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0:35: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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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5]6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2015]7号),设立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称市卫生计生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部门在职人员情况:市卫生计生委机关行政编制为6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编制14名。
机构设置:市卫生计生委设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法制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综合监督处(食品风险监测管理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保健处、中医药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和人事处等20个内设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
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国家和省卫生计生部门安排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fe9e6a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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