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05 10:18: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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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有关人员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制度不坚持、责任不到位有很大关系。笔者认为,安全管理是一个持续反复的过程,必须做到“四抓”。

    要善始善终抓。个别单位和部门组织安全活动时刚开始轰轰烈烈,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要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人员就放松了警惕,导致事故案件发生。事实证明,安全工作必须要持之以恒,不怕反复;不能工作闲时就抓,忙时就不抓;不能出事时就抓,未出事时就不抓;必须坚持一个标准,即持久用力。

    要全员参与抓。抓安全工作必须要善于发挥集体的作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作为领导,要认真研究安全工作,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现场检查和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作为下属,要认真学习安全规定,并落实在行动上,从而形成上下一条心、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局面。

    要坚持抓制度的完善。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完善制度作为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实。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确保不留死角。要坚持安全报告制度,确保不拖延、不延误。要坚持安全评估制度,通过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测,把安全隐患遏止在萌芽状态。

    要坚持抓责任的落实。责任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主要领导必须要负起安全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安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细化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并对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此外,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守责、人人尽责。

“安全发展、重在预防”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增强安全意识。一是利用学习园地、橱窗板报、标语口号、手机网络、座谈讨论、命题征文、演讲比赛、研讨交流、先进典型引领、违章违纪案例教育以及将员工家庭“全家福”张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重要预防”的极端重要性,讲清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任务,营造浓厚宣传舆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发展、重要预防”、“保安全、作贡献”上来,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重要预防”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的安全意识,牢记自己肩负的重大安全职责,时刻保持“在岗一分钟,负责六十秒”的良好工作态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拓展安全隐患预防思路,以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企业、对家庭、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面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一日三省吾身”,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密联系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找准“安全发展、重在预防”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查找在“安全发展、重在预防”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的新情况,不断增强“安全发展、重在预防”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抓住新的矛盾,提出新的举措,创新新的方法,解决新的问题,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防患于未然。二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深刻领会和贯彻“隐患险于明火”的重要思想,超前思维,超前管理,超前控制,常抓不懈,将安全、质量这两条主线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制定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查找安全隐患和死角,从制度措施等源头上编织好安全网,未亡羊先补牢。三是开展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重在预防、促进和谐”为主题的竞赛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我要安全、我必须安全”的意识和“安全发展、重在预防”的责任心,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关注每个细节,做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稳定。

  “安全发展、重在预防”有效途径之二就是激发安全动力。一是建立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机制,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把“安全发展、重在预防”落到实处,保持安全生产的持久稳定。二是建立完善安全质量包保机制,制订严厉的考核办法,签订安全责任状,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把安全工作与工资考核、奖金直接挂起钩来,违章或搞不好安全的摘帽子、丢面子、减票子、失位子,激发干部职工“安全发展、重在预防”的工作热情,自觉地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完善安全检查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卡控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严重的违章事件坚决一追到底,决不姑息;对那些疏于管理、作风飘浮、工作不力、不在状态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彻底改变那种安全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嘴上、贴在墙上的状况,形成“安全发展、重在预防”的良好风气。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好班前预想、班中互控、班后总结等形式,把重点放在劳动安全、职工人身安全、检修质量等方面,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拒绝乐观作业、轻视安全的现象发生。

  “安全发展、重在预防”有效途径之三就是夯实安全基石。一是打破旧的思维定势,增强超前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卡控安全生产过程,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根据职工的不同文化层次、岗位需求,制定安全学习规划,开展安全技能培训,通过理论引导、现场教学,使职工了解设备情况、基本原理、性能及现场施工作业中容易发现的安全问题,熟知设备有哪些不安全因素防护措施,不断提高职工对设备安全、作业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安全防范能力,使职工的安全素质适应和谐铁路发展的需要。三是坚持开展好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保护能力,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四是按照“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生产现场上,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大胆管理,严格管理,坚持每天到生产班组、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

