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深教[2009]78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9〕78号 2009年3月23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中学:
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继续实行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直接管理,各校自主实施的管理办法,执行《深圳市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详见附件3)规定的评价工作原则、评价工作程序和评价内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综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一)市教育局组织成立深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各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学生综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总结研究。小组成员由市、区教育局有关教育管理和信息技术人员组成,请各区教育局从教育科、信息中心和初中学校等相关单位推荐2名综评管理人员、2名信息技术人员参加。
(二)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综评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管。综评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监察等小组,加强对学校综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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