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机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1-06-04 16:31: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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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专业分包单位:北京三杰国际钢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单位:北京宏顺通达机械设备租赁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包头国际会展中心,委托乙方安装,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正常进行,经协商签订如下工程协议,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包头国际会展中心

工程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建设路包头国际会展中心现场

承包范围: 制作厂汽车吊租赁

承包方式: 提供机械、司机及燃油

二、工程项目期限 完工。

三、协议内容:

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 王化德 同志负责联系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执行。

2、甲方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细则一份给乙方,乙方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落到实处。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必备安全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和对乙方处罚的权利。

4、乙方应对进场工人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使工人了解、熟知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条例。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处、街道办事处等管理部门建立相关联系。

6、施工过程中对分包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宣传搞好安全生产、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并提出要求,主动进行指导。

乙方责任:

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甲方的各项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条例、技术及安全交底、通知等,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如有违反,由乙方、责任者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处罚。

2、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度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制等技术安全措施。各工种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由乙方、责任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防火现场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和甲方负责人安全员沟通,积极配合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间以内的各种设备,工具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使用的设备、工具及防护用品应手续、配件齐全,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乙方人员对现场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甲方。在消除隐患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乙方人员操作各种机电设备时应持证上岗,且严格遵守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操作人员职责。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后果自行负责。

6、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童工、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及智力不健全的人员参加本工程施工,且不允许进行本工地滞留。

7、根据甲方的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通知等,将以上内容及时传达且监督落实到每个参施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搞好班前安全活动,确保安全教育到每个人。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特种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设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乙方应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派专人值班。

10、乙方现场施工,须使用的临时电源要经甲方确认后方能使用,不允许擅自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11、乙方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

12、乙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当地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工作责任造成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乙方负责事故的整理、救治和上报,负责经济赔偿及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

14、乙方施工中必须保护即有建筑物的安全和成品、半成品构配件不被损坏,搞好与其他协作施工队伍的配合。施工中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建筑物的安全问题,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损坏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凡由于乙方人员引起与周围单位,居民发生的纠纷及费用均由乙处理,结果上报甲方,施工扰民由甲方安排解决。

16、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1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详细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乙方须按政府规定做好治安、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并接受甲方检查。

18、乙方有责任管理好所属施工人员,严禁工人随意外出,若乙方人员在工地场区外发生任何违法、违纪及个人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对违法、违纪情况轻重及影响对乙方予以相应处罚。

19、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安全出入口上、下楼层,应教育所有工人不得距建筑物6.0M以内停留或施工,且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得对任何防护设施、标识予拆改。

20、乙方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

21、乙方机械操作须使用的电源及机械线路,要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擅自拉接电源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及其所属单位负责。

22、违法违纪、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且情节严重者,不管原因如何,对所属施工队处以5000—2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将当事人2小时清除出场,以情节严重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3、以上贰拾叁项乙方应严格落实教育工人认真遵守,若有违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

二、治安、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条

1、乙方必须选择一名责任心较强的领导负责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进场施工的队员,必须是按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注册、证件齐全的建筑工人。乙方要将批准注册的职工名单及证件的复印件报甲方一份备案,做到准确无误,办理率达到100%

3、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不准使用无组织人员,不得安排异地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和痴呆人员。如乙方使用的人中中有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育及受到政法机关处理过的要如实报告甲方,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这些人在企业内部和社会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除处罚本人外,还要处罚乙方负责人。

4、乙方不得收用或藏匿在逃犯、流窜犯,发现此类人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或当地派出所报告,如隐藏不报或资助罪犯,乙方负全部责任。

5、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安机关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禁任何人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入场工人不经治安、消防、安全等教育不得上岗。

第二条 治安防范:

1、乙方注册100人以上的应设治保会,100人以下的设治保小组,接受甲方指导开展工作,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火等安全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2、甲乙双方共同维护社会、现场内部治安秩序,乙方负责人要加强法制教育的管理工作,甲方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与抽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要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否则发生的治安案件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对乙方处罚300—1000元;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按市政府(85156号文件精神追究乙方负责人的责任。

3、发现乙方人员有盗窃现场工具的建筑材料的,按原价格的一至十倍罚款,加罚乙50%,从其工程款中扣除。损坏公物的由责任者照原价赔偿,责任者现无能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垫付。

4、乙方要教育所属人员团结友爱,杜绝打架斗殴事件,乙方内部发生斗殴事件,内部自行处理,处理结果报甲方备案。两个队之间发生斗殴事件,由甲方协助两队负责人处理,不论任何人参加斗殴、打架、滋事,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200—1000元经济处罚,后果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发现乙方有嫖娼、赌博、看黄色录相、书刊等“七害行为”的,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处罚500—1000元。

