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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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家、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经过开展调研,经会议研究,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办发〔2019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区政府统筹安排,学校承担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2学校实施原则我校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满足学生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做到:服务有人管,辅导有教师,参加“社团”有活动计划,有组织,有指导教师全程跟踪,确保学生安全。
3、参与服务原则:①住宿生必须接受课后服务;②走读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三、服务对象、时间、内容、师资
1、服务对象:小学部一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2、服务时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中小学办学

行为的规定”中的要求,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6节课)。因此,学校规定,每周从周一至周五每天6小时以外(6节课),放学后开始延续2课时,下午1520——1700课后服务时间。
走读生如果不接受课后服务,第六节课放学后由监护人接回。3、服务内容(课程设置):课后服务主要包括:(1)教师辅导集中完成家庭作业。(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如舞蹈、音乐、美术、手工制作、跳绳、足球、科技制作、心理等。(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师资配备:具体负责学生课后服务人员主要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同时按程序按需聘请专业校外辅导教师。四、两点说明:
1、教师要继续优化作业布置,精心安排作业。每学科作业要精而有效。走读生要求必须在校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作业。
2、接受课后服务的走读生17:00放学,否则一律1510放学。

201992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681ddbf85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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