消防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消防事件的组织及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消防队等)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消防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之二:食物中毒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得处置学校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备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和《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如大面积学生呕吐、腹泻等事件。

二、建立学校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

郑琦峰(副校长)

章徇(副校长)

成 员: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

胡开田(教导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突发师生食物中毒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谏言献策。学校突发师生食物中毒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严格把好食品进口的卫生关和出口的安全关。包装食品必须具备九要素(即品名、厂名、详细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规格、原料配制、执行营养等),否则不予进货。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色、香、味等性状。

2.食品要完善“留样菜”制度,每一种菜必须留样并保持在低温下,48小时后定时更换。

3.建立“师生食物中毒”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应急机动小组,制订相关工作机制,行动准则,对“师生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小组和应急机动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区颁发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学习资料。

4.建立“班级(教师办公室)——学校——教育局”的信息网络,一旦出现疑似中毒师生,班(室)信息员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再向上级报告,并以最快速度把中毒病人送入医院救治。

四、建立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知情者、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医院(120)报告,同时要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一天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上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启动救援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师生食物中毒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师生食物中毒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助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一旦发现师生有食物中毒疑似病人,班级(或相应教师办公室)应当15分钟内报学校,学校应1小时内报镇政府和普陀区教育局。

(1)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进入状态,先将疑似病人速送就近医院就医,同时即刻通知相关家庭,并做好家庭人员的思想工作。

(2)立即摸排是否还有可疑中毒师生,同时稳定好师生的思想情绪,避免出现混乱。

(3)立即封存可疑食品,急速派专人把可疑食品送到食品防疫中心进行化验。

(4)对中毒病人立即进行慰问,做好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师生食品中毒调查工作,由处理突发师生食物中毒的组织及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师生食物中毒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之三:交通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的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突发交通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校车辆或者学生周末回家和返校时乘坐的车辆在行驶运输过程中,突然发生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者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因工作需要,学校师生外出时所乘的专用车辆在承担运输任务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学校师生员工在回家和返校过程中,所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师生员工人身有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

3.校车、接送车在执行公务的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司乘人员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交通事件。

4.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学校师生乘坐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件。

5.由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学校交通事件。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学校)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师生所属情况而定。突发交通事件出现后,各学校负责人应在向普陀区教育局汇报的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 、郑琦峰(副校长)

成 员: 叶玲(办公室主任)

陆蔚(办公室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交通事件。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阻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阻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货运车、自备车、残疾车等,对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要督促学校经常向车主宣传保证良好车况,依法安全行车、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上客的知识。

2.加强对学校师生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学校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司机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经常教育司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乘车师生要加强对司机依法规范行驶的监督,针对在道路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和司机的不安全行驶习惯要多提醒,多反映,多教育。

四、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知情者、当事司机或者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须向医院(120)、公安交警部门(110)立即报告。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镇政府普陀区教育局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镇、普陀区教育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学校领导须亲临现场(如遇出差,须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要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自已必须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4)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5)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抚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的组织及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之四:传染病防治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杂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的范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二、建立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郑琦峰(副校长) 章徇(副校长)

成 员: 叶玲(办公室主任)

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突发传染病发生后,能客观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健康教育。

各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各校要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2.各校应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

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四、建立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普陀区疾控中心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镇政府普陀区教育局汇报。

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传染病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应急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以内,书面信息报普陀区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普陀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消毒。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封闭。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停止一切大型人员集聚活动,停止校外机构在学校内进行的各类活动。

组织校内预防性接种疫苗、服药等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传染病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传病的组织及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传染病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之五:暴力侵害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暴力侵害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学校暴力事件的范畴

学校暴力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校师生员工为侵害对象的或师生员工实施侵害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事件,主要指凶杀、强奸、抢劫、恶性群架、重大盗窃和其它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及师生员工打架斗殴及师生员工意外死亡、自杀、出走等治安事件。

二、建立学校暴力突发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郑琦峰(副校长) 、章徇(副校长)

成 员: 叶玲(办公室主任)

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暴力事件。暴力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谏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三、建立保障机制

1.信息报送

学校暴力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公安部门(110)和校长,学校必须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事故发生后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向镇和有关公安部门信息报送时限:一般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1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暴力侵害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15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暴力侵害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事件;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暴力侵害事件时,现场指挥组织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1)发生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时,学校领导须亲临现场(如不在校,须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要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了解事故情况,及时组织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置中设置的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组织撤离疏散危险区内的人员,把损失降到最低。

(4)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实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保护,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排工作。

四、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及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学校、有关教师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之六:校外活动安全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是指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参加的旅游、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及其他校外集体活动中突发的安全事件。

二、建立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郑琦峰(副校长) 、 章徇(副校长)

成 员: 叶玲(办公室主任)

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坚持逐级审批制度,学校校外活动应坚持就近徒步原则,跨镇活动应报普陀区教育局审批。

2.学校进行校外活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3.学校外出前必须提前到活动场所排查不安全因素,应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学校外出活动必须配备学校领导,并按每班至少两名的数额安排教职员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救、救灾等未成年人不宜参加的活动。

6.禁止全体师生员工绝不能到自然河道中游泳或进行其他活动。

7.若确需用车时,领导必须亲自带队,各个环节专人负责。严禁租用证照不全、状况不良和非载客用途的交通工具。学生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预防交通安全事故。

四、建立突发校外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学生,同时应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报告镇校、总支和普陀区教育局。并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巡警部门(110)消防(119)、卫生急救(120)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学校领导及有关干部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召开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助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预案。

4.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当接到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时,学校领导须亲临现场(如遇出差,须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校总支和普陀区教育局汇报。

(2)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助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人,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4)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5)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抚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

2.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随队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回避脱逃手段。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校外活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置预案之七:体育活动事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体育活动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是指学生在教师组织的体育保健课、体育活动课期间意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

二、建立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预警系统

1.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琳(校长)

副组长: 许晓芳(副校长)、 郑琦峰(副校长) 、章徇(副校长)

成 员: 叶玲 (办公室主任)

陆蔚(办公室副主任)

何毅俊(政教处主任)

李树勤(总务处主任)

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危险信号(利用校园广播、哨声或口令),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体育活动事件。突发体育活动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并建立健全的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突发事故和事件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对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建立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体育活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镇校、总支和普陀区教育局汇报。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体育活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体育活动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体育老师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不得采取回避逃脱手段。

活动的组织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相关的责任老师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立即向校长或值日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或值日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对女学生发生的突发事情,在就地自救或去医院途中一定要由女教师陪同,如情况许可由家长陪同去医院。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体育活动事件的组织及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体育活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4年7月(修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1b604146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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