6、乙方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在现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否则甲方依据《关于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追究乙方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7、乙方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妥善保管自己财物,禁止个人存放大量现金,乙方财务人中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存放,严禁放在床铺下或袋内等不安全地方,超出部分应存放银行,妥善保管存折。

8、乙方要加强对现场施工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材料保管制度,领用要有出库手续,有交底和防范措施。

第三条 安全防火

1、乙方在施工生产、日常活动、住宿照明、支搭食堂等各项工作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实到生产、生活管理工作中去,以保障施工生产安全。
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用火制度,禁止现场吸烟、违章用火,现场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证》,凡因乙方人员忽视消防工作有关规定所导致的火警罚款1000—5000元,导致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由公安消防部门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3、乙方宿舍内照明使用的灯泡不得超过100W,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液化器、热得快等取暖、烧水、做饭。冬季宿舍搭设火炉、火墙取暖的要严格按防火规定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消防培训的各项活动,新职工必须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乙方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违法行为,防止和消除隐患,对甲方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出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乙方应无条例按期整改。

6、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无条件的组织人员,参加救灾抢险,并且协助保护现场。

第四条 交通安全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严禁非司机和无操作证人员偷开汽车等现场内的各种建筑机械设备,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造成损失,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无铃、无闸、无锁、无本、无牌、无牌照的自行车,严禁骑车带人。

3、乙方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社会上或现场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公安交通部门找乙方负责人处理,所发生伤亡指标与甲方无关,乙主负全部责任。

注:1、本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订立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不符者,按北京三杰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对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必须随合同订立《包头国际会展中心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宏顺通达机械设备租赁中心

代表: 代表:

北京桥福花园广场项目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使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秩序化,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中江公司北京侨福花园广场项目部特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指导

以北京市建委文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准则,按我公司惯标要求及管理制度执行,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我公司的CI形象,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

二、要求及措施

1、要求

1.1 脚手架搭设要有设计方案,并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架管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并染成黄色。

1.2 脚手架原则上应用5厘米厚的木板,两头绑扎箍筋,用铁脚手板应用铅丝牢固的绑扎在小横杆上,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髯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1.2。平网用经劳动部门许可的白色尼龙安全网,立网用经劳动部门许可的蓝色密目式安全网。

1.3 脚手架必须按设施方案搭设,立杆必须垫5厘米厚的通板,地面基础必须夯实牢固平整,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不得超过4,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拉接所有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在拉接点处做可靠支撑。

1.4 凡进入楼的出入口处,必须搭设宽出两侧不得小于1,长不得小于6的防护棚,防护棚顶满铺脚手板,两侧立挂安全网封严。

1.5 1.5*1.5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1.6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必须封闭严密,电梯井内不准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1.7 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挂兰色安全网做防护。

1.8 楼层临边四周,无防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兰色安全网,栏杆为红白相间色。

1.9 从首层开始必须逐层立挂兰色安全网封闭。

1.10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1.11 两米以上(含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挂好安全带、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须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

1.12 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工具。

2、措施

2.1 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管理,随时随地对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进行补救、整改。

2.2 每日对安全防护进行检查,随时对存有隐患部位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防护不到位,隐患极大,易造成事故的要给予停工整顿的处罚,或给予限期整改并经济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2.3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安全防护进行联检。

2.4 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分包开安全例会,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不到会者给予50元处罚。

2.5 每月对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打分评比。

2.6 对限期整改,没有整改的要给予逐项的累计经济处罚500—1000元。

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要求

1.1 临时用电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临时用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要用绝缘导线,不准使用塑胶软线,不准成束架空敷设。

1.3 配电系统必须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方案,箱内电器必须完好,灵敏可靠,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电器应标明用途。用电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外观完整、安装牢固、防雨、防砸,箱体白色标有安全色标及公司CI标识,统一编号,箱内不准放任何杂物及工具,停止使用的配电相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1.4 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配电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5 手持电动工具要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不准购置,不准使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杜绝光头线插入,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由专人负责。

1.6 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场所,必须按规范要求布线牢固、美观,装设灯具要牢固。在地下室内操作及黑暗的场地施工,要使用安全电压,其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安放在防雨、防潮、防砸的安全地带。

1.7 电焊机要单独设立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5,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两侧接线要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要双线到位,不准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塔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地线要无破损,不老化,绝比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要防雨、防潮、防砸。