  “安全发展、重在预防”有效途径之四就是营造安全环境。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和风细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用“心”与职工沟通,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把握职工思想脉搏,对症下药,释疑解惑,解开疙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队伍,凝聚力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和谐铁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是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解决职工群众在工作、学习和思想、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情,比如,平时多留意员工的一些工作和生活习惯,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之下,制定一些更适合员工工作和生活习惯的规则,尽可能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激发职工群众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安全发展,重在预防的自觉性,执行好各项作业标准,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安全管理措施,卡控好安全质量的关键环节,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谁不热爱自己的家,谁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谁不疼爱父母和子女。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更要万分爱惜。曾经我有幸观看了一次交通事故的宣传片,在一幅幅触目惊心的事故照片、一行行沉重的数字背后深深地领会到了违章操作给本人、家人带来的无限苦楚,给国度、单位带来的巨大损失。曾流过泪,曾悔悟恨,因事故致残的工人在这里声泪俱下,得到亲人的孩子们在这里喜笑颜开,对安全一个不留意,就可能给家庭和子女带来巨大大的灾难和悲伤。这一幕幕人间悲剧的发作分析起来,不难看出,很多事故是完全能够防止的。是他们不懂安全,不理解安全吗?不!不是!!是他们拿安全当儿戏,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生与死,苦楚与幸运,就这样在不经意间定格,把无尽的苦楚和思念留给了日夜盼安全的亲人。面对那些惨痛的教训,我们有何理由不讲安全呢?我们有何理由不去抓安全呢?我们有何理由不去把安全牢记心间呢?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一种态度。安全,对我们航道事业来说也是放在首位的,我们经常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原则。安全是保证我们事业成功完成的法宝,安全是我们获得效益的前提,安全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因而我们就要事事讲安全、常常讲安全,不重视安全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是要付出沉痛代价的。只有思想上多一道防线,安全上才干多一分保证,坚决抵制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当侥幸心理闪现时请想一想:父母双鬓的青丝,妻子挂念的眼神,孩子睡梦中那甜甜的浅笑,难到一切还不能打动那浮燥的心吗?生命,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有重来的时候,还有什么比健康地活着更宝贵呢?爱惜生活,保护自我,把生命握在本人手中,去享用人间的天伦之乐,去感受人间的至爱与温情。

  我们大家要在各自的任务岗位上,干好本人的本职任务,真正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章守纪、严格把关。安全的目标不是靠一个人、一天、一件事就能完成的,要靠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握住安全。我们要善于总结工作中好的方面,找出阻碍生产安全的地方,竭尽全力的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自我防范事故的能力,为我们的航道事业发展增光添彩!

安全是支笔,安全是首诗,它描绘着生命中一幕幕精彩的画面,它吟咏着人生的绿洲,它是情的无边草原,它是爱的不竭之河,带着家庭的祝愿,带着企业的忠诚,安全鲜活在我们每个丰富多彩的日子里。

  牢记安全,珍惜生命,听春雨亲吻着花儿的呢喃,看万家灯火温暖的港湾,沐浴输变电跨越式发展,在和谐职工的感言中,我们幸福着每一天,我们感谢安全的给予,让我们品味安全、品味幸福,让安全的话语常驻心田。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字面上分析,就是通过宣传教育的方法,使交通参与者产生一种意识,在熟悉基本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懂得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法规,保护自己,避免伤害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在预防,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结合从事基层一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多年的体会,人人皆知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降低交通事故对中小学生的侵害呢?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从当前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状谈一谈粗浅看法。

    一、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现状及分析

    (一)学校教育方面:交通安全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门来督促,多半都是走走过场而己;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差不多都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掌握不实,缺乏必要的考试、考核和督导;教育的对象层面窄,仅限于小学生或低年级的学生,中学生很少有上交通安全课的,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

    (二)学生自身因素方面:一是由于中小学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天生贪玩、心理脆弱、记忆力强等特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及未满18周岁无证驾车和偷开机动车;过马路时不作前后张望,随意抢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追爬、攀趴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等。二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较少。由于中国的应试教育,造成了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相对较少,对110122120这些常识性的报案电话也不太熟知,因而常常出现中小学生骑车上车、成群结队,步行上路,搭乘公车、不守秩序等现象发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及时报警,从而给肇事逃逸驾驶人以可乘之机。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从警力而言,警力严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由于基层中队及一线民警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务已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面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少数同志确实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的现象。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枯燥。上交通安全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几乎是惯用的几种宣传方式。缺少针对性、新颖性,中小学生接受效果相对较差。

    (四)各职能部门方面:

