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经教育局检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开同虚设、执行不力的学校。
2、未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储藏室、加工室等专用房间的学校。
3、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的学校。
4、加工室卫生不符合标准的学校。
5、加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人员无健康证的学校。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理。
1、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照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损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造成恶劣影响。
3、对学生浪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有关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农村义务孝子贤孙学生营养不良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学校或个人。
2、发生农村义务教育工作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3、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事故的。
高庄小学储藏室管理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配备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储藏设备,并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
3、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4、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过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
5、存贮必须规范安全,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6、储藏室管理人员应负责整理储藏室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7、储藏室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8、储藏室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9、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储藏室物资试用试看。
10、除储藏室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藏室。严禁室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11、储藏室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储藏室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12、储藏室人员对物品进、出,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账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13、每月储藏室应盘点一次,检查收发数量是否一致。
14、储藏室物资如有损失等,应及时上报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15、储藏室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储藏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储藏室的安全。
高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加工制度
1、学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热心服务,忠于职守。
2、加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操作技术水平。必须身体健康,否则不得加工与操作。
3、严格加工操作程序。不得让学生喝过期、变质奶、冷奶、吃半生不熟鸡蛋。当加热的必须加热,当煮熟的必须煮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4、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5、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
高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食品接收制度
1、接货应做到准备充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验明日期、单据和凭证齐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了解货物的类别、特性、数量、件重等具体情况。安排和准备卸货场地及货位,准备卸货、搬运设备及劳动力;并通知检验员作好准备。
2、检验凭证。凭证检验的依据是供货合同和日期。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供货方式、时间、地点、包装标准、双方主管人签章。
3、货物检查和验收。首先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看有无受潮、进水、破损、变形、污染、有无过期等现象;核对到货品名、规格、型号、标志、数量、发货单位、收货单位等是否正确。如发现有不相符的现象,接收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室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领导处理。
4、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接收食品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须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方可入室储藏。
高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放与用餐制度
1、专兼职生活教师要具体负责学生每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发放工作,并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和用餐后的反响、动态。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2、专兼职生活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要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批评教育、恰当处理。
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工作人员要及时将食品发到学生手中,不得克扣、截留或转移蛋、奶为他人饮食。一旦发现学校要严肃处理。
4、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生活教师要经常对饮用早餐的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鸡蛋或牛奶有过敏者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做好工作,予以调整。
高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留样制度
1、供学生的每样食物都必需由专人负责,提前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未发现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发放。若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应当立即撤换处理。
2、留样牛奶每批次不少于二盒,鸡蛋不少于二个,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冰箱保存3天。
3、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后,才能解封处理。
4、认真抓好食品检验、留样、解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档案。
5、凡未检验的食品禁止配发。否则按《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高庄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华
副组长:许幼平 韩雪颖 周 明 刘 琦
成 员:廖桂花 田亚福 赵伯友 丁 倩
张荣红 高娜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56d7978a26925c52cc5bf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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