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江南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
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
改善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8〕3 号)精神,深入开展江南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促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35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生态优先理念,完善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设美丽南宁。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持续改善我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进行督察后,我城区区继续按照《南宁市江南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结合江南区秋冬季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南宁市江南区2018年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实现“PM10、PM2.5双达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江府办〔2018〕181号)并组织实施。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南区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3微克/立方米、39.5微克/立方米,均比2018年大幅削减,圆满完成2018年南宁市下达给江南区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6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40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
为此,本工作方案的目标为:确保完成2018年南宁市下达给江南区的PM10、PM2.5控制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江南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城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6b36d43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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