2、措施

2.1 设专人对临电进行管理,必须有持有效操作证人员

2.2 每日必须对现场临电线路、配电箱、分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巡视,并做好记录,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2.3 对安全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通知,要积极进行整改,不能拖延,并把整改后的情况记录在案,报安全管理部门。

2.4 维修电器设备是否压接机械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同时必须由俩人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 安全部门每日对临电进行日检,随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体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适当的处罚。

2.6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临电设施及现现场用电进行联检。

2.7 每周一上午900分开安全例会,临电主管人必须到位,不到会者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2.8 每月对临时用电管理进行打分评比。

2.9 电工值班要有值班记录,要有设备检查记录,验收、维修纪录,每缺一项按50元计,以此类推,给予经济处罚。

四、机械安全防护

1、要求

1.1 机械进场必须有验收、检查纪录,机械安装必须基础平整夯实、稳固,安装后要经过验收并有记录,使用前必须先进行试运转调试后,各方面正常安全,方可使用,并有试运转调试记录。

1.2 机械管理人员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对机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并有记录,建立机械台帐,上报总包。

1.3 机械用电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接电,对机械用电必须做好接零或接地的保护工作。

1.4 所有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确保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

1.5 塔员安装必须有方案,基础必须坚实牢固,办理验收手续,定期对塔员进行检测,塔吊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四限位、两保险”必须到位。

1.6 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必须搭设防护棚,防雨、防砸,卷扬机必须设牢固的地锚。

1.7 搅拌机必须装设防尘装置、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完好,使用时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安全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1.8 机动翻斗车在现场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必须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带人。不准非司机开车。

1.9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止清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必须保持5以上,两瓶同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

1.10 圆盘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设置分料器、保险挡。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据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盘锯。

1.11 砂轮机应设单项开馆,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靠的工具托架,严禁使用不圆,由裂纹和磨损剩余不足25毫米的砂轮。

1.12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1.13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丝芯外露的决不准使用。

1.14 吊钩应由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15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模板,灰斗,混凝土斗时必须用卡环。

1.16 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安全有效、灵敏、可靠,开电梯人员必须是经过劳动部门培训取得专业操作证人员负责。

2、措施

2.1 设专人对机械进行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

2.2 机械设备布置应有平面布置图,符合布置位置。

2.3 机械管理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2.4 安全检查人员每日对机械使用情况及安全进行日检

2.5 对安全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必须按其整改落实。

2.6 每周一上午900开安全例会,负责机械管理的人员必须到会,不到会者给予50元罚款。

2.7 每月对机械进行打分评比。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保卫消防:

1、要求

1.1 成立义务消防保卫组织,由总包统一管理。

1.2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保卫、防火教育。

1.3 重点防火部位要设专人负责。

1.4 电器焊工要持证上岗,动用明火要开具动火证。

1.5 库房、宿舍、办公室不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

1.6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

1.7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8 加强现场保卫工作,组织义务巡逻队,防止财务失盗。

1.9 门卫值班要有记录,出现场的材料要有出门条,车辆出场要对其进行检查。

2、措施

2.1 建立检查制度,每日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记录。

2.2 严格管理、对违反防火要求的人和事严肃处理。

2.3 加强现场的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2.4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保卫,防火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2.5 每月对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打分评比。

2.6 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有关保卫、消防的有关文件及知识。

2.7 对存有火隐的部位要坚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者给予经济处罚。

六、现场管理

1、要求

1.1 按施工需要,修整现场施工道路,保证平整、畅通,做好排水设施。

1.2 建设警卫室要坚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

1.3 安装好大门,体现公司CI形象,树好施工标识牌。

1.4 安挂好一图八板,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不低于1.2 米。

1.5 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清运。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邓悬挑结构上,不准堆放料具和杂物。

1.6 楼梯踏步棱角、木门口、磨石、各种石料、镜面、玻璃、铝合金制品、卫生洁具等易损坏的部位和成品要有保护措施,确保成品完好。

1.7 施工现场除必要的部位,要做到黄土不露天,要做好美化环境工作。

1.8 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1.9 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要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1.10 现场要设垃圾堆放站,要用红机砖砌成长不小于5,宽不小于3.5,报读不低于80厘米的“凹”形状垃圾存放池,确保现场清洁。

2、措施

2.1 现场道路,现场规划,警卫室,CI标识要及时完善。

2.2 分包要设专人对现场管理负责,并制定出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2.3 做好现场平面布置,实物要与图相符。

