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07 19:55: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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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化验专业技术工作标准

三、化验室岗位人员职责

3.1岗位设置

3.2岗位职责

3.3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四、文明卫生制度

五、化验室安全规定

五、化验室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5.1样品的接收

5.2.检测任务的分派

5.3.试剂的领取

5.4.样品的检测

5.5.数据的审核和报出

5.6.秩序

六、化验室质量控制制度

6.1员工培训

6.2管理样、国家标准样的管理

6.3自检制度

6.4外检和实验室间比对

6.5方法间比对

6.6试剂质量的控制

6.7仪器、量具的量值溯源

6.8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6.9检测环境控制

6.10检测过程的控制

七、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7.1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7.2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安全

7.3三废处理

7.4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7.5设备安全管理

7.6急救与事故处理

7.7()样安全管理规定

八、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1仪器设备验收

8.2仪器设备的使用

8.3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校准

8.4仪器设备的降级和报废

8.5仪器设备档案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1为使化验室检测质量不断改进,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最终达到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好的检测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 化验室应成立以生产经理为组长的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小组,并将所有检查进行落实考核。

二、 化验专业技术工作标准

21化验室一切检测活动遵循GB/T15481-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2化验室所有检测活动均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并及时对标准进行更新。

2.3暂无标准或新开展的检测项目必须经过方法确认并经化验室发布后方可实施。

三、 化验室岗位人员岗位职责

1 严格按照化验专业技术标准开展工作;

2 严格按照检测任务单和仿宋体标准填写原始记录,信息全面;

3 按照数据处理原则处理和修约数据;

4 禁止使用没有经过校准或超出校准期限的仪器和器皿;

5及时汇报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 按时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

7 接受各种质量考核;

8 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临时或紧急样品的检测;

9 不得打听与样品或客户有关的消息;

10对化验室的保密负责。

四、文明卫生制度

1员工上班前后要搞好工作场所的卫生,五净一齐:地面净、墙壁净、桌案净、门窗净、纸篓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2不存在卫生死角,墙面无蜘蛛网。地面无杂物积水、无垃圾积存,水池内需保持整洁。

3电器开关插座无灰尘、设备表面整洁,仪器表面无油渍。

4物品摆放做到“所有物品定置管理,同样物品整齐划一”。用完后及时摆放归位。

5实验台保持整洁,实验结束后应清理干净,药品、样品切勿摆放在试验台上,柜子表面、顶部清洁,勿在柜子顶部放置物品,各检测室的药品柜内药品归类摆放,便于取用。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整齐。

6 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7药品试剂、试剂瓶标签完整,对外放置,方便取用。试剂瓶按高低顺序依次摆放。

8检测室内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一切物品。

9天平使用记录完好,环境符合控制要求,按要求使用天平。

10保持天平内外无粉尘,天平操作台面整洁,确保天平内干燥剂有效。

五、化验室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5.1样品的接收

5.1.1化验室检测人员只能接收公司规定需要检测的样品,特殊样品须经有关部门和质量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接收。

5.1.2化验室检测人员对所有需要送检的样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确认,包括:试样名称、试样编号、编号的唯一性、密封性、样品的均匀性、粒度、液体样品的浑浊度、样品质量或体积、送样日期等信息以及相关的附件资料。如发现样品有明显的缺陷或与所给的信息不符合,化验室检测人员有权拒绝接收样品。

5.1.3化验室检测人员与生产送样人确认样品信息完整后,填写样品接收单,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保存。化验室检测人员每月将样品接收单装订成册,并归档留存。

5.1.4样品接收人必须对样品检测前的保密和安全负责。

5.1.5原料、生产样品

5.1.5.1化验室检测人员依据样品接收到的信息,对样品重新编写化验过程编码,填写相关记录。

5.3.试剂的领取

5.3.1检测人员凭领料单到库房处领取相应的试剂。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检验所需物品领取相应的试剂。

5.3.2检测人员领取强酸,强碱,有毒试剂时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3.3检测人员必须对所领取的试剂在检测期间的用途和安全负责。

5.4.样品的检测

5.4.1进行样品分析前,检测人员应准备好充分的检测准备。检查药品是否足够、所要使用的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的状态,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及时汇报给质量部相关负责人。

5.4.2称取试样时,必须对照任务单上的样品编号称量样品,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将称量好的样品放入编有号码的容器中处理。

5.4.3将称取完的样品及时送回试样存放处,需要移交别人时须记清样品编号和数量。

5.4.4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因素,并严加控制,检测过程中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岗或让非本岗位人员代替。