    政府各职能部门漠然对待校园的交通现状。各职能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只浮于表面。二是社会舆论及各大宣传媒体对校园的关爱缺乏热情。大多数的宣传只是流于行式,没达到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开展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我们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减少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实给广大的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政府重视、部门参与、齐抓共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1、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制定长期的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以法律形式加强确定并保障实施。

    2、召开定期联席会议。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安全、公安、教育、学校、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讲评,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二)纳入日常教育日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高度重视对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他们远离交通事故、健康成长。

    2、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对潜伏的隐患,看似不经意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真正使“车祸猛于虎,生命不回头”的观念牢记于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心中。

    3、建立“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法好学生”等评选制度。可采取学生“持卡上路”方式,违法时,由执勤交警予以纠正和教育,并记入联系卡中,每月底交警部门将登记的学生违法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市()教育局,每学期由市()教育局牵头,对辖区内的学校实行考核评定,奖优惩劣。

    (三)履职尽责,全面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职,采取新颖、创新的方式全面开展:

    1、针对学生特点,对症下药。要借助其好动性,组织学生开展交警警体操训练;借助好奇性,组织学生开展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校园设置模拟道口及复杂路况。让学生搞好模拟规范道路交通行为训练;借助学生的好强性,组织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道路交通知识漫画比赛等活动;借助学生记忆力强的特点,组织他们观录像看展板、搞典型案例剖析,通过直观形象的教育形式增强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消化吸收。

    2、形式新颖、内容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中小学生日趋成熟,以往灌输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必将被"按需求接受知识"所取代。这就要求交通民警在宣传教育方式上要推陈出新。一是在内容上。交通安全图片展,可以使用卡通形象设计制作,尽量搜集内容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要将正确的交通行为用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向学生传播;二是在形式上。可以以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动为载体,推广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教会一个人,可以带好一个家庭,促进一个村庄、一个工厂、一所学校,从而辐射整个社会。因此,在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行为,恪尽职守,坚持用机制管理校园的交通安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让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为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31210日的讲话中要求我们:“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而安全是培养人才的前提和保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足发展,高校承载的责任日益加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的隐患增多,影响大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多变,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也就显得日益严重和突出。曾震惊一时的云南“马家爵事件”、四川的“王豪事件”、20062月份至3月份华南农大的4名学生连续自杀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其严重程度达到了我国历史上大学生恶性案件之最。至于大学生一般的被偷、被骗、被抢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举不胜举。大学生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高校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我们应该怀着“安全重于泰山”的强烈责任感,认真研究当前高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高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 高校安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近几年来,我国高校正面临着规模不断扩大、人数急剧增加、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程逐步深化、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欠佳以及高校本身的安全教育管理滞后等新情况,给高校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1.高校规模的扩大给安全带来新的压力

    近几年来,我国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新校区和多校区办学已成为普遍现象,有的高校包括二级学院在内,校区多达六七个。学生人数急剧增加,“1999年至 2002年我国高校每年都是以32%的幅度扩大招生,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更是达到了570万。”尊重人才、崇尚科学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自考生、函授生及各类培训人员络绎不绝。高校真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在新形势下,高校的扩大规模是必要的,顺应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顺应了日益增长的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也为高校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率、增强竞争优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尤其是有些高校新校区建在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复杂,给安全管理带来新的麻烦。

    随着规模的扩大,各种贵重器材也在不断增加。仅以电化教育设施为例,多媒体设施及相应的各类电视机、录像机、投影机、摄像机、编辑机等设备价值成百上千万元。且师生手中的手机、收录机、MP3、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单车等,都有很高的拥有量;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的也越来越多。这些东西体积小、价值高,犯罪分子行窃容易得手,销赃又易出手,已成为盗窃作案的重要目标。有些盗窃团伙,甚至在学校附近租赁住房,建立据点,专以偷盗学校和师生财务为业。

    2.高校内部体制的改革给安全带来新的麻烦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在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全面启动以后,高校逐渐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封闭、半封闭状态,对社会实现全方位开放。这种开放对高等教育走上“学校办教育,社会办学校”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与学校管理系统剥离成立后勤实体,原来的高校后勤管理者转变为经营者,行政性服务转化为企业化运作,改革后的后勤集团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但后勤管理服务社会化以后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给安全管理带来隐忧。首先,大量外来人员在校内打工,增加了校内工作人员的数量,给安全管理带来难度。这些打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纪观念不强,行为习惯不好,安全文化知识甚至日常安全常识缺乏。加之流动性大,和校内职工甚至领导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易管理。校园内经常发生的集团盗窃、打群架、群众性卫生安全事故等,往往和这些人员有关。其次,高校后勤化改革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后勤集团服务范围的扩展和质量的提高需要一个渐进的摸索的过程。因此,在后勤集团所能提供的服务和学生的要求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后勤集团和大学生之间的矛盾、摩擦、冲突乃至法律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从而为高校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麻烦。

