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公示(全文)(DOC)

发布时间:2018-09-16 23:09: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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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公示(全文)

2012-11-23 15:13:01 来源: 网易房产 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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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月《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正式对外公示,根据规划,2020年广州将成为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到2020年广州的常住人口将达到1800万,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线路19条。目前规划正在意见意见反馈期,截止日期为20121221日。

2012330日《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获国家住建部批复,按照住建部要求,《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规》)成果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 

一、城市性质

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

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

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

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

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

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

保护历史传统文脉。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凸显现代特色风貌。以珠江文化生态带、传统中轴线、新城市中轴线为重点,打造传统与现代呼应的城市名片。统筹利用各类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具有多元、包容、创新精神的文化创意之都。

从安居到宜居,构筑宜居城乡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优化公共中心体系。全面提升花城绿城水城魅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城市

从二元到一体,实现城乡统筹

高标准、高起点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实现城乡规划全域覆盖。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健全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从粗放到集约,强化组团发展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各组团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促进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的协调互动,完善城市功能组团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职住相对平衡,强化紧凑集约发展,构建舒展的紧凑型多中心网络型空间结构。

重点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分流外来人口,提升人口素质。优化用地开发强度,引导居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的相对平衡,保障城市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空间结构

继续实施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的十字方针,促进城市空间发展从拓展增长走向优化提升,形成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多中心网络型城市空间结构。

一、一个都会区

是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主要承载地。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医疗健康、商务与科技信息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优化布局区域及城市高端功能;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提升都会区用地效益和环境品质。

二、两个新城区

指南沙滨海新城和东部山水新城,是带动率先转型升级的两个战略性新区。重点完善综合配套,注重提升新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实现居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协调及与产业同步发展,吸引人口加快集聚。

三、三个副中心

指花都、从化、增城三个副中心,是城乡统筹的重要载体。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承接都会区人口和功能的疏解,辐射带动镇、村整体联动、共同发展。

产业发展与布局

一、规划目标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推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有机融合。

二、产业布局

形成一核三带的产业布局。一核为现代服务业集聚核,三带为东部产业集聚带、北部产业集聚带、南部产业集聚带。

三、战略性地区

1、建设13个现代服务业战略性地区: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会展总部功能区、白云新城商贸文化功能区、白鹅潭现代商贸功能区、城市新中轴线高端服务业功能区、黄埔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天河智慧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广州南站商务区、越秀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南沙滨海新城核心明珠湾区、庆盛枢纽高端服务业合作区。

2、建设9个先进制造业及新兴产业战略性地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花都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龙穴岛港口物流基地、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规划目标

形成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公共中心体系,优化文教、卫生、体育、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

二、公共中心体系

形成两主、六次、多地区”(两个主中心、六个次中心、多个地区服务中心)的公共中心布局。两主将承担起为全国、广东、珠三角地区的服务职能,包括北京路传统主中心、珠江新城主中心(含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地区、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六次将发挥市域服务的综合职能,包括白云新城次中心、白鹅潭次中心、广州南站次中心、黄埔临港商务次中心、东部山水新城次中心、南沙明珠湾区次中心。多地区将发挥地区服务的综合职能,包括花都新华、从化街口、增城荔城、萝岗中心区、番禺市桥等综合职能型公共中心。

综合交通规划

一、交通枢纽体系

按照内三/外三枢纽总体布局,优化升级都会区内的广州火车站、广州东站和广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同时,加快建设外围片区的北部空铁联运综合交通枢纽(白云机场和广州北站)、东部(新塘)综合交通枢纽、南部(万顷沙)综合交通枢纽。

一、对外交通系统

1、航空

巩固白云机场在全国三大枢纽机场的地位,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新建第二航站楼和第三跑道,最终形成5条飞行跑道(4F等级飞行区)2个航站区,辅以公务机基地、海关监管区、联邦快递(FedEx)亚太转运中心、空港物流园区等。完成第二机场阶段性选址研究,已着手进行用地控制。

2、水运

强化广州港区域性枢纽港口和广东省、泛珠三角对外贸易口岸地位,成为南方地区最大的综合性枢纽港、我国沿海集装箱运输干线港。打造四大海港港区,即内港港区、黄埔港区、新沙港区和南沙港区,以及三大内河港区,即番禺港区、五和港区和新塘港区,完善水运相关设施。

3、铁路

确立全国四大铁路客运中心地位,成为辐射湖南、广西、贵州等泛珠三角地区的南方铁路主枢纽,国家高速铁路、城际轨道等干线铁路中心;加强铁路运输在广州市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引导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4、公路

构筑以广州为中心的区域高速公路格局,构建泛珠三角高速公路网络中心、公路客货运输枢纽。加强机场、港口、铁路枢纽与高速公路的联系,强化高速公路、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构筑一体化综合运输网络。

