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24 02:33: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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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长政发[2013]15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1

【实施日期】2013.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201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国有(集体)企业:

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步伐。为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产业升级、企业重组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盘活存量,保值增值,全力打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集群,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任务。通过推进企业改革,彻底解决国有(集体)企业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职工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则;

(二)坚持债权债务不悬空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广大职工意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方法途径

依据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分批推进、规范操作的工作方针和先难后易、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市企业改革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股份制。对经济效益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进行股份制改革。

(二)股份合作制。1.整体改组。把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折成股份,全部出售给职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4fdf3be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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