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市畜牧机关年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03 23:01:0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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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畜牧机关年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南江县畜牧食品局

2010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0.5分加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核实施

(一)绩效考核

1、平时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南江黄羊科研所)实行指纹考核制度,指纹录入时间上午上班830—900,下班1130—1200,下午上班230—300,下班530—600(若作息时间变更,另行通知)。在单位上班每月不得低于20天。外出、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视为出勤。

南江黄羊科研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勤以签到为准,下乡或出差,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核实认可为准。

出勤考核结果,分单位按月张榜公示,年终汇总。

2)工作业绩(20分)

根据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按季度考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公示,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受到县局及以上问责、通报批评,以及处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业务水平(10分)。

事业人员(含工人)除完成所担任岗位的本职工作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5篇以上畜牧业发展方面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3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含工人,除机关驾驶员)在年内必须撰写2篇以上,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1篇。局机关及卫监所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完成撰写任务计5分,发表计5分,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以开展试点示范为考核指标,具有中级职称的必须抓好5户以上示范户,具有初级职称的必须抓好3户以上示范户,以签订服务合同、开展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为依据,每少1户按比例扣分。

4)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10分)。

县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40分)

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元月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总结,于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

②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③群众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

⑤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二)确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结果,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别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根据考核量化标准,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公示

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上报考核结果

按要求填报《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人事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

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晋升职务。

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参加正常调资。

②扣发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③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降职。

④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十、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及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徐鹏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荣昌县畜牧兽医局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通知》(荣昌府发〔201162号)、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125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1251)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

(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21个镇街畜牧兽医站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1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本县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因素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例为90%(固定部分),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例为10%(考核部分),由各镇街畜牧兽医站站务会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主,具体按照《考核办法》执行。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绩效工资发放周期

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按县人社局和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按月进行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考核部分,实行按月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考核,年终发放。

五、考核分配方式

站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系统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8倍;副站长(包括抽借到局机关任科室副职)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系统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6倍。

年终单位考核为一等奖的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1.08计算;考核为二等奖的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1.0计算;考核为三等奖的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0.9计算。

六、其它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休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站上根据工作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照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和《荣昌县畜牧兽医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发放。

(二)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被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纳入本系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新单位起薪当月起按本人执行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

新参加工作且执行见习期工资的人员,执行见习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站长考核、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七、组织实施

(一)成立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动物防检科、畜牧业发展科、宣传与信息科教科、政策法规科、人力资源科、兽药饲料管理科、生态环保科、财务科、核心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镇街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畜牧兽医局镇街畜牧兽医站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相关职工为工作人员,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镇街畜牧兽医站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本方案由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荣昌县畜牧兽医局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通知》(荣昌府发〔201162号)、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125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1251)等文件精神,按照《荣昌县畜牧兽医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

(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90%部分根据各岗位对应职级按月发放

按照县政府《荣昌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荣昌府发〔201162号)文件附件2的标准发放。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10%的考核分配

抽借人员的考核内容以工作纪律为主,考核分值为10分,由局纪检监察室每月考核。上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局或科室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一次扣2分,上班期间违反规定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等发现一次扣3分,不服从工作调配,无理顶撞或吵闹行为的一次扣4分。站长、副站长、出纳由所在站站务会参照抽借人员考核内容及各站岗位责任制考核。

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的考核主要内容为工作任务,考核分值为10分,由站务会每月考核。考核要点见表1

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因病住院持有相关手续的不扣分,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休假期限内不扣分。考核结果每月公示,所扣金额纳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进行分配。

个人发放金额=个人岗位对应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月考核部分(10%部分)×个人月考核得分÷1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站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系统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8倍;副站长(包括抽借到局机关任科室副职)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系统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6倍。

年终单位考核为一等奖的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1.08计算;考核为二等奖的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1.0计算;考核为三等奖的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按0.9计算。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职务系数、考核得分数、单位考核等次系数进行量化计算。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1.单位考核