三、道路交通系统

构建畅顺、通达、宜人的道路系统,打造“102060”机动车交通时空圈,即保证机动车在市域范围的各重点发展区、重要节点进入高快速路网络系统不超过10分钟,由任何一点进入高快速路网络系统不超过20分钟,进入高快速路网以后主城区至市域任何地区不超过60分钟。

干道网络系统规划由四环十九射高等级道路和主次干道所构成。道路总长度9689公里,其中高等级道路长度2133公里,主次干道长7556公里。

四、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实现2020年全市“3060”时空目标,即中心城区范围30分钟内可到达市中心,市域范围60分钟内可到达市中心。

打造以+放射+十字快线为主骨架的轨道线网,2020年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线路19条,线路总长度817公里,站点383座。近期重点建设新型有轨电车海珠环岛试验线。

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一、规划目标

贯彻平战结合、平灾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预警、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在完善单一灾种防抗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现代化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确保城乡安全。

二、规划内容

坚持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方针,防洪排涝重点建设堤防和排涝体系。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消防队伍成为广州市防火灭火和紧急应对各种灾害事故的常备突击队。规划新增270个普通消防站、29个特勤消防站、6个战勤消防站。重大危险源布局体现便于管理、相对集中的原则。广州属于国家一类重点人防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完整、布局合理的人防体系,实现人防建设适应防御现代战争及防治平时重大灾害事故。切实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宏观调控与指导,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应急体系。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一、市域生态绿地系统

规划全市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0平方米(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成区绿地率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2.5%

形成七核九片,六廊多带的市域生态绿地结构。规划2个自然保护区、4个风景名胜区、7个郊野公园、8个湿地公园和49个森林公园。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8平方米,绿地率达34%,绿化覆盖率达3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

2、外围城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2平方米,绿地率达45%,绿化覆盖率达5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

三、绿道网规划

区域绿道规划总长度1060.7公里;城市绿道(包括各区绿道以及沿道路、河涌和环岛绿道)长度1990.2公里。

四、水系蓝线规划

凸显岭南水乡特色,建设生态水城。提高城市水面率和河网密度,恢复城乡水系生态网络,规划水面率达到11%

明确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明确城市蓝线的保护和控制要求,促进水质不断改善,修复水生态环境。

五、岸线利用规划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对岸线的需求和岸线资源保护,协调生产、生活、生态和港口岸线功能。规划生活岸线总长254公里,占18%;生产岸线总长48公里,占3%;生态岸线总长919公里,占66%;港口岸线总长178公里,占13%

六、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和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2、污染控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万元GDP固体废弃物产量小于0.20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率达4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大于98%,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标

建立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城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体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与利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

二、整体城市风貌格局

保护山、水、城、田、海的整体城市格局。重点保护白云山及其山体轮廓、视线通廊;重点保护珠江水系;重点控制中山大学北门广场白云山、镇海楼(越秀山)—白云山、珠江琶洲塔等景观视线通廊。

三、历史城区

划定历史城区范围20.39平方公里。保护古城轮廓与风貌、传统中轴线、历史水系格局、特色街道;保护4片骑楼街;控制10条视线通廊的建筑高度。

四、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风貌区

划定23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3片历史风貌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与规划管理。

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1、重点保护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番禺区沙湾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

2、重点保护5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天河区东圃珠村,萝岗区九龙镇莲塘村、花都区炭步镇塱头村、花东镇高溪村、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

3、保护历史村镇,积极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六、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53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3处。

七、其他文物古迹

1、严格保护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36处,区县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446处。

2、保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和近代工业遗存,加强城市考古及对地下文物的勘探保护工作。

市域旅游规划

一、规划目标

整合优势旅游资源,完善旅游服务和配套设施,将旅游业打造为广州市现代产业体系的主导产业,把广州建设成为全球性旅游目的地和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二、总体布局

形成一心一轴四片的市域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一心为中心城区旅游发展综合中心;“一轴为沿珠江水系发展轴;“四片为北部生态度假旅游片区、中部都市文化旅游片区、东部生态休闲旅游片区、南部滨海体验旅游片区。

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规划

一、总体设计目标

构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城市景观网络;延续城市空间轴线;营造现代城市风貌。结合重点地区建设,形成高品质的公共空间和城市环境。

二、自然生态景观系统

保护白云山、珠江水系,构建良好的自然景观系统;保护山体、水系和植被,加强对滨水、植被景观风貌特色的引导,形成连续性、开放性、景观性的自然景观界面。

三、轴线景观系统

1、传统景观轴线:严格保护从越秀山到海珠广场的传统城市轴线,及其周边历史地段。

2、现代景观轴线:提升燕岭公园-天河体育中心-珠江新城-员村地区-万亩果园的现代城市轴线。

3、珠江生态文化轴线:严格控制珠江两岸城市开发,强化滨水景观带建设,形成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生态文化轴线。

四、地标节点

保护镇海楼、中山纪念堂、中山纪念碑等传统地标;营造珠江新城、白云新城、广州塔、南沙港、挂绿湖等新城市地标,凸显城市空间特色与可识别性。

规划实施保障

一、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平台,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建立城市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动机制;健全近期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与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的协调衔接机制。

