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在民警培训中的探索 - 以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在职民警培训教学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9-10-22 12:10:5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智库时代·63·高教智库“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在民警培训中的探索——以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在职民警培训教学为视角冯艳梅 王霞(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辽宁鞍山 114051)摘要: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是以研讨式教学为基础、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追求实战化训练为目标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能否准确把握其内涵,合理选择案例并正确组织实施是成功与否的关键。与以往在职民警培训中适用的教学方法相比,其训练更全面、手段更灵活、特点更鲜明、效果更显著。关键词:案例研讨;延展式;民警培训中图分类号:G4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609(2018)16-0063-00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公安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提高人民警察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能力,提升服务社会发展建设的水平,是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培训目的之所在。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以在职民警培训为主阵地,推行各种实战化训练手段,提升在职民警的战斗力。“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就是众多实战化训练教学模式中的一种有益尝试。一、“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的涵义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作为省级民警训练基地,一直以“突出能力培养”为原则开展各类实战化训练工作。2005年开始推行专题式教学,2013年又再次推动教学方法创新,实施“以民警为中心”的“研讨类专题”教学,即“以公安实务为主要内容,以交流、讨论、答疑、辩论、模拟等为主要教学方法的专题”教学[1]。在各种不同的研讨类专题中,以典型案例为依托开展研讨的专题课效果尤佳。如“由郭美美赌博案谈开设赌场罪的相关问题”“以黄海波嫖娼事件分析收容教育的法律问题”等案例研讨课,因其选取问题典型,解决实务疑难,研讨方式多样,受到了参训民警的广泛欢迎。但随着教学的深入我们发现,案例研讨课也容易存在以下局限:一是研讨中设计的问题往往围绕案例本身进行,如案件如何定性、处理等,基本上属于“就案论案”,没有真正立足公安实务工作的角度,将目光覆盖到案前(受、立案环节)、案中(案件定性、处理环节)、案后(善后、化解纠纷矛盾环节)全过程,因而没有达到从理论分析到实务操作的贯通式研讨;二是即便属于同一类案件,由于事实或情节的变化,定性也可能会有所不同。而课程往往仅就一个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涵盖面较窄;三是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经验,同一个问题也会有不同的认识,许多民警有想法,但限于教学时间及流程限制,无法畅所欲言、充分表达。因此,针对以上问题而进行改进的“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应运而生。关于“延展式”教学,有的学者指出,“延展式”教学是一种扩展型、渗透型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扩展到课外、将理论学习渗透到技能操作、将技能培养渗透到生活塑造、将职业素养熏陶渗透到技能操作……”。[2]而“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则与此有所不同,是指以典型案例为依托进行问题研讨,再由案例中问题向相似案例及相关实务问题延伸,由理论层面分析向实务操作层面拓展,以便附带解决与案例相关的其他问题的实战化训练教学模式。二、“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在民警培训教学中的探索近年来以租赁方式获得车辆之后,通过典当、质押或变卖的方法套取现金的案件频繁发生。这类案件既涉及诈骗、侵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刑事犯罪问题,也涉及民事纠纷,还会发生因出租方私力救济等行为引发的其他问题。司法实践中对各方行为如何定性认识不同,从而使该类案件的处理成为公安执法实践中新的难点。为帮助受训民警正确处理此类案件,我们研发了《租车之后又质押,行为如何认定》专题,并按教学准备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1961dcc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ea.html

《“延展式案例研讨”教学法在民警培训中的探索 - 以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在职民警培训教学为视角.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