年终单位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各科室根据年初对各站制定的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评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镇街畜牧兽医站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单位绩效考核的最后得分将作为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的重要依据。根据各单位绩效考核的最后实得总分,分别确定各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定名次,分数相同的排并列名次,并依次递减下一个排位名次个数,设一等5名、二等7名、三等9名。考核分值详见表2

2.站长、副站长的考核

站长、副站长重点考核政治思想、履职情况、工作能力、协调能力、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成效等内容。站长、副站长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单位考核占70%,个人考核占30%。站长、副站长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站长、副站长绩效考核实得总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单位绩效考核实得总分×70%+[(个人量化考核实得分×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站长、副站长绩效考核要点见表3

3.出纳(兼职出纳)的考核

出纳(兼职出纳)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包括履职情况、业绩评价、政治思想、继续教育、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等内容。本站站务会根据本站岗位责任制和出纳人员绩效考核要点见表4,对本站出纳(兼职出纳)进行考核。

专职出纳人员绩效考核实得总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实得分×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兼职出纳人员绩效考核实得总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其他岗位绩效考核实得分×80%+出纳岗位考核实得分×20%)×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4.抽借人员的考核

抽借人员由借用单位制定其个人量化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借用单位对抽借人员绩效考核要点见表5,其绩效考核最后实得总分计算公式是:

抽借人员绩效考核实得总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实得分×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5.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的考核

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包括履职情况、业绩评价、政治思想、继续教育、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等内容。本站站务会根据本站岗位责任制和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要点见表6,对本站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人员进行考核。

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得总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个人绩效量化考核实得分×70%+个人民主测评算术平均得分×30%+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二)奖惩加减分部分。

在上述分数以外设置,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奖励加分

1)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10分、市委市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奖励3分、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奖励2分、镇党委政府表彰奖励1分。

2)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2分。

3)代表重庆市、荣昌县参加畜牧兽医工作现场检查、工作汇报的人员,检查验收合格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

4)晋升一级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助理执业兽医师得1分,取得国家认可比原有高一级文凭的或取得国家执业兽医师的得2分。

2.惩罚扣分

1)代表重庆市、荣昌县参加畜牧兽医工作现场检查、工作汇报的人员,检查验收不合格者,每次分别扣3分、2分。

2)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每次扣3分;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的,每次扣2分。

3)因个人原因被国家、市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的,扣10分,个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被县级通报批评(含纪委、监察局、效能办、目标督察办等)和新闻曝光的,扣5分,同时扣发1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4)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的经查实每次1分,引发行政诉讼的每次扣5分。

加分项目由个人申报,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认定。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个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系统个人考核系数总和)×个人考核系数。

个人考核系数=个人职务系数×绩效考核分数×所在单位考核系数÷全年考核月数×全年个人实际工作月数。

个人职务系数=(原任职务系数×任职月数+调整职务后系数×任职月数)÷全年个人实际工作月数。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周期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进行,结合年终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进行,实行一次性考核,一次性发放。

四、病事假及处分处罚兑现绩效工资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的规定:

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2个月未达到4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2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90%;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4个月未达到6个月的,从次月起连续4个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人员的70%;病假、延长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从次月起连续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作按70%计发,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延长产假在两个月以下的,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单位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规定办理。

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的,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停发。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处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其次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标准的90%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同类同级人员的60%;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其次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标准的70%计发,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1.受县纪委、监察局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处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3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6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以上处分的,扣发当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两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畜牧兽医局内部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处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1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3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半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待确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期停发所有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又受到行政处罚的,按期限长的时间扣发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一)至(四)款中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指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因素部分(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因素的部分仍纳入考核)。

(五)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目标考核、主要领导考核、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本考核办法由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10%的考核要点

