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0-11-19 22:58: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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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汇率问题及应变对策和方案

摘要: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已进行了多次,但由于在理论上、认识上、实践上存在着误区,对此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走出以往改革的误区,深化行政改革,把政府机构改革引向成功。

关键词:政府机构改革问题对策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进行了多次,但是始终没能跳出"三个怪圈",即在人员数量上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在机构控制上陷入了"合并---分开---再合并---再分开"的怪圈;在管理权限上陷入了"上收---下放---再上收---再下放"的怪圈。总结以往的改革,我们认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不能跳出以往的怪圈,是由于改革中存在着理论上、认识上和实践上的误区,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对策。

1.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1)理论上的误导跳出怪圈乏据在理论上,我们始终认为我国的政府机构是按照马列主义的行政管理理论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的短暂实践,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理论,强调建立"议行合一"的组织形式,要建立"廉价政府"。列宁认为,政府机构"宁肯少些,但要好些"。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按照马克思和列宁的行政理论去构建我们的政府机构,而是依据斯大林时期苏联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模式构建了我国的行政体制模式,建立了我国的政府机构。在行政学理论的研究上,不承认行政学是一门科学,没有自己的行政学理论和独立的行政学学科体系,没有努力去探行政管理的某些规律。当我们的体制出现了种种弊端,并且现实行政管理实践需要理论指导的时候,我们则简单地采用了"拿来主义",照搬马恩列斯的部分论断和西方行政学某些理论,严重地脱离中国国情,在指导实践上出现了许多问题。

(2)认识上的偏颇破解怪圈乏力在认识上从中央到地方人们都意识到机构改革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以往的改革反复进行了多次,都没有跳出怪圈。因此,人们对机构改革已经麻木,漠不关心,甚至失去信心,从而产生了种种错误的认识结果。诸如"先改先吃亏""谁改谁吃亏""机构改革难以走出怪圈""改了也白改""机构改革就是减人,只要人员精简了,机构改革就成功了",等等。这些错误的认识都是从反面总结和吸取以往机构改革的教训。以往的改革是"下改上不改,改来改去改回来""下动上不动,越改越被动"。先改革的受到指责,被认为是出风头,机构裁了,人员减了,但并没有因为改革而得到利益。观看别人改革的,却得到了很多实惠。由于改革不彻底,上下压力都很大,改革进行不下去,只得半途而废。在观望中迟迟未动的,却保留了原班人马,甚至机构和人员又增加了。因为改革撤了一些机构,又设立了一些新的机构,旧的机构没有减掉,又设立了新的机构。

(3)实践上的盲目突破怪圈乏术理论上没有正确的指导,在实践上盲目急进。主要表现在:在职能转变上,走入了强行实施职能转变,从而导致"翻牌公司"的误区。"翻牌公司"是在改革过程中成立的行政性公司,就是把政府机关的牌子换成公司的牌子。实际上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并以此获取利润的公司。它既有公司身份,又有公共行权,是典型的翻牌公司,它一成立就损害了企业的自主权,也为公共行政权力直接插手企业经营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其实质上是权力进入了市场,是计划经济微观管理的再现,是"改革"走回头路的表现。

2.促进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对策

(1)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限责任政府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之所以有反复,与我国社会不发育有直接关系。社会由许多要素构成,各种要素都应有自主权和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减轻政府的负担。由于我国社会不发育,社会组织少而且长期依附政府,缺乏管理能力,当政府将一部分管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或权力下放时,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则显示出没有承载能力,无法填补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而留下的管理社会的管理真空和权力真空。所以"一放就乱",政府不得不收回管理权力;则又会出现"一管就死"。于是,政府机构改革出现了机构"精简-增加-再精简-再增加"的现象。可见,培育具有管理能力的社会,需要一个过程。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我国是一个"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我国每搞一次运动,社会就萎缩一次,到文化大革命时,中国社会只剩下政府和公民两个组成要素。我们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各项改革的。因此,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难度很大,政府很难形成适度规模,机构很难减少。因为,没有了机构,社会则没有政府的替代物进行管理。政府要真正实现改革目标,必须有意识地培养社会,使社会很快发育起来。为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马克思"小政府、大社会"的科学论断了。大社会是小政府的前提,没有大社会就不会有小政府。政府规模大小与社会发育程度有关。大社会不仅说明社会构成要素较多,较活跃,而且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社会权力,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能和有一定的责任。小政府是大社会的保证。小政府意味着与社会分享权力,让社会行使部分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并负有相应的责任。小政府并不是弱政府,但必然是一个有限责任政府。有限责任政府首先是指行使权力有一定范围,哪些权力应属于政府,哪些权力应交给社会,必须予以划清。社会享有权力,但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和在政府的规范和指导下行使权力。它不充当统治角色,而只是管理角色,统治角色只能由政府承担。政府与社会分权,其意义不仅仅是减轻政府负担、提高政府效率问题,而且涉及到公平问题。社会参与是民主行政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还应处理好府与之间的关系。

(2)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强劲推动力。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已充分认识到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加强地方政府自决权和自主权的改革。但是这种分权是在政府系统内部进行的分权,仍然没有打破全能政府模式。1998年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才开始了以社会与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计划经济需要一个全能政府,需要一个什么都要管的政府,这就混淆了政府的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只扮演统治角色而不扮演管理角色。它用统治方式、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一切社会事务,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需要。政府的优势在于其以强制力为后盾,因为它的基础是权力。市场的基础是利润,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它的驱动力。政府的缺点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有限,而这恰恰是市场的优势所在。市场经济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能用强制性的行政干预进行管理。因此,政府和市场各根据其优势而确定管什么,是政府与市场定位的关键,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政府只能利用市场规律管理市场经济,而不能用统治方式或强制性干预的办法去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对于间接管理和宏观管理,并不是强制性行政干预,而是用法律、政策等工具予以引导、指导和规范市场行为。这是依法对市场进行管理,其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公平。政府虽然不进行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但只是将这种管理权交由社会组织去承担,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方面。政府与市场分权,政府职能必然减少。社会需求和资源分配由市场调节完成。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弥补市场不足,增加社会公平。政府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法律、政策、社会秩序、社会发展、经济稳定、基础设施、交通、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等。同时要保证社会公平分配,保证少数没有能力自理和最易受社会伤害的个人和人群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遏止公害产品,如环境保护,贩毒吸毒,艾兹病等。这些,市场不会去管,有些则是由于市场追求利润造成的。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还必须做到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分开。

3.结语机构改革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的重要课题,建国至今,中国政府历经多次机构改革。十七大党中央提出新时期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方向--"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目前的机构改革仍然还存在很大的问题,政府改革应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仲崇东.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冲突与挑战[J].中国行政管理.2007,4

[2]沈亚平.行政学[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ec4540d4a7302768e99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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