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08:28:0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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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24

【实施日期】2018.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24

河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666号)精神,加强残疾预防组织领导,推进健康河北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努力提高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全省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

坚持立足基层,综合干预。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采取专门措施,实施重点防控。

坚持立足实际,科学推进。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选择推广适宜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提高残疾预防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残疾预防防控网络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逐步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网络,多领域、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同等收入省份中处于较低水平。显著改善康复服务。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服务保障,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治疗、干预意见。实施孕前优生服务,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服务,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妇联、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开展唐氏综合征免费筛查、严重体表畸形重大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诊断,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普遍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做好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检查与救治,逐步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开展新生儿访视、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健康咨询与指导、儿童预防接种。试点开展0-6岁儿童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筛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筛查覆盖率及转诊率、随访率、干预率。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采取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等预防控制措施,加强传染病监测与控制,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肝炎、梅毒、布鲁氏菌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2759ab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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