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详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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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营业网点寻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外部侵害和风险控制,为银行和客户建立一种良好、安全经营环境,根据公安部门关于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基本任务是:维护安全经营环境,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服务;防范盗、抢、诈骗、抢夺(客户)、挤兑、滋事、爆炸和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保障银行资金、财产和员工、客户人身安全。
第三条 成立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营业网点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治安、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 安全目的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营业网点应层层订立“安全保卫工作目的责任书”,拟定目的,明确责任。
第五条 部负责协调和督促各营业网点贯彻安全保卫工作规定,传达贯彻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关于会议精神。
第六条 营业网点应指定一名安全员,协助网点负责人做好本营业网点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安全制度贯彻,收集上报安全保卫工作信息,保证“三防一保”工作到位。
第三章 安全教诲
第七条 营业网点每季须组织至少一次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诲,不断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八条 营业网点每年组织员工开展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范学习不少于2次。
第九条 安全教诲内容:学习限度上级关于批示精神,法律法规教诲以及业务规范,监控、报警、消防等设备管理及用法,上级关于通报和详细典型案例报道,紧急行动预案规定和演习等。
第十条 安全教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保存文字记录及图片资料,做到员工参加教诲面达到100%。
第四章 预案演习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应依照总行制定并下发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管理规定及应急预案演习模板细化本单位防抢、防盗、防火、防诈骗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操作流程和角色分工,贯彻责任。 第十二条 营业网点每半年须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地演习。
第十三条 预案演习内容:针对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防火灾,防抢夺客户等各种突发状况,结合季节变换和治安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适时组织演习。
第十四条 营业网点完毕预案演习后,应及时开展预案演习总结和后评价,优化操作流程,提高预案处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演习过程留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
第十五条 员工预案演习规定做到:熟悉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批示精神,熟悉本岗位防范案件预案,熟悉掌握员工操作技能、要领和处置原则,纯熟使用各种安防、消防器材。
第五章 寻常检查
第十六条 营业网点当班人员应一日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涉及: (一)营业前
1、检查网点周边环境有无异常,ATM机等处有无异常告示或张贴画,自助设备有无撬盗现象等;
2、检查营业场合门窗、水、电、气、墙体、通勤门、保险柜、电脑房等与否锁定完好;
3、检查监控报警、门禁系统与否正常,录像资料回放与否清晰,保存时间与否符合规定;
4、检查范伟器材有无丢失、损坏、失效,放置位置与否得当; 5、检查前日安全状况与否详细记载,对发生问题有无报告和解决;
6、检查款箱锁和封条有无启动迹象。
(二)营业中
1、临柜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异常现象,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置;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营业柜台内,确应工作需要进入营业柜台内,必要按规定办理进入手续;
3、保安人员定期对营业大厅、周边环境进行巡逻,每小时对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设备进行检查;
4、通勤门必要随时处在锁闭状态,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使用; 5、对前一工作日进行监控录像回放,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采用纠正办法;
6、临柜人员应能纯熟使用报警设备,熟记保卫部门及公安报警电话。
(三)营业终了
1、必要将抽屉、保险柜等所有落锁,钥匙随身携带; 2、在未确认款车及押运、提解人员真伪前,款箱不得提出营业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