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某中学绩效量化考核细则(doc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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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四十中学绩效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2010年4月22日由学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部分 :考勤要求,满分100分(占考核总分15%)
一、出勤情况
1、全学期出满勤(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5天以内)得100分。
2、全学期事假达3天,病假又达5天,得90分。
3、全学期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病假超过5天,每天扣1分,病、事假累计扣完100分为止。
4、上课迟到或早退1次(5分钟内,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扣2分,上不封顶。
5、旷课1次扣10分,上不封顶。
6、考课前捎病假,按事假处理(急诊除外);考课前捎事假,按旷课处理。特殊情况捎假,需经校长室集体研究后方可认定。
7、乱课1节,当事人双方各扣2分,扣完100分为止。
8、教师按要求办理了请假手续,行政未作安排,实行空堂问责制(按旷课处理),追究行政当事人的责任。
9、教职工外出学习、开会,一天内自己安排调课,一天以上由学校统一安排。
10、学校行政领导、财务人员等参加上级组织临时安排的工作,该同志当日的课程经校长室研究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11、全校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上下午进行指纹认定签到和签退,每月允许有5次漏签,超过5次,从第6次开始,每漏签1次,扣0.5分。
12、全学期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另加10分,在“其它绩效补助”中发放。
二、出席会议(含集中学习)
1、学校会议或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和签退制,每缺席1次扣5分,扣完50分为止(已办理了病、事假手续者除外)。
2、会议(集中学习)迟到1次或早退1次,各扣3分,扣完50分为止。
3、签到或签退均不得由他人代签,违者,每次双方各扣5分,扣完50分为止。
4、学校安排教师出差或其他临时性工作,该教师按正常出席会议(学习)处理。
5、校本培训学习,每半天按两次会议处理。
三、监考和阅卷
1、教师监考请假,事假,每节扣3分;病假,每节扣2分;教师无故不参加监考,每节扣10分;与出勤扣分叠加计算。
2、教师阅卷请假,事假每次扣10分;病假,每次扣5分;教师无故不参加阅卷,每次扣20分;与出勤扣分叠加计算。
3、教师监考和阅卷考勤均以每次全校教师应承担的平均节、次为参照。
第二部分:工作量要求,满分100分(占考核总分40%)
一、工作总量(100分)
1、学科系数如下(节)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健康 | 信息 | 地方 | 实践 |
系数 | 1.2 | 1.2 | 1.2 | 1 | 1 | 1 | 1 | 1 | 1 | 0.9 | 0.9 | 0.9 | 0.9 | 0.9 | 0.9 | 0.9 |
2、行管及后勤人员工作量标准如下(节)
职务 | 校长 | 副校长 | 工会 | 学校办 公室 | 政教主任 | 教导主任 | 总务主任 | 团总支 | 教科主任 | 少辅 | 档案员 |
周工作量 | 满 | 8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5 |
职务 | 教务员 | 会计 | 保管员 | 信息员 | 教研 组长 | 保卫 | 兼职 试验员 | 微机 管理员 | 图书管理 及收发 | 后勤 | 年级组长 |
周工 作量 | 5 | 6 | 5 | 5 | 2 | 5 | 5 | 5 | 5 | 5 | 1 |
说明:
(1)男性在职人员年满55周岁,女性在职人员年满50周岁,另加2个标准课时计入个人总工作量。
(2)早操若由体育教师组织指导,每人每周计1.5课时,一个月按4周计算。体育教师早操缺勤,按实际做早操次数的平均课时补助扣除。
(3)行政(含行管)工作量系数均按1.0(标准课时)折算。
(4)跨课头(指跨年级、跨学科,即以备课课头为准)教学,以课时多的一科为本学科,另外为所兼的课为跨学科,每节按1.2记入课时总数。
(5)理、化等实验课,每节按1.2计算。
3、满工作量得100分。
4、教师工作量计分方法为:(教师实际授课节数×学科系数+兼职课时)×9分。
5、跨学科工作量计分方法为:(本学科节数×学科系数﹢跨学科节数×1.2×学科系数)×9分。
6、超工作量待遇:记满100分后,超出部分,按本部分的分值权重在“其它绩效补助”中发放。具体办法为:(工作量总得分-100)×40%×绩效考核奖总额(减去提取部分)÷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
第三部分:教育教学过程,满分100分(占考核总分20%)
一、师德表现(30分)
(一)常规考核
1、教职工民主测评10分。学期结束前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师德互评,有效投票中除去五个最高分和五个最低分后,算其平均得分计入该项考核。
2、学生或家长评议5分。每学期由校长室会同政教处、教务处等部门组织学生或家长代表对授课教师进行一次师德师风评价,学生(家长)评价的标准和办法另行规定。
3、领导集体评价15分。每学期由校长组织副校长及其他中层领导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按15%(非教学人员按20%)的比例计入其该项考核。
4、正、副校长及中层领导由学校工会组织部分教师代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15%(专职校长按20%)比例计入其该项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分:
(1)体罚学生(以学生家长来校反映或学校行政值日记录为依据),每次扣10分,扣完30分为止。
(2)遵纪守法,严禁黄、赌、毒、行为。违者每次扣30分(以公安或司法部门登记立案为依据)。
(3)不私自向学生乱收费,违者每次扣10分,扣完30分为止。
(4)服从分工,顾全大局。违者每次扣10分,扣完30分为止。
(5)心胸宽阔,讲团结,讲诚信,不搬弄是非。违者每次扣5分,扣完30分为止。个人之间发生暴力冲突或不文明行为,每次双方各扣10分,各扣完30分为止。
(6)注意仪表,教态端庄。坐着上课每次扣5分,扣完30分为止。酒后上课每次扣10分,扣完30分为止。
(7)不私自接收外来学生,违者每人次扣5分,扣完30分为止。
(8)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受到上级组织点名批评,每次扣30分。
二、教学工作(40分)
1、认真拟写教学计划、教学小结及试卷分析,每项材料均不少于500字,并按时交教导处收档,得5分。少一项材料扣2分,扣完5分为止。迟交者,每项扣0.5分。
2、按区教研室要求分课时认真备课,教学目标、教学步骤、板书设计、教后感等栏目较全,得10分。
(1)每学期由教务处、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分别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予以评价,其中优秀12分,良好10分,一般8分,较差6分。“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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