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02 06:49:2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团籍管理办法

团籍管理即团组织依据团章对团员实施的组织管理。它包括保证团员权利、督促团员履行义务、教育团员不断增强团员意识、团组织关系的转接等工作内容。

一、团员证的管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证明,具体包括:团员的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接转等,并附有团费收缴卡、证明团员政治身份、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团员证由校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加盖骑缝钢印有效。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团员证由学生本人保管。

二、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

校团委组织部将在新生入学第一个月组织新生办理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工作,新生团员必须持团员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如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组织关系的,应按自动退团处理。转出和接纳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激情况,并加盖公章。

三、团员的发展

发展团员工作是团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团组织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性”工程。程序有:

1、本人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书; 2、必须有两个团员介绍人;3、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4、所在团支部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5、新团员在团旗宣誓;6、校团委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三、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校团委团务部在每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团籍注册工作,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本班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团委申请注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对其团员证予以注册。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缴团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认识并改正错误,可予以注册。否则作自动退团处理。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四、团员入党和超龄退团

按《团章》规定: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党员保留团籍,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办理解离团手续时,由校团委在其团员证上“团员超龄离团”栏内注明超龄离团时间,另加盖公章。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团员离团,团员证可以作永久纪念,但不得继续使用,由本人妥善保管。

团籍管理制度

  凡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必须办理团籍注册,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便取得了团籍。对团员的团籍管理及团籍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每年必须办理年度团籍注册,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1、办理时间:新生为入学后的第二周至第五周,老生为每年四、五月份结合团员教育评议进行。
    2、办理办法:
    1)团员本人持团员证向所在团支部申请,并交一份书面小结。
    2 团支部应以组织生活的形式,在对团支部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和支部成员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新生团员过组织生活后可进行团员登记和注册。
    3)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以支部为单位由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填写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4)凡当年(两学期)没按时交纳团费和不过组织生活达到规定次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团员暂缓注册。如果能较好地认识错误,写出书面检讨,并补齐团费和年度小结的,团支部可视情在2个月内帮助补办注册手续。
    5)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由书面检查且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团支部视情在3——5个月内帮助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视为自行脱团。
    6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失效者应向团支部申请补发并交检讨书,然后凭团支部证明到校团委办理补发手续。失效后未向团组织申请补发者,应注销其团员证,按自行脱团处理。
    7)团员违反团的纪律,除受留团查看和开除团籍处分外,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团组织应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团员受留团查看处分,查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团组织收回;查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其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8)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填写《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登记表》,经团总支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备案。
    (二)组织关系接转
    团员由于学习或工作等原因,要转入新的团组织时,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由团员本人持团员证及转移证明向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毕业班同学凭团员证与毕业离校前两周内以团支部为单位到团委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凡未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等补齐后方可办理;新生入学后,集体办理转入手续。团支部应及时填写《团员登记表》,一份留本团支部,一份交团委备案。
    团员无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团组织关系,按自行脱团处理。
    (三)离团
    1、超龄离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应办理超龄离团手续。
    1)由团员本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团支部干部与超龄团员个别谈话,肯定他们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听取其对团的工作的意见。
    3)团支部在该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时宣布其离团并到团委办理有关手续。
    4)团委应在该团员的团员证上加盖团委印章,并在其入团志愿书中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存入本人档案。
    2、提前离团
    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如果本人提出离团要求,也可办理提前离团手续。
    1)由团员本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其提前离团。团支部同意其申请后,经团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申请人持团员证到团委办理有关手续。
    3)团支部应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的“备注”栏内注明提前离团的年、月、日,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团委备案。
    (四) 保留团籍
    1 下列团员、团干部,应该保留团籍。
    1)团员入党后,未满二十八周岁,应保留团籍。
    2)团干部入党后,及时转为正式党员,也应保留团籍。
    3)自费出国留学的团员和短期请假出国出境的团员,可保留团籍。
    2、办理办法:
    1)团员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团支部报团委审核后,由团委批准。
    3)自费出国团员应先填写《出国保留团籍预审表》,报团委审
    批。团员证交团委保存。
    (五)脱团
    1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便被视为自动脱团。
    1 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
    2 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2、办理办法:
    1 由团支部对团员进行批评和帮助。
    2 团支部应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的情况进行核实。
    3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做出除名决定,团总支审核,并报团委批准。
    4 团委在其入团志愿书“备注”栏中写明自动脱团的日期,同时收回团员证。
    (六)自行退团
    1、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办理办法:
    1)由团员本人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
    2 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布除名,并报团委备案。
    3 团支部应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备注”栏中写明退团的日期,同时收回团员证。
    2、劝其退团:
    团支部对不符合团员条件的团员,可劝其退团。
    办理办法:
    1)团支部对不符合团员条件的团员进行帮助教育和劝告。
    2)团支部对该团员作除名处理,报团委批准。
    3)团总支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备注”栏中写明退团的原因、日期,同时收回团员证。
    (七)团员的登记与统计
    团委下发团员登记表,一般由团支部负责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团委、一份团支部留底)。统计应以团员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统计要真实、准确、及时。对已批准的新团员和转入组织关系的团员,要在半月内予以登记,对毕业、入党、退团、脱团、开除的要及时注销。团支部每学期要清理一次“团员登记表”,把准确数字报团委。团委每半年统计一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5db7df5022aaea998f0ff5.html

《团籍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