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4-15 05:57: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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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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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因此,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切实抓好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一、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机构管理混乱,队伍素质不高

1、乡镇机构管理的制约。乡镇干部大多身兼多职,工作点多面广,面面俱到,既是计生员又是农技员,有时还要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兼任其它工作,乡镇干部一般都还要联系村,本部门的行政工作只是其中的小部分。乡镇政府人员流动性大,每年都有人员调进调出,每三五年就要轮换一次工作岗位,其间,有阶段性工作来了,又抽去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干其它与本业务无关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乡镇统筹协调措施不配套,缺乏统一管理指挥,对各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放松了监管。

2、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组成要

素,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行政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公务员实施的。因此,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当前,在乡镇公务员中,极少有从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的人员,而大量的乡镇干部都是高中以下学历,他们在个人素质锻炼方面相对要欠缺些,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限于短期的培训班,而法律是成系统、成体系的博大精深的知识。仅仅依靠短期的突击培训是难以吸收、消化和具体操作的。这样,自身素质的不足,加上客观上学习深度的不够,造成了乡镇执法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和个人素质低下。盲目行政,充分暴露了个人素质的欠缺。导致违法行政、土法行政实践屡见报端。

  执法不到位,定性不准确。部分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程序混乱,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草率,使违法者有可乘之机,钻法律空子,进行不合法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一些无证经营者,受执法单位个别人的庇护,有持无恐,不缴税费,获取暴利,破坏了经济秩序。

  (二)当前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任务,仍留恋过去的工作方法

虽然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的工作相对来讲轻松了一些,但是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工作也越来越难,而且都是“一票否决”,样样工作压头,个个任务必须完成。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万能,行使行政权包罗万象。过去几年在落实计划生育、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收缴农业税任务等方面工作中,习惯用高压政策和行政命令,而面临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我们的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采取老办法不行,新办法不灵,软措施不顶用,随之而来的还是采取了过去不依法行政的硬措施,因为乡镇干部履行职责没有完全地依法行政,从而使乡镇农村工作出现了恶性循环。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

在我国的法律传统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根深蒂固,在行政过程中往往也重结果轻过程。有的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有的颠倒程序,先罚款后定性;有的不在规定时间办理案件等。

  (四)传统与现代的交替,乡镇政府难以适应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到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还面临着“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的发展压力。而转型时期积累起来的社会问题又迫使乡镇政府不得不面对“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农村传统风俗也影响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如遗产继承、村民死亡后火化工作的推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等。人们习惯于以传统宗族习惯解决,而排干部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二、乡镇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体制不顺,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形成全方位的对接;对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清晰,甚至认为依法行政妨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工作讲起来重要,但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却往往不容易落实到位。

二是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重视不够,

决策程序不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决策失误频频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三是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着部门利益化倾向,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不够,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

  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牟利现象普遍存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

五是政府解决纠纷机制不够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缺乏衔接和整合,制约着政府化解纠纷功能的全面发挥。

六是违背法制统一原则和政令不够畅通问题比较突出,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相冲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法治的权威。

七是对行政权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相当程度地被滥用,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影响了政府形象。

八是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的观念、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三、切实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意识

1、摒弃官本位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要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法制宣传教育,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2、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执法、

护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将为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起到榜样和带头的作用。一是要健全完善乡镇干部要集中学法制,每年党委、政府要安排两次以上的学法内容;二是要制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考试成绩作为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3、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要通过扎扎实实的“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善于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五五”普法中,要变过去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要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让公众真正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素质,建立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提高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首先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转变他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把自身的一切行政行为也纳入法制轨道。其次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监督考核,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接受执法资格的年审,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退等具体制度,改善现有行政执法队伍的结构。

(三)创新举措,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

  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事无巨细、样样都要管,需要处理的问题也异常繁杂,乡镇工作任务重,强制手段少是公认的现象,处理方法也不可能千篇一律。一是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将工作方法分为一般性工作方法和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的方法。如在新农村建设中,组织农户出义务工清理垃圾、维护乡村公路为一般性工作方法,可以运用乡镇工作的习惯做法;若拆除农民违章建筑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尤其在处理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群众上访、山林权属纠纷等问题时,乡镇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仅要做到实体合法,而且要做到程序合法。二是借助外力,合力处置。针对目前有职无权与调和任务重和“力度”小的矛盾,为切实做好乡镇依法行政工作,除加强自身建设,充分运用现有行政权力,积极“借力”。如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借助职能部门作用,依法合力化解。针对一些拆除违法建筑等全局性的执法工作,开展起来任务往往直接落实到乡镇,而作为责任主体的乡镇却又非执法主体,执法主体一般在城市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和水利水电局等职能部门,虽通过乡镇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多违章户都能自觉拆除,但对个别“钉子户”,有的乡镇就注意了借职能部门之力。在操作方法上,程序性工作由部门完成,如发通知书、决定书等等,而实际工作由乡镇完成,可谓是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一个创举。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乡镇政府良好形象

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行为。乡镇政府要坚持以法为纲,严格依法办事,不夸大、不缩小、不扭曲法的本质;加强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对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逐步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定期地、逐级逐人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对计生、国土、林业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执法部门,更要制订严格的执法管理制度,严格按法律、按程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执法中的吃、拿、卡、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行政处罚前要有送达通知,注重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条文明确,认定事实清楚,决不能蒙混欺骗群众。

(五)加快乡镇职能的转变,优化行政管理行为

1、及时转变乡镇管理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简化办事程序,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乡镇政府不仅要从结构、功能、角色和定位方面进行改革,而且要在行政方式、习惯、观念和利益等方面与旧的东西告别。

2、积极推行阳光政务。乡镇政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公开。政务公开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努力做到透明执法,力戒暗箱操作,真正将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向广大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政府文件的制订。乡镇政府在制订政策方针,

做出决策、决定时,要坚持以法律为纲,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得超越法律的权限制订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必须经过充分的酝酿,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开展深入的调研,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草拟、法制审核、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六)强化执法监督,形成长期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

完善多元化的行政监督机制,确立人大监督的核心地位,加强党的监督、政府内部监督,落实社会团体、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配套相关制度,如建立行政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使监督内容、程度及后果明确清晰,便于操作,有效落实。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查处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到实处。

总之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又是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其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虽然依法行政难点的解决不是朝夕之间的事,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要正确面对问题、剖析问题、循序渐进逐一解决问题,我们的依法行政事业就一定能够越走越宽、越走越快,依法治国的大目标就一定能够最终实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d001be9c3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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