2.4 每日对现场进行日检工作,填写日检纪录。

2.5 对现场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财产的保护不够,造成的损失,要给予经济处罚。

2.6 要划分卫生责任区,立牌标明责任人。

2.7 每月对现场管理进行打分评比。

2.8 每周一上午900开安全例会,负责现场管理及卫生责任区的人员必须到会,不到会者给予50元罚款。

七、料具管理

1、要求

1.1 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型号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成丁、成行,高度不准超过.5;砌块材料码放高度不准超过.8;砂、石和其他散料应成堆、成方。界限清楚,不准混杂。

1.2 各种材料码放,场地要平整、坚实,做好垫木或垫板,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0厘米,以防水侵蚀及防潮。

1.3 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后要挂好统一的标识牌,写明材料名称、型号、厂家、材质等

1.4 材料保管应设专人负责,一举材料种类,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1.5 要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专库专管,设明显标识。

1.6 钢筋要分型号按顺序码放,要做到一头齐,并挂好标识牌。

1.7 木材码放要按种类,长短分开码放,并挂有防火标志,设灭火器材一套,挂好标识牌及负责人名单。

1.8 要制定材料节约措施,余料回收要及时,分拣回收存放到指定位置,专人负责管理,挂好标识牌。

1.9 搅拌站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尘要及时清用。浇筑时,要采取方撒落措施。

1.10 砖、砂、石和其他散料要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1.11 职工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1.12 施工现场不准有长明灯和长流水现象。

1.13 存放材料的场地要平整、坚固、有排水设施,不露黄土,必要时可用石子或焦渣拌石灰铺垫15厘米厚夯实。

1.14 木工加工棚必须按要求搭设,四壁用砖砌筑,顶部要防火并不能漏雨,要有门和窗及隔音措施。

1.15 钢筋加工棚要搭设规范,防雨、防砸、并要美观、坚固,所用架管要油成黄色。

2、措施

2.1 设专人管理料具工作,建立材料台帐及领退手续措施。

2.2 设专人对现场材料的码放、回收、清理进行管理,必要时成立5人以上清洁队伍,负责现场材料的归整及清理现场工作。

2.3 每日对材料管理进行日检,随时进行整改。

2.4 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积极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5 每月对材料管理进行打分评比。

2.6 每周一上午900开安全例会,负责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到会,不到会者给予50元罚款。

八、环境保护管理

1、 要求

1.1 楼内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垃圾要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露天存放要防雨、防潮,要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遣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1.3 搅拌机必须安装除尘设备及防噪音装置。

1.4 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要有消烟除尘装置,茶炉用消烟除尘型火烧型煤;大灶加二次燃烧或烧型煤。烟尘排放黑度必须达林格曼一级以下。

1.5 路面要经常有人清扫洒水防尘。

1.6 搅拌机前台必须设沉淀池,并保证畅通,水磨石工艺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的位置设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放到市政管线。

1.7 现场油料要设专库存放,并专人管理,对库房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1.8 现场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1.9 加强管理,制定防人为的噪音措施,并警醒严格的控制。

2、 措施

2.1 设专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警醒管理。

2.2 加强对环保工作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2.3 设专人对搅拌站的沉淀池,水磨石污水沉淀池的管理,保证畅通。

2.4 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遵守环保制度。

2.5 每月对环保工作进行打分评比。

2.7 每周一上午900开安全例会,负责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到会,不到会者给予50元罚款。

九、环卫卫生管理

1、要求

1.1 施工现场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清扫工作,保持现场整洁卫生。现场无积水,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

1.2 办公室、宿舍要保持清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清运出场。

1.3 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办理个人健康证。

1.4 必须给炊事人员配备白色的工作服和白色的工作帽。

1.5 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内卫生管理制度。

1.6 设专人对食堂、宿舍进行管理,并挂牌上墙。

1.7 食堂内外要清洁,炊具、用具必须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

1.8 保持个人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要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

1.9 职工饮水必须卫生,必须供应开水,饮水器要清洁卫生。

1.10 厕所设专人管理,要有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厕所内的清洁卫生。

1.11 厕所门窗必须齐全,必须采取水冲式,上水必须按时到位。

1.12 及时对厕所进行打药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1.13 墙壁不准随便乱写乱画,保持墙壁的整洁。

1.14 宿舍内要要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必须每天由专人进行打扫清理。床铺要整齐划一,被子方方正正,不许在床上乱放东西,床下要干净,鞋、脸盆要统一放在一侧,并在一条支线上,不准许放在床下。

