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复习题(简答题)50题(WORD版)

发布时间:2020-03-26 01:21: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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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实习律师面试复习题

1.律师的定义是什么?

①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收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②律师以服务对象划分,有公司律师、政府律师和社会律师。

2.对律师行业如何理解?

①律师是目前入门限制最高的行业之一

②就提高自身能力和丰富人生阅历而言,律师是最好的行业之一

③律师是最能体现从业者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行业之一

④律师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3.一个成功的律师应当具有哪些能力?

①具有能够让客户满意、让同行信服的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②具有高水平的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的能力

③具有总结业务经验、制作标准文件、制定和完善标准工作方法的能力

④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培训、帮带年轻律师的能力

4.如何成为一名成功律师?

①将律师工作当做人生目标来追求②集中精力于最重要的目标③忘记过去、聚焦未来、专注于不断的进步④施惠于人、回馈社会

5.律师应当具备哪些基本价值?

①了解法律的价值

②运用法律的价值

③律师具有的社会经验和人脉资源

6.律师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①律师工作的意义是指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

②律师工作的意义可以分为两个:一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法律的公正。以法律的科学性为前提,二者是一致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具体的,律师在实际工作中如果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最终结果必定是维护了法律的公正,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7.律师的职业形象是什么?

①律师给当事人最重要的形象是可靠

②律师可靠的形象是通过如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的:适当的热情;自信、沉稳、机智的性格;丰富的阅历和干练严谨的作风。

8.律师与当事人(客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①原则上律师是当事人(客户)的帮助者②在当事人(客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时,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倡导者③经过授权,律师是当事人权利的行使者,是当事人的代理人

9.律师能否与当事人交朋友?

①律师与客户交朋友是把相互对立的做客户、交朋友两件事统一为一体,是非常复杂、非常困难的。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客户做不成,朋友也交不成。

②但是,交朋友、做客户两件事也有共同点,律师对待客户应当热情、坦诚、严守诚信,这也是交朋友所需要的,律师如果抓住这两件事情的共同点与当事人交往,也有可能使当事人既成为朋友又成为客户。

10.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①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相处的立场、姿态和方式:对方当事人与本方当事人的利益和地位是对立的,作为客户聘请的人员,律师应当站在客户一边与对方当事人保持对立的立场;对立的立场并不影响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接触的姿态和态度,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应当以一个帮助者的姿态和态度相处;在庭审中,律师尽量不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直接接触。

②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接触时所用的名义:无论以何种姿态或者方式与对方当事人接触,律师都应当以客户的被委托人、代理人或者法律顾问的名义与他们相处。

③律师仅就客户委托事项与对方当事人接触

11.律师在与对方当事人接触时应当注意什么?

①律师应当尽量避免与对方当事人的直接接触

②律师要尽量避免与对方当事人的单独接触

③律师必须控制好对待对方当事人的热情程度和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12.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关系?

①单纯的讨论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同行关系。进一步说,是同行共同利益关系

②从追求行业的共同利益关系角度看,律师与律师的关系可以形容为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共同促进的关系

③正确处理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律师个人利益的满足和律师行业整体利益的满足之间的对立统一,要求每个律师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诚实有效的劳动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并且不得损害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13.处理律师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注意什么?

①律师不得串通对方当事人律师牺牲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②律师必须相互尊重,不得贬低、诋毁、侮辱或者攻击对方当事人律师

14.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

①一般认为,律师与法官之间应当是相互独立、彼此尊重、相互合作、互为监督。

②法官有独立审判的全力和公正判决的职责

③律师是在诉讼过程中对法官审判工作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人之一,在诉讼中处于服从的地位

④律师的工作有助于法官查明案情,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公平正义

15.律师与法官是否可以交朋友?

①律师与法官可以在法律交流、学术探讨等方面建立友谊关系。

②律师与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不能利用这种友谊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律师必须坚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16.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是什么?

①从法律的角度看,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表现为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②律师应当尊重检察官

③律师应当与检察官保持一定的距离

④律师应当严格遵循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刑事诉讼规则

⑤严格遵守有关回避规则

⑥律师应严格遵守刑事诉讼中的调查证据规则,避免执业风险

17.律师访谈都有哪些阶段?

共有五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叙谈阶段(技巧:破冰、共情、倾听、激励、询问)、概括确认阶段、分析建议阶段、缔约阶段。

18.律师的职业使命(律师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①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③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④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19.律师的代理能力包括哪些?

①法律能力。法律能力是律师执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②业务能力。律师进行安检的代理必须具有所接受安检需要的业务能力③道德能力。律师应当具有很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具有法律职业基本的素养。道德能力概括起来即诚信。④身体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是律师执业的重要条件。

20.律师与当事人代理关系终止情形有那些?

①委托人主动解除委托代理关系②委托代理事项办结,合同自然终止③律师主动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21.律师拒绝辩护、代理的情形?

