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工作收入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1-06-04 11:33: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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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的6.34%

——关于残疾人工作收入的提案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6.34%是个怎样的概念啊,每16个中国人里边就有一个残疾人,如果按三口之家来算,差不多每5个家庭中就会有一个家庭中有残疾人。

再来看一下残疾人的收入状况,以浙江为例,2009年浙江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过去三年中增长13.8%,达14909元,农村残疾人家庭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30.6%,达7083元,分别是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1.74倍。虽然浙江省的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远远领先全国平均水平,但相较于浙江省平均收入水平来说差距依然明显。14909元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占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6%,而农村残疾人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也只占全省农村平均人均收入的76%。也许你会认为66%76%是一个很高的数字了,那就让我来简单计算一下:残疾人中有许多人是已经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人,对于这部分人国家会给予较多的补贴,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精神物质生活,但这些人是不大可能会出现在这种统计之中的,不会有人去问一个完全瘫痪的人的年收入是多少;对于一个残疾人家庭来说,很少有一个家庭所有人都是残疾人,统计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既包括了残疾人的收入也包括了正常人的收入,如果正常人的人均收入在这家庭中超过了66%(对于大多数残疾人家庭都应该是成立的),那么易见残疾人的收入就必然小于66%。综上可得,这个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有较多水分的,并不能真实的反映残疾人的收入状况,具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真实的人均收入情况不容乐观。要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解决残疾人收入问题刻不容缓。

为什么残疾人的工作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呢?

第一,人们的观念问题,我觉得这也应该是残疾人收入水平低的根本原因。政府一直在尽力保障残疾人的权利,也出台了许多的措施。例如浙江省政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规定的初衷可以说极大的保障了残疾人就业的权利,但由于人们的观念问题,这规定并没有很好的实施起来。部分企业对残疾人劳动能力的认可度不高,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怕安置残疾人进企业后,会成为甩不掉的包袱,所以宁愿缴纳残保金,也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由此大大减少了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堵住了残疾人就业的路子,许多残疾人也因此找不到工作。一些已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对残疾职工没有相应的劳动保障措施,有的甚至歧视残疾职工,没有做到同工同酬,给残疾职工的报酬比较低,有的残疾职工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动,而得到的收入也是非常少的,从而引发残疾职工的不满而放弃就业机会。许多人连就业的机会都没有,收入水平自然低了。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残疾人就是那些什么也干不了,什么都不会的人。就算一个残疾人能和一个正常人完成一件同样的事,人们给予的不是赞美而是鄙夷,总觉得残疾人是无法完成这事的,这也直接导致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残疾人也有梦想,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有谁希望自己是一个残疾人,许多先天和后天的因素使他们致残,他们本来已经很不幸了,我们更加应该给予他们关怀而不是歧视。我们应该给予他们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让他们活出他们自己的精彩。

第二,残疾人的整体就业层次比较低,收入较低。残疾人就业基本上在企业,他们绝大多数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又由于身体的原因及一些其他因素如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职业技能水平偏低,就业竞争能力较弱,当然还包括了歧视的因素,导致了残疾人的收入水平较差。

第三,残疾人结构性就业难度比较大,部分残疾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分析,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肢体和聋哑残疾人就业率比较高,如果他们自身劳动态度好的话,找工作还是比较吃香的。然而,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找工作就非常困难,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对于智力残疾人主要是劳动能力比较差,企业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他们;对于精神残疾人虽然通过药物能够控制病情,但企业一般不敢安排他们上岗,万一病情复发,有可能对企业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结构性就业难度大使得许多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残疾人找不到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只能靠一些福利与补贴生活,从而导致收入水平较低。

那如何帮助我们周围这不幸的6.34%的人呢?首先残疾人大致可分为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没有工作能力的两大类。对于没有工作能力的那部分人,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既要保证较好的物质生活水准,也要保证较高的精神文化水准。这里所谓的保障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并不是让一个人能活下去的需求,而应该是保障人营养均衡,能健康成长的需求。

再来看那些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对于他们工作收入的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第一,政府还是要出台一些政策,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等,确保残疾人可以去企业工作。为了防止宁愿缴纳残保金,也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这种现象,可以适当提高残保金的额度。并且政府可以多创立一些福利企业,最大幅度的保证这些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可以找到工作。政府要与劳动部门加强联系和合作,依托劳动部门及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就业开展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免费进行职业指导,认真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免费并优先推荐残疾人就业。如果就业问题都不能保证,也就不用提工作收入了。

第二,残疾人既然有了工作,那就可以设立最低月收入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在企业工作的残疾人设立一条最低月收入线,确保这些残疾人的生活能得到保证,表现好的当然是多劳多得,表现稍逊的也不会因遭歧视而几乎赚不到钱。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措施。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的到企业之中调查,如果残疾人的月收入并没达到相应水准,可进行警告并进行相应处罚。加大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援助,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司法监督,对各种侵权行为进行实质性的司法干预,实行司法保障,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四,解决所谓的观念问题,这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也最难解决的的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关爱残疾人的宣传,比如说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社会助残的氛围,树立残疾人自强形象和助残典型,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社会风气,为残疾人营造充满关怀的人文环境。也可以组织一些活动,让我们走进残疾人,与他们交流,去感受他们人生的酸甜苦辣。他们并不是许多人所想的废人,他们只不过是折翼的天使,只要大家转变观念,一起行动起来,残疾人也能飞往梦的彼岸。

他们是我们身边的6.34%,同为华夏儿女的我们有必要给他们一些帮助,哪怕只是一点点。

提案背景:因为我自己是红十字协会的志愿者,也一直坚持到三门路的阳光之家为那些智障的学员们服务。与他们长时间的接触交流中发现,他们真的很想为社会做点贡献,他们热爱学习,也热爱生活。在查资料之前我真的没想到会有6.34%的人是残疾人,查完后我震惊了,我觉得真的有必要为他们做点什么。在阳光之家中部分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员也会时常帮一些企业加工一些小物品赚些钱,比如说酒店里牙签的包装盒,一些用于装饰的珠花,小纸盒等等。有一次我花了一分钟左右加工了一板类似纽扣的东西,又问他们加工这一板能赚多少钱,结果他们头也没抬的说了一句“一分钱”。一分,这个计量单位估计没有多少人还会记得有多大,至少我自己已经对它没什么概念了。在现在这个持续通胀的社会里,角应该是最小单位了,基本上所有物品都要用元来衡量。一分钟赚一分,一天工作十小时也就只能赚6块钱,一个月180,一年也就只有两千的样子。残疾人是能力低下,是不会干复杂的活,但他们的十小时就只值6块钱吗?在现在这个月工资五六千还只能当个房奴的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去关注那些辛苦一个月却只能拿200块不到,还要遭人歧视的残疾人。所以,我希望那些有着这种歧视观念的人能改变观念,能真真切切的去帮助我们身边的这部分弱势群体,去帮助我们周围的6.34%的人。

杜徽 093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effb542be1e650e53ea9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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