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
为引导大学生关注我国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大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公共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搭建交流平台,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
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原则上为浙江省内设有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参赛队员应为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MPA学生),分本、专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两组分别比赛,组别以参赛队伍第一负责人身份确定。学生参赛资格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审核。
2.参赛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参赛学校每校最多可选派5支参赛队伍,发起院校最多可选派7支参赛队伍,每个队伍一般由3-5名学生(含负责人)组成,鼓励研究生(含MPA)和本、专科生混合组队,每个队伍可以有1-2名指导老师,每个指导老师最多可以同时指导2支队伍。不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随意更换队员。
三、赛程赛制
1.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为各参赛高校组织校内选拔,按规定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复赛。请各参赛高校于2018年11月2日12:00前将本单位参赛选手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统一打包发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文件名为“学校名+参赛作品”,每支参赛队伍报名表文件名为“学校名+团队名+报名表”,参赛作品文件名为“团队名+参赛作品”,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
2.复赛、决赛两个阶段由大赛承办单位组织。复赛采取书面文本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书面文本匿名评审成绩即为复赛最终成绩,根据成绩高低,确定前20%的作品进入决赛。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决赛暂定于2018年12月1日(周六)举行。决赛时,复赛书面匿名评审成绩占40%,现场答辩成绩占60%,两者相加即为决赛最终成绩。现场答辩每支队伍约12分钟,其中团队陈述7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每队限派3人参加。书面文本和现场答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四、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团队实际调研撰写的公共管理案例。以团队为单位自主选题,一般由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两部分组成,通过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等方式对公共政策类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创新的、具有可行性的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案例分析报告正文要求10000字左右,参赛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楚、观点明确、格式规范,须为本团队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励予以撤销,证书予以收回。参赛作品文本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作者及指导老师等任何可以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分别按本、专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两个组别设置奖项。一等奖按不超过参赛总队数的8%设置,二等奖按参赛总队数的12%左右设置,三等奖按不超过参赛总队数的25%设置。设置最佳文本奖和最佳风采奖,进入现场答辩环节作品中书面文本匿名评审成绩最高者获最佳文本奖,现场答辩成绩最高者获最佳风采奖。设置竞赛最佳组织奖,组织奖数不得高于参赛高校总数的20%。
2.对参赛获奖队伍,由承办单位以竞赛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公布,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励,由主办单位盖章。
六、报名联系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郑志华:0579-********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傅李婷:135********
报名邮箱fz@zjnu.cn。
未参加过第一届大赛的院校,在收到通知后可加入到“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微信群中,便于联系与交流。
附件:
1.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报名表
2.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评分细则
3.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4.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章程
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
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竞赛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
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报名表
附件2
书面文本评分细则
(满分100分,权重:40%)
现场答辩评分细则
(满分100分,权重:60%)
附件3:
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一)案例分析报告正文要求
案例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尾注、附录等部分组成。案例正文以10000字左右为宜。案例要基于真实事件,正文要对案例进行完整的描述,突出真实性、代表性。
由于要匿名评审,案例分析报告正文请勿出现某某大学(学院)某某同学等作者及所在学校信息。格式要求如下:
(1)中文题目(四号黑体),副标题小四号宋体。
(2)中文内容提要(限300 字)、关键词(限3-5个)(小四号宋体)。
(3)正文(100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间距25。
(4)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其中一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加粗,二、三、四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
(5)参考文献(尾注,五号楷体) 。
附参考文献格式示例:
[1] 李晓东,张庆红,叶瑾琳.气候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35(1):101-106.
[2] ALEXANDER N,MYERS H. European Retail Expansion in South East Asia[J]. European Business Review, 1999,34(2):45-50.
[3] 马龙龙.流通产业组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60-61.
[4] ALEXANDER N.International Retailing[M]. Oxford:Blackwell Business,1997:23-26.
[5] 胡平.论企业文化[N].杭州日报,2003-02-25(12).
[6] 张志祥.间断动力系统的随机扰动及其在守恒律方程中的应用[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学院,1998: 55-59.
[7] 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251-265.
[8] 王斌.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M]//许厚泽,赵其国.信息技术与应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21-140.