5.4.5检测过程中,必须客观的记录原始信息,杜绝主观随意性,依据客观试验现象加入化学试剂和操作,检测完成后认真计算检测结果,将计算结果填入原始报表。

5.4.6原始报表填写必须仿宋体化,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信息完整,不得任意涂改,改动时应使用杠改,并签名。

5.4.7检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问题,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过程、查化学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复验,必要时应向质量部相关负责人汇报。

5.4.8检验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化验分析结果负责,在检测工作中由于称量错误、试剂加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检测结果未能报出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损失。

5.4.9检测现场的物品定置摆放整齐,养成随时用毕随时整理的习惯,并认真清理现场卫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5.5.数据的审核和报出

5.5.1检测结束以后应填写相应的检测记录和报表,按照审核原则和《数据修约原则》对原始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如果发现漏做样品或错误现象,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5.5.2检测人员将原始数据登记报表台帐,按照数据处理原则处理数据,报出合理的数据,填写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

5.5.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报出结果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将信息反馈给生产部门相关人员并及时安排重新检测。

5.5.4检测报告的报出必须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字,必须加盖本部门的检测报告专用章,否则,该检测报告无效。

5.5.5检测人员必须在每个月月底之前将数据资料及相关数据整理成册,并统一归档保存。

六、化验室质量控制制度

6.1员工培训

6.1.1每季度对员工进行至少一次专业理论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操作技能培训。以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6.1.2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其他相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对员工实行技术等级管理。

6.1.3新员工须经过化验室至少一个月时间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岗位职责培训,经试岗、考核(如化验员须具备正确操作检测过程中所要求使用的仪器、器皿的能力,具备判断每一步操作和仪器、器皿状态对样品、最终检测结果有何影响的能力具备对相关数据单位进行正确运算、换算的能力等)能胜任相应工作的方可上岗。

6.3自检制度

6.3.1每月按比例抽取一定量的已检样品,化验员进行自校和互校,并以自校和互校成绩作为化验员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6.4外检和实验室间比对

6.4.1每年抽取一定数量样品送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外检。

6.4.2技术人员负责对实验室间的比对结果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系统偏差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存档备查。

6.5方法间比对

6.5.1对于可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检测的样品,化验室应定期抽取一定数量样品进行方法间比对。

6.5.2检测人员对方法之间的比对结果作好记录,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不同方法对样品检测造成的系统偏差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6试剂质量的控制

6.6.1化验室所使用的试剂纯度不低于操作标准中所要求的级别。

6.6.2每一批新试剂在使用前,生产部应安排专人进行相关试验,对试剂的质量进行确认,确认各项指标能满足检测要求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6.3正在使用的试剂应存储在温湿度、光线强度等条件在允许范围的环境位置,且标识清晰。

6.7仪器、量具的量值溯源

6.7.1化验室应定期请有资质的校准部门对所使用的精密仪器(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精密天平、温湿度表等)和精密量器具(如目前使用的移液管、容量瓶、酸碱测定管等)进行校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和器皿统一回收、销毁或更新。

6.7.2量部相关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校准过的和需要校准的相关仪器、量器具等做出具体的量值塑源计划表,对下一次的校准时间、内容等做出详细安排。

6.7.3要求检测人员在每次使用这些仪器、量器具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将情况向质量部相关负责人反映,不得使用未经校准或不在校准期的仪器、量器具。

6.8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6.8.1化验室使用的所有标准物质均应为具备资质的厂家所提供,具有标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能满足对其量值朔源等方面的要求。

6.8.2标准溶液从总公司质监部领取,并粘贴新的标签。

6.8.4检测人员不得使用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要求的标准溶液。

6.9检测环境控制

6.9.1一切检测活动都应在规定的检测环境中进行,化验室应通过使用冷藏柜、空调、电暖器、干燥器、加湿器、温湿度表、窗帘和避光器皿等一系列设备来满足标准物质与标准溶液在存储过程中对环境的温湿度以及光线强弱的要求。

6.9.2化验室应设置与操作间有效隔离的滴定室、天平室和仪器室,并控制天平室温度在1530、湿度在4575%范围内(微量天平室保持在4560%之间),滴定室温度在2030、湿度在3575%,仪器室内的温湿度在其操作说明书所要求的范围内,确保精密仪器的日常维护和检测过程中化学反应对周围环境温湿度的需要。