①《律师法》规定:“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②中华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要求律师完成无法实现或者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理由的。

22.律师知悉的当事人秘密事项何种情况下可以公开?

①导致犯罪的信息可以公开②侵犯国家利益的信息可以公开③基于维护律师正当利益的信息可以公开

2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4.律师管理的概念以及律师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①主要是指对律师及律师组织的监督指导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依据法律的规定和授权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便达成既定的组织目标的过程。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的重点是负责准入、惩戒、导向、协调、监督等。

25.律师协会的概念和层级是什么?

①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②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26.律师的概念和使命是什么?【律师法L2】

①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②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7.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律师法L5】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28.申请律师执业的禁止性条件有哪些?【律师法L7】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29.律师可以从事哪些业务?列举最低3项 【律师法L28】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30.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有哪些?最低列举3项 【律师法L40】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31.律师业务推广的形式有哪些?【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16-L20】

第十六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通过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途径,开展、推广律师业务。

第十七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第十八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解答、授课、普及法律等活动,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

第十九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宣传自己的专业特长。

第二十条 律师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32.律师广告宣传(业务推广)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列举式回答。【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22-L25、L27-L30】

第二十二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推广业务,可以发布使社会公众了解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信息的广告。

第二十三条 律师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

第二十四条 律师发布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当能够使社会公众辨明是律师广告。

第二十五条 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的律师广告应当注明律师个人所任职的执业机构名称,应当载明律师执业证号。

第二十七条 律师个人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的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律师执业许可日期、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在所任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期限;收费标准、联系方法;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执业业绩。

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网址;所属律师协会;所内执业律师及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简介;执业业绩。

第二十九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有悖律师使命、有损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得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

第三十条 律师广告中不得出现违反所属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广告管理规定的内容。

33.不得发布律师广告的情形?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26】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发布律师广告:

(一)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

(二)处于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处罚期间的;

(三)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

34.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者维持委托关系的利益冲突情形?列举最低三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50】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二)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

(三)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的;

(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八)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七)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35.律师利益冲突案件委托人单方豁免情形有哪些?列出最低三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51】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36.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委托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58】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委托关系:

(一)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协议的;

(二)律师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停止执业处罚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

(三)当发现有本规范第五十条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的;

(四)受委托律师因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履行委托协议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

(五)继续履行委托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本规范的。

37.经提示不纠正,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委托关系的情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59】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提示委托人不纠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委托协议: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要求律师完成无法实现或者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其他合法的理由的。

38.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律师执业行为规范L78】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

(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

(三)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

(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

(五)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

(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

39.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违法行为处罚种类有哪些?【处罚办法L31】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执业处罚的,吊销执业证书处罚(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40.《处罚办法》L5-L22条均为重点(具体略)

41.律师收到处罚影响有哪些?

①.对律师的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执行处罚的期间以及期满未愈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自行决定解散,不得申请变更名称,不得申请分立、合并,不得申请设立分所;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②.对执业声誉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在当事人的眼里,知道你受到处罚,对你的信任程度会打折扣。

③.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防范民事赔偿责任,可以投商业险和执业责任险。

刑事责任的罪名:伪证罪、窝藏包庇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洗钱罪、敲诈勒索罪等等

42.你认为律师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1)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尚的道德品格;

(3)高度的敬业精神;

(4)专业的法律知识及思维能力;

(5)平和的心态和坚韧不拔的毅力。

43.根据《律师法》第38条的规定,律师应当履行保守职务秘密的义务。其职

务秘密的范围是什么?

①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②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44.根据《律师法》第37条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①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荣誉权等,身份权有亲权、监护权等。②律师法还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③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45.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

①正常情况下,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②可以拒绝代理或辩护的情形有:(1)委托事项违法;(2)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3)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46.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有哪几项?

风险告知义务;诚实守信、忠实的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争取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义务;对执业过程中获悉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办理委托事项过程及结果的通知义务;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书以及有关财物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代理的义务。

47、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对律师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对律师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权,具体由什么机构行使?

①主要分为五大种类,具体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3个月以内、3至6个月、6个月至1年)、吊销律师执业证书。②警告、罚、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部门,是律师的违法违纪情节轻重作出。③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出。

48.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

期望:希望能通过包括本人整个律师行业的努力,可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的威信。

希望自己从事律师后,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执业技能得到大大提升,逐步实现执业的专业化。

希望自己的执业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的认同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担忧:律师群体对自身职业定位和职业荣誉的认知具有巨大的落差,律师执业环境的严峻性,年轻律师生存问题(案源、收费问题)。

49.你认为从事律师工作需要具备哪几项基本素质?

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①应具备政治修养、文化修养、道德修养、执着敬业、诚实守信的思想素质。 ②业务素质:一、应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并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二、要重视自身的继续教育并及时更新知识。三、要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和清晰的逻辑思维。四、要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五、要师从多家,学习各种知识,做到嘴勤、眼勤、手勤、腿勤。

50.你为何选择从事律师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2598b6ee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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