    3.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欠佳给高校安全带来新的冲击

    当前的高校学生,独生子女多。这些独生子女虽然有他们多方面的优越性,但也存在无须讳言的不健康心理。比如他们往往自我意识强,唯我观念重,互助精神差,心理承受能力弱,独立生活能力低,等等,有不少学生心理成长跟不上生理成长的步伐。虽然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但其心理还处于儿童时期父母的监护状态之下,相当幼稚,也相当脆弱。高校扩招,高校办学模式多样,常使学生入学分数参差不齐,学生整体素质下降,给高校安全带来不少冲击。目前中小学重智育,轻德育, “一好遮百丑”,忽视学生品德和健康心理的培养。这样的学生一进入大学,便缺乏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办法,往往一遇挫折就束手无策,轻则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重则自暴自弃,甚至做出一些不合常理或违法乱纪的事。有的学生遇到学业、家庭、经济、就业、感情、荣誉等方面的问题时,就心态失衡,痛不欲生。如果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疏导,就可能走上自杀、杀人等不归路。此外,高校取消了考生的年龄限制,大学生群体的年龄差距加大,彼此之间的心理、生理差别增大,彼此之间的摩擦、纠纷就会增多。此外,在民族地区和民族大学,多民族学生在一起,由于彼此民族习惯不同,也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大学生和外界的接触增多,社会的不良风气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侵害着他们。互联网信息的泛滥和良莠并存考验着学生的道德水平、安全意识,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4.高校安全教育管理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近几年高校安全管理的形势比较严峻。据去年九月中旬召开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会议资料介绍,北京市的大学生在2004年至2005年的两年时间里,大学生遭受交通事故死亡21人。2005年上半年大学校园内部发生火险8起,学生自杀10人。在该市大学所有案件中盗窃和诈骗案占80%。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为顺应社会对大学生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的潮流,高校把工作重点仍然放在扩大学生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毕业学生就业率等方面,而不是根据形势的新要求,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实安全教育内容,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有的学校甚至对安全教育管理仍然处于麻木不仁的状态,“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高校的安全保卫体制也存在运转不灵、反应迟钝的现象。治安保卫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审查不严,工作不力。部门间由于重视程度不同,认识不一致,难以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可见,现行的学生安全工作在许多方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二、 高校安全教育要有新举措

    安全教育是指通过形式多样、切实有效方式,向全校师生传输安全知识,教授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使全体师生员工形成正确的安全思维习惯,调动大家重视安全的积极性,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观念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当前高校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新的有力措施。

1.构建立体化教育网

    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安全知识教育,使大学生掌握防盗、防骗、防火、防计算机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要宣传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且有一定能力爱护自己、保护他人。要完成这么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光靠治安保卫部门的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治安保卫部门在当今的高校,其实只是常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它本身就存在不可逾越的局限性,让它来担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无疑是难以胜任的。所以,从更大的层面上说,安全教育需要学生管理部门和所在的系、院共同承担。

    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常抓不懈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纳入日常工作当中,天天抓,成年累月不放松。要把安全事件作为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教育制度和规定,年终考核、评优评奖、升迁晋级都看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实绩。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范畴,安全教育工作本来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是日常化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正要常抓不懈。

    职能部门负责专职教育和防范,其它涉及到的部门全力配合,不断强化,具体落实,并把一般的安全教育、专门安全教育和特别的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个人安全教育和集体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安全教育的日常化、专项化和网络化。这就构建了一个上下齐抓共管的、由点到线再到面的、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立体化教育网络。只有形成这么一个立体化教育网,安全教育才能全面到位。

    2.发挥课堂教学优势

    200312月,教育部把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要求重视树立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素质。

