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叔侄奸杀案

发布时间:2015-12-31 10:16: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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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眸

王某搭车

当事人张高平回忆,2003518号晚上9点左右,他和侄子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17岁的王某经别人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

王某本来是到杭州西站,她姐夫来接她,我们一般到上海,都走绕城高速。就是一个小女孩,我不放心,我就叫我侄子把她送到杭州西站,结果到了杭州西站没人来接,对方又叫她自己再打的到钱江三桥一个某某地方,再与他联系,到那个立交桥让她下车了,我们就到上海去了。

突然被抓

这之后,张高平和张辉驾驶货车进入了沪杭高速,前往上海。但几天后,二人却突然被警方抓捕。原来,2003519号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里发现一具女尸,而这名女尸正是518号搭乘他们便车的女子王某。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是当晚开车搭载被害人的张辉和张高平所为。[2] 

酿成冤狱

后在公安侦查审讯中,张高平与张辉交代,当晚在货车驾驶座上对王某实施强奸致其死亡,并在路边抛尸。20044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200410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此后,狱中的张高平、张辉均坚称自己无罪。张高平称,杭州另一起杀人强奸案中的凶手勾海峰系此案嫌疑人。而张辉称,曾在狱中遭遇牢头狱霸袁连芳的暴力取证。

但是,这些判决,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有的是二人的供述。不过,张高平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交待”了,但是,在服刑期间,即便是有减刑的机会,他也坚持不认罪、不减刑,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张高平认为这么多年的经历,熬了10年都没有说过自己犯罪,说过一次给我减刑都不要,要我写个犯罪事实出来,不要说给我减刑,你把我放出去我也没法写。

既然坚称无罪,那么当初张氏叔侄为什么还要做出有罪的供述的。张高平说,这些供述并不真实,因为在被羁押期间,他遭到了公安部门特别方式的询问。

复审无罪

在监狱中,张高平发现了自己案件的若干疑点,经过他本人及家属的申诉,201222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326日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高院回应

20133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案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至此,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误羁押已近10年。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浙江公安”发布消息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e02621350e2524de5187e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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