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则被确定为“十一五”规划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
农村变革的新起点“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提出。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村变革的一个新起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第三次重大调整。
第一次调整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给农民,分权是其核心。
2019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为第二次调整,调整的核心是减负。
而站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看这个“新起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则更加清晰。
国际经验表明,农业衰落和农村凋敝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比较普遍的现象。
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三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矛盾累积到今天已演化成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大局的焦点。
正是在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这样的宏观背景,催生出跳出“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96d372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3b.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