2.荣昌县镇街畜牧兽医站绩效考核分值

3.荣昌县畜牧兽医站站长(副站长)绩效考核要点

4.荣昌县畜牧兽医站出纳(兼职出纳)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5.荣昌县畜牧兽医站抽借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6.荣昌县畜牧兽医站防疫、检疫、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要点

7.荣昌县畜牧兽医站站长(副站长)民主测评表

8.荣昌县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

1

防疫岗位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10%的考核要点项目标准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完成比例(3分)

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差1%0.3分,扣完为止,

1%0.3分,最多加3分。

工作质量

免疫抗体合格率

2分)

1%0.1分,扣完为止

免疫密度(0.5分)

1%0.1分,扣完为止

操作规范(1分)

违规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仔猪口蹄疫

二次强化免疫(1分)

首免给仔猪母猪免疫口蹄疫、蓝耳病疫苗,填发仔猪母猪免疫证明,阉割仔猪,按标准收费并出具收据,缺一项扣0.2分,首免佩戴耳标每次扣1分,首免每次填写二次免疫时间扣0.5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二免给仔猪母猪免疫口蹄疫、猪瘟疫苗,二免佩戴耳标;免费发放仔猪驱虫药,二免与首免间歇时间在15-30天,缺一项扣0.2分;仔猪驱虫药未发放或收费扣0.5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服务到位及群众投诉

0.5分)

3天到位无投诉得满分,一次投诉查实扣0.3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协检和执行规范(0.5分)

未按要求参加协检一次扣0.2分,违反操作规范一次扣0.2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0.5分)

报告及时,措施得当,是否在免疫期,缺一项扣0.2分。发生疫情一次扣0.1分,如流行扣0.5分。

工作表现

是否服从站上安排

1分)

一次不服从站长安排扣0.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

注: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操作规范、仔猪口蹄疫二次强化免疫对每个防疫员按季度考核或按上个月考核。

荣昌县检疫(外检)岗位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10%的考核要点项目标准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任务完成

情况

任务完成比例(3分)

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差1%0.3分,扣完为止,

1%0.3分,最多加3分。

检疫工作

质量

认真查验免疫证明及标识

1分)

免疫证明及标识与实际不符,

查实一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严格执行仔猪口蹄疫二次强化免疫的规定(0.5分)

对仔猪未实施口蹄疫二次强化免疫,出据检疫证明的,查实一次扣 0.2. 扣完为止。

负责辖区内各交易点畜禽的检疫及查验工作(0.5分)

未履行对辖区内各交易点畜禽的检疫及查验工作的,查实一次扣 0.2. 扣完为止。

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0.5分)

未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的,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监督货主或业主按相关规定实施消毒(0.5分)

未监督货主或业主按相关规定实施消毒,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出证规范

出具检疫证明,应按《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逐项认真填写,字迹清楚(0.5分)

出具检疫证明规范,字迹不清楚,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检疫证明必须由具体实施检疫的动物检疫员出具,不得由他人出具检疫证明(0.5分)

检疫证明不是由具体实施检疫的动物检疫员出具的,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严禁隔山开票(0.5分)

隔山开票,查实一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严禁头小尾大(0.5分)

头小尾大,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检疫纪律

必须持证上岗(0.5分)

未持证上岗,发现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着装规范,文明执法(0.5分)

着装不规范,不文明执法,查实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按时到点到场实施检疫(0.5分)

未按时到点到场实施检疫,查实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严禁乱收费,收费必须给

据(0.5分)

乱收费或收费不给据,查实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

荣昌县检疫(屠场检疫)人员岗位基础性绩效10%的考核要点项目标准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任务完成

情况

任务完成比例(3分)

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差1%0.3分,扣完为止,超1%0.3分,最多加3分。

检疫工作

质量

认真查验免疫证明及标识(0.5分)

免疫证明及标识与实际不符,查实一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凭有效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并经临床检查健康的畜禽才能进入待宰圈(1分)

无有效检疫证明、无畜禽标识、疑是疫病,查实其中一项,每次扣0.5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按规定实施宰前检疫,同步检疫(0.5分)

