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30 01:38: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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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社会保险征缴和发放、事业人员招考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与管理、处理协调劳动关系、技工教育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处级建制。内设有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规划统计科、培训开发科、就业促进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信访仲裁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劳动监察科、农村养老保险科20个科室。下属单位23 个,归口管理单位一个(长治技师学院)。其中长治市失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长治市医疗保险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长治市人才信息市场、长治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为副处级参公单位,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治市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为科级参公单位,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考试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工考办为差额事业单位、高危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就业训练中心、翻译中心、人才信息中心、就业创业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注:此为2018年底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收入决算表

6、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我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员经费96325512.72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7975.74元;公用经费17396160.3元,其中基本支出4571889.24元。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2、三公经费公开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1143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7.88万元,较上年减少114.11万元,原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减少;2018年度支出1156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565.1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31.48万元,其中公务出国3.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1万元,公务接待10.39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8年我部门发生会议费22.35万元,较上年减少5.23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发生培训费119.77万元,较上年增加21.21万元,原因是新增技能大赛相关费用、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2018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数2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6个,接待人次39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所属长治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11家行政参公单位发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400.76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67.56万元,增长16.86%,原因是新增加一家行政参公单位等

13、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226.63万元、决算总额19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13万元、决算10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50万元、决算94.78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该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共有28辆公务用车。

2.房屋土地情况:负担面积16778.7平米(供暖)。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2018年我部门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4.99万元。

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按要求进度完成

评价结果:良好

(五)非税收入和基金执收情况

非税收入涉及项目有五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共一项。

非税收入涉及项目分别有:

14、2018年度我单位非税收入合计684420元,为收取的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201511日以前的单位欠费部分,设立依据为《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部分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费字【2012405号),征收方式为银行转账,标准为每份每月12元。

15、考核鉴定费,2018年收入共计6.08万元。设立依据是长人社发2018256),现金征收,标准:

16、职业技能鉴定费,2018年相关非税收入共计150.01万元。设立依据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现金、转账征收,标准:

17、考试收费2018年非税收入共计137.11万元(公务员考试收费、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一级建造师考试收费、经济师考试收费、执业药师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其中地市分成比例50%),征收方式为省里组织统一从网上报名缴费。依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

18、劳动能力鉴定费,依据是长发改费管发[2016]213号《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收费标准依据文件执行。

政府性基金项目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款,

设立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2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减化手续加快进度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劳社明电〔200922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发〔200889号),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由市财政根据县里提供数据拨付至我单位相关资金。

(六)其他: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006c2cc00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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