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经验教训及其思考

发布时间:2010-07-08 16:24: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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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卷第2期2001年6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 L OF G UANG XI ADMI NISTRATI VE C ADRE I NSTIT UTE OF PO LITICS AND LAWV ol 1161N o 12Jun 12001 [收稿日期]2001—03—10 [作者简介]甘毛文(1965—),女,南宁市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科部讲师。①②③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共中央党校权出版社,1992年,第732、738、740页。On the Lesson and Thought of Movement of People πs CommuneG AN Mao 2wen(G u angxi E conomic Administrative C adre college ,N anning 530006)[Abstract ]The m ovement of People πs C ommune in 1958was the mu ff of construction of s ocialism to summarize its histori 2cal object less on.[K ey w ords ]M ovement of People πs C ommune ,great transition ,s ocial pattern ,relation of production.略谈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经验教训及其思考甘毛文(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 530006)  [摘要]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道路进行探索失误的产物,认真总结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对我们今天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非常有益的。[关键词]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过渡;社会模式;生产关系[中图分类号]K 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628(2001)02—0095—02一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提出现成答案。中国共产党就是在既无理论准备又无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开始了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对五十年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还是一个有待认识的必然王国。1956年,即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并成功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我们党就开始构思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特别是苏共二十大后我党在实践中已觉察到苏联模式的弊端,于是决心走一条既不同于苏联的,又快捷地建设社会主义,还便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道路,这就是建立人民公社。根据胡乔木回忆,1958年2至3月间,毛主席在与人谈社会主义的建设问题时,谈到乡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什么都管,将来就是共产主义雏形。陆定一在八大二次会议发言中,转达了毛泽东当时的设想:“毛主席和刘少奇同志谈到了几十年以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都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的人‘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①。《红旗》第4期以《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为题发表了文章,实质上就是公布了人民公社的基本构想。不久,《红旗》杂志与河南合作草拟有关人民公社的典章制度。《红旗》杂志于7月中旬派出常任编辑与河南省地领导,以遂平县 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为基本点,反复磋商,进行人民公社章程的起草工作。8月6日,毛主席视察了河南省新乡县,他一眼看到七里营人民公社的牌号,便高兴地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地名或群众喜欢的名字。”②8月9日,毛泽东同志视察山东,“当谭启动龙汇报说历城县北国乡准备大办农场时,毛主席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③毛泽东同志的这番话在8月13日的《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于是各地干部闻风而动,不等中央文件下达,就争相建立公社。8月29日,北戴河会议通过了经毛泽东同志修改定稿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和《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的指示》。《决议》和《指示》同时下达,用开展大辩论的方法来推动工作。于是在全国范围内立即普遍掀起了大规模的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至9月底,全国原有的74万多个农业社,一下子就改组成23,284个人人民公社,每个公社平均4,767户,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以上。以上可以看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确实是在探索一条适合本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并试图独树旗帜,另辟蹊径,满以为人民公社是开辟了成功的道路。而实际上,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超越阶段的空想社会主义模式,我们可以从人民公社的一些特点来证明。第一,人民公社是一种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形式。因为各农业合作合并为公社后,根据共产主义大协作精神,应该将一切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这样就把原来的几十个贫富有别、条件各异的农业社并为一体,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这种做法,名为提高公有化程度,实则推选富队穷队一拉平的平均主义。此外,在办合作社时,农民的土地和耕牛是折价记帐的,现在一朝统统收归公社,就彻底夺了农民的财产,导致个人与个人之间穷富一拉的平均主义产生。第二,人民公社是大而全的社会基层组织。人民公社实际上是追求一个没有社会分工,没有商品交换、自给自足或半自给自足的社会。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首先是规模大:一乡一社,政社合一。就经济职能而言,除经营农、林、牧、副、渔外,还有带自给自足性质的社办工业,原来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财贸机构和文教卫生事业也下放到公社。再加上“全民皆兵”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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