未按规定实施宰前检疫,同步检疫。查实一次扣 0.3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0.5分)

未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的,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监督货主或业主按相关规定实施消毒(0.5分)

未监督货主或业主按相关规定实施消毒,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出证规范

出具检疫证明,应按《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逐项认真填写,字迹清楚(0.5分)

出具检疫证明规范,字迹不清楚,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检疫证明必须由具体实施检疫的动物检疫员出具,不得由他人出具检疫证明(0.5分)

检疫证明不是由具体实施检疫的动物检疫员出具的,查实一次扣0.2 分,扣完为止。

严禁头小尾大(1分)

头小尾大,查实一次扣1 分,扣完为止。

检疫纪律

必须持证上岗(0.5分)

未持证上岗,发现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着装规范,文明执法(0.5分)

着装不规范,不文明执法,查实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按时到点到场实施检疫

0.5分)

未按时到点到场实施检疫,查实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严禁乱收费,收费必须给据(0.5分)

乱收费或收费不给据,查实一次扣 0.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

荣昌县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基础性绩效10%的考核要点项目标准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完成比例(3分)

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差1%0.3分,扣完为止,超1%0.3分,最多加3分。

检疫工作质量

出证规范(1.5分)

出证不规范,查实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严格消毒制度(1分)

不严格消毒,查实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验证查物(1分)

证物不符,查实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收费给据,严禁乱收费(0.5分)

乱收费或收费不给据,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畜禽

及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0.5分)

未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的,查实一次扣0.5 分,扣完为止。

做好检疫的记录记载,按规定保管存档(0.5分)

未做好检疫的记录记载,按规定保管存档,查实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履行职责情况

准时上下班,不脱岗

0.5分)

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是否吃拿卡要(0.5分)

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持证上岗,着装规范

0.5分)

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文明执法(0.5分)

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

2

荣昌县镇街畜牧兽医站绩效考核分值

单位

分值

备注

防检科

30

畜牧发展科

20

宣传与信息科教科

5

人力资源科

5

政策法规科

5

兽药饲料管理科

4

生态环保科

4

财务科

3

纪检监察室

5

办公室

4

核心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5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局党组

5

总分

100

3

荣昌县畜牧兽医站站长(副站长)绩效考核要点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政策法律法规(5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督导落实到每个职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新《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自觉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组织站内职工思想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每月不低于两次,每少一次扣正、副站长各1

履职情况

30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10分)

2.管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10分)

3.完成其他畜牧兽医专项工作任务。(10分)

站上无岗位责任制的扣站长5

工作表现及成效(65)

政治思想

1.认真执行上级决定,服从大局,政令畅通。(4分)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高尚,勤政廉政,作风正派。(3分)

3.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单位职工中有较高威望。(3分)

违者一次扣1

管理

水平

与能

1.政策水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畜牧兽医行业法律法规,依法执政水平强;遵守财金制度。(5分)

2.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国家发展畜牧业政策理论,有较丰富的畜牧兽医专业理论知识和行政管理知识。(5分)

3.管理水平。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作思路清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有力,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机制良好;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建设,促进职工全面发展。(6分)

4.职业素质。准确把握单位工作特点和内在规律,精通畜牧兽医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熟悉本行业工作质量标准,能深入第一线指导业务。(4分)

5.组织协调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综合协调能力强。(6分)

6.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4分)

搞好档案的管理工作,督促职工按时交账;出现一次不及时交账的情况,扣站长、副站长各1分。

工作

成效

1.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职工风气和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优良。单位管理规范、工作秩序良好(6分)

2.单位在畜牧生产技术指导、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阵地建设等方面各具特色、成效显著,在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13分)

3.单位法制、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职工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无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无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服务对象满意度高。(6分)

违者一次扣1

4

荣昌县畜牧兽医站出纳(兼职出纳)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政策法律法规(5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督导落实到每个职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新《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自觉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违者一次扣1

