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首先要找准职责定位
刘 毅 广东省江门市市长
【期刊名称】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年(卷),期】2018(000)009
【总页数】2
市长谈:如何当好市长
市长作为地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是党政班子的重要成员,要带领政府系统全体干部落实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就必须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明确工作方位。个人体会,要当好市长,至少要做到四个方面的要求。
牢记角色定位。市长的角色定位,在上级党组织任命文件中是很明确的,就是市委副书记、市长人选、市政府党组书记。这三个身份都是要接受市委的统一领导的,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突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要求了市长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本来不应该存在定位不准确的问题。可是为什么有些同志把握不准定位,甚至在一些地方成为突出的问题呢?这主要是受“党政一把手”错误称谓的误导,认为市长和市委书记一样都是“一把手”,甚至认为应该平起平坐。关于这种说法,邓小平曾明确指出是不对的,只有“党委一把手”。因此,市长要自觉淡化“一把手”的观念,才能做到自觉服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般来说,党委总揽、协调人大、政协相对容易,难点在政府工作,市长要带头定好位,为党委发挥好统一领导作用作出贡献。
严守纪律规矩。政治规矩既有明文规定的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也有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政府工作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很多,包括地方组织法、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这些都要时刻牢记、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衡量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好不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党政两个主官团不团结。一旦出现党政不团结的情况,对一个地方的影响将是全局性的。在严守政治规矩、处理好党政两个主官的关系上,有三个现象必须防止:一是不能拿自己的长处与对方的短处相比较。书记、市长各自经历、性格等都不尽相同,没有可比性,而且人事安排是组织决定,就应该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互补短板,才能取得一加一大于二的好效果。二是不能形成书记管人、市长管钱管物的“势力范围”。市长的分工是市委决定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向市委汇报,听市委决定。具体方式上,大事要先汇报,书记同意后政府再决策实施;日常工作(包括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编委会、规委会、国土委员会等市长负责召集的会议)在事后报市委和书记阅知。如果要对外发表言论、著作文章等,必须严格按照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规定,报书记审定。三是要做到“三不”(即不另搞一套、不留一手、不另外拉一拨人),党政主官之间不能出现一丝的缝隙,否则全市上下就会分成若干条沟,工作就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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