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20 22:11: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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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琼府[2009]77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18

【实施日期】2009.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的意见

(琼府[2009]77号 20091218)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继续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的要求,以及国家扶贫办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国开办发[2008]27)等精神,更好地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和中部山区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三集中扶贫战略以来,全省共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20多亿元,集中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上学难、行路难、饮水难和看病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践证明,三集中扶贫是整合多种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成效,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实施三集中扶贫新机制十分必要。

由于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三集中扶贫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项目申报方面,统筹不到位,多头重复申报,申报资金数额与实际需求不符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在项目审批方面,不同部门项目计划申报不同步,难以按时集中审核,加上程序环节较多,造成审批时问过长;三是在资金使用方面,一些地方采取撒胡椒面的做法,未能做到相对集中使用,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没有贫困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省的共同发展;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小康。到2008年底,我省农村还有4952万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3%;重点贫困行政村中还有813个自然村未通路,41个自然村未通电;少数民族地区还有20300户群众仍居住茅草房,9600户群众的住房属于危房,11个贫困市、县农村还有26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50f13d6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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