履职情况(30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10分)

2.工作有特色、有成效。(10分)

3.完成其他工作任务。(10分)

违者一次扣1

办公室工作(10分)

搞好办公室内勤工作

遵守办公室值班制度

违者一次扣0.5

工作任务(45分)

1、做好各种疫苗的保管和进出库统计工作。

2、报账员每月及时与会计交接当月发生的费用发票,做好票据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3、完善各类物资、票证的领发登记薄,做到每两月到县局进行一次票据核销,并随时接受检查。

1、搞好票证的管理工作,督促职工按时交账;出现一次不及时交账的情况,扣出纳0.5

2、遗失非经营收据、出县境检疫证明、定额收据按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外,另扣2

3、登记表册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

档案管理(10分)

做好站内各种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文件管理不规范、不齐整的扣1

5

荣昌县畜牧兽医站抽借人员绩效考核要点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政策法律法规(4分)

参加例会及各种业务法律法规培训

无故不参加每次扣0.5

廉洁自律(10分)

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违规一次扣1

工作能力(10分)

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

政治思想(20分)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10分)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10分)

违者一次扣1

组织纪律(20分)

上、下班情况

上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抽查脱岗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局或科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一次扣2分;上班期间违反规定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等发现一次扣3分;不服从工作调配,无理顶撞或吵闹行为的一次扣4

工作任务(36分)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所在科室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一次扣1

6

荣昌县畜牧兽医站防疫岗位、动物检疫(外检)岗位、

检疫(屠场检疫)岗位、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的考核要点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经济任务(30分)

经济任务完成情况(30分)

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差1% 1分,扣完为止;超1%1分,最多加30分。

平时成绩(50分)

每月考核得分(50分)

考核每月得分的总和÷考核月数之和×5

工作绩效

12分)

规模养殖场监管记录记载完善(2分)

免疫(程序)、消毒、生产记录、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完善,差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规模养殖场监管率(1分)

规模养殖场监管率100%,差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规模养殖场监管制度(2分)

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制度和养殖档案全部上墙,差一个扣0.1分,扣完为止

规模养殖场监管监管次数(1分)

挂牌兽医每月对规模场监管不少于2次,缺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规模养殖场监管引进动物申报及记录(1分)

督促规模场主动申报检疫、调运备案、隔离检疫,全面记录规模场动物调进调出情况,每个规模场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春秋防检查成绩(5分)

(春防成绩+秋防成绩)÷2÷20

动物检疫

(外检)岗位

产地检疫工作(4分)

认真开展验证查物工作,到场到点实施检疫,逐头逐畜健康检查,严格消毒工作。查实一次,扣0.5分,累加扣完为止。

监督检查工作(3 分)

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发现偷逃检疫行为不主动查处、堵截,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规范出证工作(3 分)

按要求规范出证,严禁隔山开票,查实一次扣0.5分,因出证失误给货主造成损失除赔偿外,另扣2分,扣完为止。

检疫记录记载工作(2 分)

按要求做好每次检疫记录,漏记,错记,记录不全一次均扣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工作绩效

12分)

屠场检疫

岗位

验证查物工作(3 分)

严格查验每车运载动物及其产品车辆,出现一次查验失误扣0.5分,扣完为止。

按规定实施同步检疫

未按规定实施同步检疫,查实一次扣0.3分,不足分在总分中扣除。

检疫结果处理工作(2 分)

不按要求处理,不及时上报检疫处理结果,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记录记载(1 分)

记录完整,差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消毒工作(2 分)

严格按要求消毒每车入境车辆,漏消毒一车扣0.5分,扣完为止。

出证情况(2 分)

按要求规范出证,失误一次扣0.5分,因出证失误给货主造成损失除赔偿外,扣2分,扣完为止。

动物检查站

检疫监督岗位

验证查物工作(3分)