(二)案例分析报告总体要求
1.理论明确。要明确分析案例所使用的有关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具。
2.思路清晰。要提出恰当的分析框架,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3.分析全面。要全面系统地分析相关背景、决策要素和政策影响。
4.对策可行。提出的政策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三)案例分析报告调研要求
鼓励参赛团队在初赛前,围绕选题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查访谈,系统地收集相关问题的一手资料,详细了解有关事件的发展过程、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厘清案例所处的社会背景,剖析案例涉及的各方利益,为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的撰写奠定基础。鼓励参赛队伍所在培养单位为参赛团队开展实地调研提供帮助。
附件4:
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旨在引导大学生关注我国公共管理实际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案例采编及分析辩论等比赛过程,提高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公共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同时通过比赛,为各校相关专业师生加强交流搭建平台。
第二条 竞赛由各发起高校本着“自愿参与、促进交流、合作多赢”的原则共同发起。
第三条 在竞赛纳入浙江省大学生学科竞赛体系前,大赛由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主办,各发起院校承办。竞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半年。省内有相关专业的院校也可向竞赛委员会提出承办申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竞赛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发起学校推荐相关学院主要领导组成,加强对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竞赛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6名。竞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竞赛章程、竞赛方案、评审规则;
2.确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3.确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4.确定竞赛承办单位;
5.处理竞赛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竞赛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浙江师范大学,负责竞赛的组织联络工作,做好大赛的宣传推广以及后期资料整理工作,指导承办高校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并向省教育厅申报A类科技竞赛项目。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名,秘书若干名,由发起院校有关人员担任。
第五条 竞赛设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各发起高校及相关单位推荐与学科专业有关的专家组成,由竞赛委员会审定聘请。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委员若干名。竞赛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为:
1.负责审定竞赛规则;
2.审定答辩专家;
3.审定试题;
4.认定评审结果。
第六条 竞赛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秘书处和承办单位从专家委员会中推荐非涉事高校专家组成,一般由3人组成,由竞赛委员会审定聘请。仲裁委员会工作职责为:
1.对有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承办单位成立工作组,负责竞赛具体组织工作。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经与秘书处沟通,聘请与学科专业有关的专家和教授组成专家评委组,负责制定竞赛实施细则、评审参赛作品、确定作品获奖等级、配合仲裁委员会处理竞赛过程中的异议问题;
3.负责组织命题工作;
4.负责具体组织竞赛活动;
5.负责筹集竞赛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 参赛对象
第八条 参赛学校原则上是设有公共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参赛队员应为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MPA学生),分本、专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两组分别比赛,组别以参赛队伍第一负责人身份确定。学生参赛资格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审核。
第九条 参赛作品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参赛学校每校最多可报名5个队,发起院校最多可报名7个队,每个队不超过5名学生,鼓励研究生(含MPA)和本、专科生混合组队,每个队1至2名指导老师,每个指导老师最多可以同时指导2支队伍。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随意更换队员。
第四章 赛程赛制
第十条 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为各参赛高校校内选拔赛,按规定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参赛选手以团队为单位,在选题范围内,自主确定案例。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进行案例撰写和分析。参赛队伍须针对案例情境、结合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的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省赛由承办单位组织,复赛采取书面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书面匿名评审成绩高低确定前20%的作品进入决赛。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书面匿名评审成绩占40%,现场答辩成绩占60%,两者相加即为决赛最终成绩。
第十一条 参赛作品一般由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两部分组成,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楚、观点明确、格式规范,须为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励予以撤销。
第十二条 参赛作品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作者及指导教师等任何可以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第五章 奖项设置
第十三条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本、专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两个组别设置奖项。一等奖按不超过参赛总队数的8%设置,二等奖按参赛总队数的12%左右设置,三等奖按不超过参赛总队数的25%设置。凡未进入现场答辩的作品,根据书面匿名评审成绩高低按比例评定三等奖。设置最佳文本奖和最佳风采奖,进入现场答辩环节作品中书面匿名评审成绩最高者获最佳文本奖,现场答辩成绩最高者获最佳风采奖。设置最佳组织奖,按每个参赛队伍和获奖成绩积分高低评选,组织奖数不得高于参赛高校总数的20%。
第十四条 对参赛获奖队伍,由承办单位以竞赛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公布,并颁发奖励证书,由主办单位盖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竞赛所需活动经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筹集:主办单位出资;承办单位资助;社会赞助。
第十六条 竞赛承办单位经竞赛委员会同意后,可寻求竞赛赞助,必要时经批准允许赞助单位冠名。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b2da781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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