6.9.3对于高精度的分析天平,化验室应通过使用独立地基和增加密封窗、密闭门、密闭罩等的办法来避免由于各种震动等因素对其性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6.10检测过程的控制

6.10.1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操作,正确使用仪器、器皿,按检测标准规定加入试剂药品量,严格控制反应时间、温度、溶液PH值等关键因素,检查组成员及技术人员应对关键程序进行检控。

6.10.2针对不同类型或不同状态的样品,按操作规程要求执行相应不同的样品处理程序。

6.10.3在样品受到损害或污染时立即将情况上报,在操作失误、检测数据异常时须立即对相应样品进行重新检测。

6.10.4化验室定期对操作规程中不适宜的地方进行修订,批准后及时将新的操作规程传授给化验员。

七、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7.1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7.1.1检测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7.1.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头发要扎起来带上帽子,不能光着脚或穿拖鞋及穿高跟鞋进入实验室。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工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甚至防护面具等。

7.1.3化验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7.1.4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食、喝茶水。不能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不能在化验室的冰箱存放食物。不能用化验室电炉加热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或者洗手液洗手。

7.1.5禁止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如库房、液化气室等处抽烟。

7.1.6上班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7.1.7保证检测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在保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7.1.8对硫酸和有毒样品的检测剩余样品进行回收统一处理;

7.1.9对化验室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和仪器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和设备安全。

7.1.10按要求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管理,使用和检测。

7.1.11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并在事故后做好整改和防范措施。

7.2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安全

7.2.1所用药品都应有标签。严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7.2.2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浓过氧化氢、冰乙酸、高锰酸钾和氟化氢铵等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离岗。

7.2.3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若因故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

7.2.4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7.2.5不得使用没有绝缘层的坩埚钳,绝缘层脱落后须及时缠好;不得用湿手拿坩埚钳接触电炉、水浴锅等电器物。

7.2.6化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气、窗、门等,确保安全。

7.2.8建立化学试剂储存台帐和出入库记录,领用人和保管人要在出入库记录上签字。常用化学药品要有使用计划,按计划采购,不可超量存储。

7.3三废处理

7.3.1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进行有效的处理后再排放。

7.3.2实验室产生的废液贮存到一定数量后,集中收集后送往污水处理系统。废旧或过期试剂、废旧药品容器不可随意废弃,应交试剂厂回收。

7.3.3化验员进行加热酸、样品分解等可能产生有害废气的操作都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7.4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7.4.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7.4.2实验室停水、电时,应立即关闭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

7.4.3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7.4.4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7.4.5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限量领用。

7.5设备安全管理

7.5.1大型仪器使用

7.5.1.1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相符,电源、电线需与设备功率匹配,要使用专用插座。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7.5.1.2设备绝缘良好,确保安全。

7.5.1.3 电器设备很脏、灰尘很多、潮湿,易发生漏电,应经常打扫。

7.5.1.4要时常检查电线、开关、灯头、插头和一切电器用具是否完整,有无漏电、潮湿、霉烂等情况。稍有毛病应马上修理,决不能迁就使用。

7.5.1.5所用仪器的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操作;一般仪器设备,使用人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方准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设备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7.5.2玻璃仪器使用

7.5.2.1玻璃器具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避免使用有裂痕的仪器。特别用于减压、加压或加热操作的场合,更要认真进行检查。

7.5.2.2烧杯、烧瓶及试管之类仪器,因其壁薄,机械强度很低,用于加热时,必须小心操作。

7.5.2.3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打开封闭管或紧密塞着的容器时,因其有内压,往往发生喷液或爆炸事故。

7.5.4加热装置使用

7.5.4.1主要指水浴锅、高温炉、电热板等加热器件。

7.5.4.2水浴锅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内部不得放置可燃物如塑料筛、锅盖等。使用前,应确保锅内有水。

7.5.4.3高温炉上不得放纸张、手套及其它可燃物,更不得在其上烘烤衣物。

7.5.4.4工作时应先开通风再开电热板,电热板冷却之前不得在该通风橱内使用乙醚等易燃有机物。

7.5.4.5在电热板上溶解试样时,注意烧杯夹应持平,以防引起触电。

7.5.4.6若被加热的是玻璃器皿,必须垫上石棉网。若被加热的是金属容器,要注意容器不能触及电炉丝,应在断电的情况下取放加热容器。

7.6急救与事故处理

7.6.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7.6.2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毛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7.6.3当强酸类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7.6.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7.6.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7.7取样安全规定