    发挥课堂教学优势,以强化安全教育,是高校得天独厚的条件。在高校的课堂里,既可以利用思想品德、法律基础、军事训练、形势政策、卫生与健康、实习与实验等课程对学生教授安全知识和技能,也可以由专任教师结合专业课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比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课程中讲授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撰写中讲授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既可以在其它课程中结合进行安全教育,也可以将安全教育单独开课,比如将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心理知识等结合典型案例,开设公共课、选修课;既可以开设理论课,如讲授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国家安全、涉外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理论,也可以开设应急能力训练课,采取实战模拟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临时应急心理、防护技术的训练,如溺水急救、中暑急救、使用消防器材、保护案发现场等。

    安全教育课应是大学阶段一门很重要的新课,培养具有安全素质的人才,是社会对现代大学提出的迫切需要,利用大学课堂不仅不是多此一举,反倒是大学安全教育不可或缺的新举措。

    3.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学校要加强网络建设,提高网络监管水平,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及时抢占网络阵地,防止有害信息进入校园。学校互联网要积极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更安全、更健康的网络信息,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利用网络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大学生是网络的常客,各院系和相关单位要把安全教育的阵地延伸到互联网上,共同建设内容丰富的校园网。“用先进的文化指导学生,用丰富的信息吸引学生,用全面的知识服务学生”。

    总之,抓好高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生活、教学、科研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面对高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新挑战,停留在过程化、表面化的管理教育方法不能适应今天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探索高校安全管理教育的本质规律,建立适应新时期高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科学体系,才是确保高校安全和培养有较高安全素质的大学生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学校事故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己成为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焦虑和关注。

所谓学校事故,一般是指入校儿童在学校期间和儿童在校集体活动而处于学校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儿童在学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校内,但属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学校事故发生的范围、种类是及其复杂的,有的与儿童设备、设施有关有的与教职工的保育、教育有关。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儿童游戏时受伤。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儿童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儿童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儿童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攀登架等大型的活动器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学校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儿童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儿童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学校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3、接送和门卫制度不完善。

首先从值班老师的角度看有很多因素可以影响值班老师在接送时的准确性和责任标准, 如:疾病,身体状况,心情等等,值班老师可能因为某些情况(病假,事假)而不能上课,则可能会由另一个不熟悉这个班的老师替课,那么儿童的安全性降到很低。其次接送人也存在很多客观的误差和漏洞:譬如当儿童的接送人比较多的情况下,会增加值班老师的确认难度;当儿童的接送人因为某些原因(病假,事假,更换保姆等)而经常更换(或增加或删除)接送人,同样会增加值班老师的确认难度(尤其是由保姆接送儿童的案例)。另外,接送制度不完善还有可能造成儿童走失。儿童走失说明学校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所以儿童离校必须经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儿童家长的允许方可。而门卫制度的不完善可能导致不法人员侵入,造成严重后果。

 4、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5、儿童自身原因所致。

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身体各种机能水平较低,在发生的事故中,很多因为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摔伤头、磕掉牙、骨折、坠落、溺水、车祸等。瑞典和日本的有关研究表明:儿童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而不顾另外一个方向,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等等。由此可见出儿童是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群体。此外,儿童安全知识存在空白区,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学校、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在应试教育影响下,成人只重视对孩子的 “知识 ”教育,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其他方面的知识学不学都无所谓。据有关调查发现,在低龄儿童中有近一半的孩子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有一成多的孩子安全意识极其薄弱,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识,不知道躲避风险。

6、监护人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

许多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相对而言,教师较好),根本想不到孩子会发生意外。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缺乏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知识。例如,19996月,北京一名5岁半的儿童下午从学校回家后,在家里哭闹,家长为了哄他,逗他开心,将一粒日本豆塞进他嘴里,结果日本豆误入气管,家长迅速将孩子送往附近的医院,但孩子因窒息已死亡。又如,19986月的一天中午,某学校一年级的小朋友等待着吃午饭,保育员将刚烧好的饭菜从食堂拿到教室,随手将盛满热汤的铝桶放在教室进门处,桶上没有加盖,两位老师给小朋友们分饭菜时,在汤桶边与小朋友一起排队领饭菜的某某突然被身后的小朋友碰撞了一下,跌进滚烫的汤桶里,造成深度烫伤。类似的悲剧不胜枚举,这说明家长、教师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

