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光伏发电补贴的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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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光伏发电补贴的发放标准


依据标杆电价,湖南省属于Ⅲ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kWh
②:地方补贴 依据地方政策
政策:湖南省2014年底下发了《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设备、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4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在长沙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度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
(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 (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的投资主体已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完成并网手续且并网发电。
(按照“每半年度拨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况于每年61-15日,111-15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申报,首次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家庭(个人申报:

(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业主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业主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2、单位(企业、机构、社区申报:
(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前期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 (3相关电力公司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凭证; (4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和能源合作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5相关资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项目业主再次申报只需提交《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市能源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统计表》(附件2确定项目并网发电量,最终将审核确定的补助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报市政府审批。
(市能源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联合行文下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划拨至相关电力公司,由其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将相应补助资金转拨给有关企业及个人。
其中,在2014年至201610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电量,市能源局、市财政
局审核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3b9649d84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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