严格查验每车运载动物及其产品车辆,出现一次查验失误扣0.5分,扣完为止。

记录记载,信息上传工作(2分)

记录完整,差一次扣0.5分,信息按要求按时上传,延传、漏传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检疫结果处理工作(2分)

不按要求处理,不及时上报检疫处理结果,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消毒工作(2分)

严格按要求消毒每车入境车辆,漏消毒一车扣0.5分,扣完为止。

出证情况(3分)

按要求规范出证,失误一次扣0.5分,因出证失误给货主造成损失除赔偿外,扣2分,扣完为止。

素质提高(3分)

参加例会及各种业务法律法规培训(3分)

缺席一次扣0.5分,培训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工作纪律

5分)

防疫岗位

是否服从站上工作安排(5分)

一次不服从站上工作安排的,扣1分,扣完为止。

动物检疫(外检)岗位、动物检查站检疫监督岗位、屠场检疫岗位

准时上下班,不脱岗(2分)

脱岗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持证上岗,着装规范(2分)

发现不按要求执行,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不吃拿卡要,文明执法(1分)

举报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合计(100分)

7

荣昌县畜牧兽医站主要领导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姓

测评项目及标准分

合计(分)

德(15分)

能(20分)

勤(20分)

绩(30分)

廉(15分)

主要评价政治品德、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心理品德等情况。

主要评价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是否正确、得当、合理、规范等情况。

主要评价工作态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勤奋敬业精神和劳动工作纪律等情况。

主要评价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数量、质量、效益、成果的水平等情况。

主要评价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克已奉公、廉洁自律等情况。

说明:1.测评范围为单位全体职工代表及服务对象代表。

2.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8

荣昌县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

测评要素

(15)

(20)

(20)

(30)

(15)

合计

思想政治素质高(13-15分)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17-20分)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17-20分)

工作实绩突出(25-30

清正廉洁(13-15分)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10-12分)

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13-16分)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13-16分)

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19-24

廉洁自律(10-12分)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7-9分)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9-12分)

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9-12分)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或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的失误(12-18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7-9分)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0-6分)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0-8分)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0-8分)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0-11分)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0-6分)

说明:1.测评范围为单位全体职工代表及服务对象代表。

2.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应城市畜牧局全员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其潜能,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系统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应城政发[2009]2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规范化服务型效能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通过全员岗位绩效考评,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强化又好又快的工作理念,提高又好又快的工作能力,养成又好又快的工作作风,讲求又好又快的工作成果,建设“守法、亲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

二、考评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评相结合,绩效考评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三、考评的范围和对象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班子成员的绩效考评,以《应城市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量化考核综合评价试行办法》(应办发[2009]1号)文件精神为主。

四、考评的主要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本局工作职能,确定个人岗位职责,明确个人年度岗位任务。以工作绩效为重点,综合评价“德、能、勤、绩、廉”表现,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给予评定。

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德”占20分、“能”占27分、“勤”占10分、“绩”占33分、“廉”占10分。其中81-100分可推荐为优秀(如德未达到16分或廉未达到8分则不能评为优秀),60-80分确定为称职,51-6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达到5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具体量化标准见附表)。

五、考评的主要方法

考评主要采取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定性考评和定量考评、自评互评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评

1、月考评。每月由个人对照岗位目标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局分管领导给予等次评价。

2、季考评。在月考评的基础上,每季度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相互评价,局分管领导给予等次评价。

3、半年考评。在月考评和季考评的基础上,半年集中组织考评测评,由考评工作小组确定个人绩效等次。

(二)年底考评。按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进行,结合年终总结和平时考评的情况,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等次。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通过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岗位管理机制。

(一)岗位绩效考评“好”(得分80分以上)的,作为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主要依据。

(二)岗位绩效考评“差”(得分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一般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并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实行轮岗、离岗培训、末位待岗等优化岗位管理的措施。

20093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2b47fba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b6.html

《县区市畜牧机关年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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