二、实施保障机制

建立以事权划分为基础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涵盖规划编制、实施建设等过程,并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结果作为各级政府业绩考核标准之一。

完善规划决策,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推进公众参与,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加大城市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实施重要性的认识。

规划编制的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0)20)

4、《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国办函(1999)31)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

6、《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

7、《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2008)

8、《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005)

9、《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2007)

10、《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1)

11、《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12、关于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纲要》意见的函(建规城函[2012]045)

13、《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发改地区[2012]2915)

1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意见反馈

《总规》草案同时在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首层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21122日起,至20121221日结束,为期30天。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1221日。

《总规》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反馈意见请发至:

电子邮箱:gzmp@upo.gov.cn

传真:020-********

电话:020-********(吴小姐)(上班时间:上午8:30-下午5:30)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局6楼总规处(来信请在信封注明:总规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0030

名词解释

1、国家中心城市

构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城市景观网络;延续城市空间轴线;营造现代城市风貌。结合重点地区建设,形成高品质的公共空间和城市环境。

2、管理服务人口

管理服务人口是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的全口径城市人口。管理服务人口规模由城市环境容量和城市发展目标确定,需要城市政府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

3、产业发展战略性地区

支撑城市长远发展、承担国家中心城市或区域职能的主要空间载体,是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地区,也是城市政府需要重点协调的地区。包括现代服务业战略性地区、先进制造业及新兴产业战略性地区。

4、建成区绿地率

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7、生态岸线

指为保护生态环境而保留的自然岸线,主要包括沿江的尚未开发的林地、农田、园地及要求保持自然特色的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区等所占用的岸线。

8、生活岸线

指提供城市游憩、居住、商业、文化等日常活动的岸线,一般分为居住岸线和公共岸线。

9、生产岸线

指工程设施和工业生产所使用的岸线,主要包括工业岸线和仓储岸线。

10、港口岸线

指港区所占用的岸线。

11、城市蓝线

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12、历史文化街区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城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13、历史风貌区

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历史沿革、总体格局、空间肌理、景观形态等较完整地体现地方某一时期地域文化特点,尚未达到历史文化街区标准或尚未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区域。

(本文来源:网易房产 )


附加公文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20152017年全乡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乡里将根据各村情况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在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同时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精准施策。

(一)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25户以上的所有自然村,由规划所牵头负责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到2015年完成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新一轮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在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到2016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旧住房的改造任务;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除险加固改造主要倾向贫困村,提高灌溉能力,到2017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二)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白莲、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优先立项和优先提供苗木和种苗。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效增收的主业。

乡财政筹集资金,重点打造空坑——XX扶贫产业带,带动全乡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县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农业保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县财政每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半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了扶贫产业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按规划分批实施,5年内全覆盖;另外切除部分资金,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指导贫困村选择一个适合当地发展的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设立一个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安排2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合作商业银行按18放贷;创建一个部门配合的帮扶机制,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蔬菜局等相关部门在贫困村产业选择、合作社组建、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发等方面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县财政将重点给予资金扶持。广泛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力争23年覆盖黄卡、红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推进搬迁扶贫

1.正确引导。对地处边远、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户,坚持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县城次中心、中心圩镇或中心村有序搬迁转移。

2.整合资源。积极整合资源支持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道路、通水、通电、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等公共设施。

3.扶持政策叠加。搬迁移民户可同时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搬迁移民户除享受移民安置各项扶持政策外,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不变;帮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奔小康能致富。

(四)落实智力扶贫政策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新招聘的老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优秀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轮流支教,让贫困村的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减半;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县属中学上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每人每学年再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8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从2016年起,县里将切出20%的“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并根据当年招生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加分标准。

(五)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经当地就业部门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积极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六)推进保障扶贫

1.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让其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障。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七)推进社会扶贫

县工业园管委会将牵头联合县工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企业界开展主题为“全民扶贫,邀您同行”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工业企业自愿参与到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激励和引导“爱心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争取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等扶贫攻坚工作。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每个贫困村都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县委农工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县农业局负责购买调运柚苗,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每个贫困村都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3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00元以上。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扶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是扶贫攻坚的具体责任人。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决心和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乡组建扶贫工作站,由分管领导担任站长,同时安排4名有工作经验的干部集中办公,切实解决基层扶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贫困村“无址办事”和“无钱办事”的问题,2015年实现贫困村村级组织都有活动场所的目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到2018年底贫困村全面消除“空壳村”。

(四)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把握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扶贫资金专款、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凡涉及扶贫和移民资金的项目,一要严格按规定采取相应招投标形式,确定建设队伍;二要将所有与扶贫资金有关的施工合同必须列入廉政承诺条款;三要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必须签订廉政责任状。

(五)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村书记、主任个人年度考核及述职的重要内容;二加强工作督查,每个月对各乡村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一要作为扶贫攻坚工作考核依据;二要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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