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园区合作协议书[含推介]

发布时间:2019-06-07 17:59: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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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商合同书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推介活动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等由附件载明。

一、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订立,有效期限至 月日。到期后如双方无其他约定视为自动解除。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根据本合同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招商宣传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如甲方提供材料发布后损害第三方利益,由甲方承担责任。

1-2 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费用。

1-3 指定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招商工作提供便利。

1-4 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前提下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

1-5 按照约定兑现乙方引荐落户项目中介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照甲方提供材料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招商推介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

2-2 承诺履行合同时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3 依合同收取费用。

三、保密条款

3-1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当承担因泄密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2 乙方推介给甲方项目,甲方不得泄露提供给其他单位;

3-3 如发生此类事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四、合同履行

4-1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服务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4-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3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4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4-6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7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8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五、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5-2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3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5-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八、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商务文件

一、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甲方需要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服务费用。

3、上述费用以 □现金 □支票方式 □电汇方式 支付。

二、合同内容

基础服务内容具体参见附件二


附件二:服务内容

一、宣传推广

1、线下推广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招商需求,在合作期限内为甲方在 举办 场精准招商推介会,参会人员规模不少于 人。

1-1需甲方配合内容

1-1-1 甲方需在推介会召开前 个月将推介会举办时间、地点、会议主题等基本信息通知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做好企业信息储备。

1-1-2 会议举办前 天,甲方需将会议当天所需推介材料、PPT、招商政策等资料提供给乙方。

1-2乙方服务内容

1-2-1 接到推介会任务后,乙方围绕推介会主题,邀请相关企业参会,参会企业人数不少于 人,要求符合甲方的产业定位。

1-2-2 会议举办期间,由乙方负责会场租赁布置,会议流程设计、会务安排、企业用餐;

1-2-3 根据每次会议实际需求,乙方可协助提供机票、酒店预订等服务,产生费用据实结算。

2、网络推广服务

2-1 广告推广

乙方在AA招商网首页为甲方发布广告,发布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数量:

2-2 载体推介

乙方将甲方载体信息在乙方旗下运营的选哪儿网招商平台上进行发布,提高媒体曝光度。发布数量: 个,推广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2-3 EDM招商周刊

乙方将甲方招商载体信息在招商网EDM周刊不定期投递到招商网注册用户邮箱,数量: ,人数: 人。

二、委托招商方案

1、需甲方配合内容

1-1 合作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进行招商活动。

1-2 合作期限内,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各类招商资料。

1-3 合作期限内,甲方协助乙方搜集载体信息,完成载体信息调研。

1-4 甲方协助跟进落户乙方提供的土地、楼宇、厂房、商业等项目信息。

2、挖掘项目信息

2-1合作期限内,乙方向甲方累计推荐意向项目不低于 个,包括实体项目、总部项目,要求符合甲方的产业定位。

3、配备招商人员

3-1 乙方配置 名招商对接人员,服务内容为帮助甲方约访对接相关项目;确认项目对甲方载体有一定意向;协助挖掘满足甲方招商方向的项目信息;协助推进项目至甲方载体考察直至项目最终落户。

3-2 相关招商人员需定期向甲方领导汇报工作,如甲方对招商人员工作不满意乙方将在 个工作日内更换新员工到位。

3-3 合作期间双方定期举办对接会,沟通项目进展。

4、中介奖励兑现

4-1 乙方为甲方引荐相关项目成功落户,则甲方必须支付相应中介费,中介费协议需另行签订。

4-2 如甲方未按中介约定支付中介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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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中介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帮助、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奖励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方式

1-1 乙方为甲方引进符合投资要求的企业,在园区落户或者注册。乙方引入企业介绍落户的企业,也视同于乙方引入企业。

1-2 乙方引入企业的扶持政策,由乙方制定并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引入企业扶持资金由乙方申请,甲方负责支付引入企业的扶持资金和乙方的中介奖励。

二、注册项目招商奖励政策

2-1 甲方按乙方引入注册企业(指不占用甲方载体资源仅仅利用甲方政策在甲方所在地交税项目)纳税园区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税(包含营改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扣除奖励给乙方引入企业的部分后奖励给乙方。

2-2 经甲乙双方商议同意,给予引入企业的部分税种(如:企业所得税)达到或高于甲方税收留成 的税收扶持政策,但其他税种未达到甲方留成 以上的税收扶持政策,甲方按引入企业缴纳的该税种地方留成部分扣除奖励企业的部分后,剩余部分的一半奖励给乙方,其他税种适用注册项目招商奖励政策的第1条规定。

2-3 引入企业与甲方见面后,经甲方同意将部分税种(如:个人所得税)甲方税收留成的 给企业作为税收扶持政策,但其他税种未能享受甲方留成 的税收扶持政策,则该税种乙方按照甲方税收留成的1%收取佣金。其他税种分别适用注册项目招商奖励政策的第1、2条规定。

三、物业项目招商奖励政策

3-1 乙方引入企业在甲方区域范围内租赁厂房、仓库,在甲方收到企业首笔意向金(定金、装修款、房租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引入项目租用载体的租金作为中介奖励;租期在一年以上、两年(含两年)以下的,给予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的招商奖励;租期在两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的,给予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招商奖励;租期在五年以上的,给予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招商奖励。如甲方为招商引资,给予优质企业客户租金减免,则给予乙方的中介奖励按照正常市场价格计算,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企业签订正式协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3-2 乙方引入企业在甲方区域范围租赁孵化器、加速器、写字楼,在甲方收到企业首笔意向金(定金、装修款、房租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引入项目租用载体的租金作为中介奖励;租期在一年以上、两年(含两年)以下的,给予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的招商奖励;租期在两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的,给予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招商奖励;租期在五年以上的,给予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招商奖励。如甲方为招商引资,给予优质企业客户租金减免,则给予乙方的中介奖励按照正常市场价格计算,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企业签订正式协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3-3 乙方引入企业在甲方购买载体,在甲方收到企业首笔意向金(定金、装修款、购买金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引入企业所购买载体实际成交价的 作为中介奖励。

3-4 引入企业在甲方区域范围内租赁企业厂房项目,需要甲方协助乙方同企业主签订代理协议。

四、土地项目招商奖励政策

4-1 甲方按土地招拍挂总价的 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

4-2 在乙方引荐项目缴纳土地款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兑现土地项目中介奖励。

五、重点项目

5-1对于世界500强项目或特别重大项目可以一事一议。

5-2单个项目的招商奖励额最高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注册类项目除外)。

六、其他约定事项

6-1 乙方为甲方成功引入的每一个企业,甲方都需与乙方签订一份《项目引入确认协议》,于每个引入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签订。

6-2 税收扶持政策兑现时间为每月一次,于下月前 个工作日内完成兑现和支付。

6-3 乙方享受奖励政策年限为甲方与引入企业的合作年限,即:各个引入企业在甲方园区的注册、经营年限。

6-4 甲乙双方应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并对条款内容予以保密。

6-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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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b66e97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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