7.7.1化验人员采样时,装置人员必须与化验人员共同进行采样操作。 当装置发生异常事件和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验部门,以免化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7.7.2采样地点要有安全出入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装置区、罐区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平台、贮罐梯子上的冰雪、杂物。

7.7.3装置采样点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以便采样人员识别。

7.7.4取样人员要熟知各工段取样点组分和基本取样防范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毒设施和防护服等。可燃气体要防止静电和明火、惰性气体要防止窒息、有毒有害气体要防止中毒、高温介质要防止烫伤。必要时,应佩戴适宜的防护面具、眼镜和防护手套。

7.7.5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及高空采样时,必须执行“双人制”既一人采样、一人监护,并使用防毒用品及防护设施。

7.7.6采样作业前,化验员必须与装置人员取得联系,与装置人员共同进行采样作业。采样人员要清楚安全通道位置。

7.7.7用来采集样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贮罐名称。采样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使用采样器采样时,要用铜夹子进行良好接地。如使用手电,必须使用防爆手电。

7.7.8在取液体氧,不得与有机物及油类接触。取样时要带好防护手套,注意防止冻伤。

7.7.9进入装置区、罐区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防静电长袖工作服,严禁穿白大褂,必须穿无钉平底皮鞋。进行采样作业时,必须站在上风口处进行作业。

7.7.10样品容器装入液体时必须留下适当的空间,任何情况下,应留有至少10%用于膨胀的空间。利用钢瓶采样时,通常只装至其容积的80%。

在充装样品之后,立即封闭接受器或容器,检验其是否渗漏。

八、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1仪器设备验收

8.1.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技术人员及化验室相关人员一起开箱验收,必要时可通知供货商参加。

8.1.2根据合同规定,由技术人员组织供货商或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后,由技术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安排使用前的检定/校准,合格后技术人员列入仪器设备台帐。

8.2仪器设备的使用

8.2.1所有设备由计量员负责统一编号并粘贴在设备醒目处,作为唯一性标识。

8.2.2对容易引起误差操作或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操作过程,应由检测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编写详细的操作规程,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8.2.3 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方能操作;

8.2.4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处理,再进行原因分析,直到消除异常。

8.2.5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包括通风、采光、照明、温度、湿度,设备管道、电器线路布局要合理,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并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

8.3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校准

8.3.1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对化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设备使用人要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8.3.2每年年初建立详细的年度核查计划,按时进行核查和校准。本单位有校准资格的,可在本单位校准;须要国家法定部门校准的,要在到期前及时送检或申请现场校准。

8.3.3仪器发生故障后,本室可以维修的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生产部相关人员负责与生产商或代理商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8.3.4修复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校准/检定或功能检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8.3.5维修结束当日,由仪器管理员将维修结果填入维修表,随即将维修表整理并存档。

8.3.6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申请降级使用或报废。

8.4仪器设备的降级和报废

8.4.1确定仪器设备的某些功能缺损、下降且无法修复但还可有效使用的,定为降级。

8.4.2 经审批降级的仪器设备,应按《量值溯源计划》进行检定或校准,并由计量检验处负责在其显著位置粘贴降级使用标志。

8.4.3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定为报废。

8.4.4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由技术人员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理由,经质量部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报批报废。

8.5仪器设备档案

8.5.1化验室相关人员负责建立设备仪器的档案,其内容包括:

8.5.1.1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场编号、制造(出厂)日期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8.5.1.2制造商名称;

8.5.1.3接收日期或启用日期;

8.5.1.4放置地点;

8.5.1.5接收标识状态及验收记录;

8.5.1.6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8.5.1.7检定/校准的日期和结果以及下次检定/校准的日期;

8.5.1.8迄今为止已进行维护的记录和今后的维护计划;

8.5.1.9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1. 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2. 若不是心宽似海,哪有人生风平浪静。在纷杂的尘世里,为自己留下一片纯静的心灵空间,不管是潮起潮落,也不管是阴晴圆缺,你都可以免去浮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轻松自如地走好人生路上的每一步3. 花一些时间,总会看清一些事。用一些事情,总会看清一些人。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既纠结了自己,又打扰了别人。努力过后,才知道许多事情,坚持坚持,就过来了。4. 岁月是无情的,假如你丢给它的是一片空白,它还给你的也是一片空白。岁月是有情的,假如你奉献给她的是一些色彩,它奉献给你的也是一些色彩。你必须努力,当有一天蓦然回首时,你的回忆里才会多一些色彩斑斓,少一些苍白无力。只有你自己才能把岁月描画成一幅难以忘怀的人生画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a756db5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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