正是由于儿童事故的原因复杂,在责任判断的准确度上矛盾很大,所以出现了儿童事故后,就学校、儿童家长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存在困扰。

首先,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些事故是由于老师的责任心不强或是老师事先没有考虑周全造成的,但更多的是防不胜防的意外事故。例如:上体育课时,尽管老师让孩子们把鞋带系好,衣服穿整齐,并注意安全,但偶尔仍会有个别小朋友在活动中出现摔伤、碰伤等事故。许多老师都有类似的体会:“最怕带孩子去效游了,走在稍滑的路面上或是小土坡上,无论老师怎样提醒,但有时还是会有小朋友摔倒,不小心就会被小树枝、小石头刮破脸皮或身体。 ”因此老师常说在效游、上体育课或参加剧烈活动时,真恨不得多长出十只眼睛、十只手来照看孩子们。

所以对于学校事故的责任界定必须有一个公平和公正的法律底线,不能以主观的感觉来判断。然而,目前虽然很多学校对事故发生后要求学校承担不尽合理的法律责任感到困惑、不公,但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则常常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尽量满足家长的索赔要求,在学校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往往以 “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其结果不仅不利于双方法律责任的划分,而且往往损害了学校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缺乏法律意识,更不会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有关纠纷。

作为学校,应该以法律为准绳,熟悉必要的法律知识,譬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管理条例》;《学校工作规程》;《民法通则》等,制定合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教师安全职责、监护措施,户外活动组织安全制度,家长接送孩子安全须知等等。以提高教师、家长安全责任意识。如果学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认定学校有过错,反之则认为学校没有过错。

其次,监护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儿童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儿童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因此儿童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把儿童的安危放在心上。特别是家长,对生命的态度以及生存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孩子能力的形成,另外,社会大环境的文明程度高低,社会道德规范、法纪意识的强弱也是孩子安全自护意识形成的因素。这就要求家长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生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社会道德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避免教育过程中孩子的知行脱节现象。为此,学校可以通过培训会、座谈会、观摩典型活动参与主题活动等形式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实现家校共育目标,引导家长积极参与课题实验。通过家长学校理论培训,提升了家长生命意识与生存价值水平。家校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双向沟通渠道畅通,从而为儿童生存自护教育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三,结合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开展特色情景摸拟活动:“阳台上的故事”、“冬天的故事 ”、“陌生人的故事 ”、“超市里走失了”等等,让孩子们去体验、了解初步的安全知识,懂得求救方法;观摩“消防中队”活动更是让孩子们身临其境学习防、救火灾的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从娃娃抓起落到了实处;参观“骨伤科医院 ”孩子们感知了病人的痛苦,对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情心、爱心的情感得以培养,从而能懂得生命、尊重生命。

2)让儿童自己参与安全管理,让儿童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监督中受益非浅,既维护了秩序,保证了安全,又锻炼了能力,培养了品质。为他们提供交流、交往的机会和环境,满足他们的成就感,充分体验生命的意义。在实践中感知、操作、领悟、建构生存安全能力。比如师生共建安全规则: “出教室的安全规则”、 “远足活动安全规则”、 “玩大型玩具的安全规则”均可以是孩子们自己制定的并配有他们设计的标识。这样,孩子在享有充分尊重与自由时也面临困难与挑战,他们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也因此而逐渐形成。

第四、外出活动注意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学校组织儿童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按民法原理而言,这也是由于当事人的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组织外出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活动都事先要有计划,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第五,了解儿童健康状况,调查儿童的身体状况,建立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和儿童健康档案,以防事故的发生。同时,教师要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儿童的体能训练,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到,平时很少跑动的孩子相对来讲容易受伤,那些活泼好动的孩子奔跑蹦跳灵活,钻爬攀登熟练,反应敏捷,相对来讲磕碰就少一些。为此,学校、家庭应给儿童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合理地组织有一定强度和密度的体育活动,另外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儿童给予适当的照顾。

第六,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儿童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中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教育法》第44条,《未年人保护法》第32条都要求学校给儿童提供安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卫生的校校环境。学校要保证儿童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教师发现学校的教学设施存在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儿童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儿童在危险的条件下活动。

以上所述,是本人对于学校安全事故的一些粗浅体会,实际上学校安全事故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希望作为引玉之砖,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7e51a003b3567ec112d8a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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