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村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资金分配以及奖惩制度
(试行)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我镇辖区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开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全镇各村室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公共卫生工作实际情况,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及市、区《公共卫生资金分配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经我院公卫办研究,制定了一套包括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各村室全面工作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评。并依照本办法制定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发放标准如下:
资金补助=全镇补助总金额÷全镇总人口数×村服务人口数×考核得分百分比
奖惩如下:
一、每次考核评比后三名者罚款依次为200元、400元、600元
所罚资金依次奖励给前三名村室。
二、全年拿出总资金的10%作为年终优秀村室及先进个人奖励。
三、实施方案中扣除的部分补助资金直接计算到个人。
注:1、考核满分为100分。
2、村服务人口数为实际体检数,只有个人信息的不计入其内。
3、每次考核暂扣资金,与再次考核满意后给予补发,否则纳入总资金统一管理。
xx中心卫生院
2012-2-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fa8f7827284b73f24250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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