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余庆县农村法制建设 纠纷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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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余庆县农村法制建设纠纷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吴庭发
近年来,我县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及普法示范村、示范大院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了全县农村法制建设的内容和形式,有力推动了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成效。各调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依法及时公正地化解了一大批民事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助推了平安余庆、和谐余庆建设。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目前的农村法制建设和纠纷调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阻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由于少数纠纷未得到及时化解,成为信访源头,严重影响社会平安稳定。
一、分析我县农村法制建设及纠纷调解现状
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民遇到矛盾纠纷更多地选择找司法部门依法调解,权益受侵害时也学会了依法维权。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四民主、两公开在农村普遍推开,民主法治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民主政治建设日臻完善,依法治村得到进一步规范与发展。全县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98%以上能通过乡镇村调委会及时化解,全年1400多件纠纷中未发生1起民转刑和群体性案件纠纷,农村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社会安定。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农村法制建设及社会稳定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纠纷及信访量居高不下与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二、我县乡镇农村法制建设及社会稳定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农村法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艰巨而繁重,时间长,见效慢,不像一些短、平、快的经济项目能够立竿见影,加之对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认识不足,一些基层干部不以为然,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普法依法治理成为开起会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少数村调委会对纠纷调解重视不够,调解不及时,任由小纠纷发展成疑难纠纷,导致出现信访问题。二是有些农民法律素质不高,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在全县各乡镇农村人口中,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剩下老弱病残在家中,俗称“386199”部队。农民的法律及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接受能力较差,造成普法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农业税取消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的义务意识进一步弱化,只讲权利不讲义务、讲索取不讲奉献。三是普法力量不足,普法形式单一。目前,全县农村普法工作主要依靠县、乡镇辖部门;村居无财力更无普法经费和普法工作人员,有时只是配合政府部门宣传。另外,农村普法形式单一,大多时候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通过贴标语、挂横幅进行法律宣传,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对于分发的宣传资料,即使内容详细,也有不少农民未必能看得懂。四是村级人民调委会部分调解员法律知识欠缺,方法单一。受文化低、年龄大影响,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较少,对纠纷不能依法调解,调解时不注重方法,通不通、三分钟,不服调解推给政府,将纠纷推诿了事,未能及时有效化解。

三、我县法制建设和纠纷调解应采取的对策
司法行政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发挥四项基本作用:一是对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作用;二是对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促进作用;三是对实现农村依法管理的保障作用;四是对发展农村经济的服务作用。怎样履行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好服务、保障、促进、化解作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发挥促进作用。一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作为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侵权责任、医疗纠纷、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交通事故、劳动用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方面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控,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公务员、村社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四是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农民、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机关、各乡镇、村(、学校、企业、单位不同特点开展活动。组织县、各乡镇人大代表参与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
(更进一步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推进创建活动,发挥保障作用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果。始终坚持四民主、两公开,对农村低保、扶贫帮困、各项补贴的发放等工作要进行阳光操作。二是大力开“111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确定一批县、乡镇人大代表分别联系普法示范村、普法示范大院。结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对“111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治理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结合全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妥善处理土地流转、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想方设法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发挥化解作
。一是大力实施网络工程,切实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余庆以及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巩固、完善和规范村(调委会。抓好村(调委会网络组织向下延伸,在村(民小组全面建立调解小组。加强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根据形势需要和矛盾纠纷特点,积极推进与县外毗邻县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企业调委会建设,继续推进医患、交通事故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各乡镇政府为每一个村(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打造一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骨干、以兼职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增强培训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三是大力实施协同工程,有效整合系统资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关精神,积极整合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体、劳动争议仲裁为补充、司法审判和信访工作为保障的工作格局,实行一体化运行,形成广泛参与、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科学合理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排查预防、移交会办等工作制度,明确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程序和范围,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工作。各乡镇调委会与信访工作室可合署办公,对信访矛盾案件,统一接待、统一研究分析、统一分流处置。四是大力实施攻坚工程,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职能优势实行每月一次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注意排查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纠纷。对排查出的纠纷进行分类处置,简易纠纷和一般纠纷落实人员及时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提出建议,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疑难复杂的线团案、牵涉面广的骨头案、久拖不决陈年累积钉子案,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为本地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咨询服务、法律建议或者参与调解,形成全系统共同参与集中攻坚的良好局面。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授助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发挥服务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一是通过为农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疑惑,引导农民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审查合同,对土地流转合同、购房合同及其它民事合同依法审查,避免因合同不完备产生纠纷,影响当事人权益。三是非诉讼调解,依法及时公正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特色作用,把矛盾和冲突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应援尽援,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作者吴庭发系余庆县司法局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f74574ef7ec4afe04a1df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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