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单元 其他合同
【考点5】运输合同(P308)
2.货运合同(2011年多选题)
(1)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链接】买卖合同的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例题·多选题】甲委托乙用货车将一批水果运往A地,不料途中遭遇山洪,水果全部毁损。甲委托乙运输时已向乙支付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水果损失与运费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乙应当赔偿因水果毁损给甲造成的损失
B.甲自行承担因水果毁损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运费
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运费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C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点6】技术合同(P310)
1.委托开发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2)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相关链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作开发(2009年单选题、2010年多选题)
(1)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例题1·单选题】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甲、乙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但双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相关事项作任何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对该项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
C.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ABD
【例题3·多选题】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乙之间事先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BCD
【解析】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乙共有,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不能自行申请。
【考点7】保管合同(P314)
1.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3.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2010年单选题)
【例题·单选题】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时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答案】C
【考点8】仓储合同(P314)
1.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相关链接】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相关链接】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的”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考点9】委托合同(P315)
1.报酬
(1)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2)对于有偿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011年判断题)
【例题·判断题】甲委托乙到A公司购买某型号机器1台,双方约定报酬为1000元。乙到A公司协商购买机器事宜,但因A公司要价过高,尽管乙再三努力,机器价格仍超过了甲可以承受的限度,乙只好无功而返。乙向甲请求支付相应报酬,甲可以以委托事务未能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2011年)
【答案】×
【解析】受托人乙未能完成委托事务是由于A公司要价过高,受托人乙自身并没有过错,委托人甲不得拒绝向乙支付相应的报酬。
2.费用
无论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3.损失赔偿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转委托
(1)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2)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5.随时解除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例题·多选题】甲工厂委托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乙公司不收取报酬。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工厂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乙公司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
B.乙公司经甲工厂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乙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C.乙公司因过错给甲工厂造成损失,甲工厂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D.甲工厂、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
【答案】BD
【解析】(1)选项A: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选项B: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3)选项C: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要求赔偿损失;(4)选项D: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考点10】行纪合同(P317)(2011年简答题)
【解释1】(1)“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2)“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解释2】行纪合同限于“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中可以委托的事项则非常宽泛。
【解释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行纪合同均为有偿合同。
【解释4】(1)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2)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行承担。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3.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4.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相关链接】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构成滥用代理权。
5.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选项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3)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4)选项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考点11】居间合同(P317)
1.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费用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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