1.15 不准许私自接拉宿舍内电源线路,也不准许在宿舍内喝酒、酗酒,不准卧床吸烟。不准在墙上乱钉钉子乱挂衣服等其他杂物。

1.16 毛巾、衣服挂设统一由管理人员检查制定。

2、措施

2.1 设专人对环卫卫生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做好记录。

2.2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立牌,写有责任人名单。

2.3 每日对卫生进行日检,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地方要立即整改。

2.4 对整改落实不积极或没有按时整改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5 每月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打分评比。

2.6 每周一上午900开安全例会,负责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到会,不到会者给予50元罚款。

十、其他管理

1、进场教育:施工队伍进场后首先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内容主要以建委文件为主导,结合本工地情况进行。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2)安全生产须知

3)消防保卫教育,主要宣传《消防法》及市有关防火法规

4)环境、环卫卫生、以环境保护法,卫生防疫法规为主,每月一次,分包单位每周一次。

2、特殊工种教育及培训,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请劳动部门讲课时请劳动局培训中心的老师到现场进行培训。

3、分工种队分包人员进行业务及专业知识考核。

十一、目标管理:

1、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3‰,创文明安全工地。

2、分包单位进入现场需向总包提供资质证件、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施工人员进场手续:就业证(卡)、特殊工种操作证及花名册(外管处注册),进场后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在现场施工人员、办公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办理胸卡,出入大门凭卡进入。

4、警卫室由保安人员值班,负责检查出入人员及出场材料的情况。

5、施工材料退场实行出门条制度,无出门条者一律不准出场,出门条由总包统一制作签发。

6、分包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并向总包负责。

7、按时保质地收集好各类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报总包一份,保留一份,使之达到管理标准。

十二、扰民的防治措施

1、为创造良好的施工周边环境,严格控制噪音、进出场车辆,严禁高音鸣笛,按规定进行夜施工。

2、加强对施工公认的管理,严禁工人到周边居民区,夜间不得大声喧哗、酗酒、闹事。

3、夜间施工在能满足现场照明情况下,尽量控制灯照的辐射,安装灯罩,不要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4、施工现场的西北门、东北门晚8点以后不许打开,要做到钥匙由综合办保管。

5、东侧的行人走道和大门口的卫生由专职人员负责,对出入车辆灰尘的处理勤洒水,不允许出现泥土现象。

6、现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并公布负责人的手机号码,24小时接待群众的来访信息。

中江公司北京侨福花园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一、 文件依据

为了使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秩序化,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进场施工队伍“各项工作有人抓,分项工作有人管”的具体要求落实,施行《安全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制》,以提高自防、自治、自卫的能力,根据北京市建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要求和本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制定。

二、 处罚性质确认及适用范围

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凡违反国家、北京市各法律、法规及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均适用本条例。

三、 处罚标准及额度

3.1 违反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管理协议》德,对直接责任者和直接责任单位处停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清除出场;对直接责任者处罚款1000元;对直接责任单位处罚款5000-10000元。

3.2 造成火灾或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及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后果的,处以当事人1000元,当事人所属班组处罚10000元。

3.3 在节假日或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违反项目部特殊时期特殊规定,造成火灾隐患,给项目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该施工单位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3.4 任意挤占、阻塞消防车道、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圈占、埋压消防栓,消极对抗、无骨拖延整改措施造成事故的;或破坏消防器材、设施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处罚100-500元,对施工班组处罚500-1000元。

3.5 在重点部位从事明火作业,无针对性的安全、防火交底书;或从事危险作业(如电气焊、防水作业、木工作业等),不按规范擅自交叉作业,造成一般事故或重大火灾隐患的,处以当事人100-200元罚款。

3.6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一次罚款50元。

3.7 高空作业(作业高空1.5以上)未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0元。

3.8 施工现场吸烟的,一次罚款50元。

3.9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一次罚款200元。

3.10 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非法活动、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直接责任的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

3.11 消防防火责任人不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消防防火、安全大检查;不对单位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2 未经批准擅自在工程及施工现场内设立各类仓库、库房的,责令其整改,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3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违反规定使用电热器具的;或私自在宿舍内使用可燃材料支搭隔断的,处以100-200罚款。

3.14 宿舍、库房等未做到人走灯灭的;或在库房、工具房、宿舍、办公室、工程内私拉乱接电线的;处以50-100元罚款。

3.15 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管理协议》的。

四、 本规定由中江公司侨福花园广场项目部负责。

中江公司北京侨福花园广场项目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bb9fc78bd63186bcebbc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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