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林办发[2012]168号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2.07.06
【实施日期】2012.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局关于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通知
(林办发〔2012〕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我局定于2012年7月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副主席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推广福建长汀生态建设经验,认真回顾上半年全国林业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对照检查“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林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鼓舞干劲,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林业建设任务,全面提高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二、会议时间
7月20日-22日上午开会,会期两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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