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办字〔2014〕1号word/media/image1.gif 签发人:
云南峻宇企业嘉奖令
公司各部门:
2014年8月30日是公司开业庆典重要日子,总经办周洁、采购部经理何良玉、文化传媒李旭在庆典过程中,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表率。
鉴于此,公司决定:给予周洁、何良玉、李旭通报表扬一次并给予贰佰元现金奖励,以资鼓励。
希望三位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同时,希望公司的全体员工动员起来向三位学习,共同勉力。
云南峻宇企业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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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总办
抄 送:公司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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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e24a209783e0912a2162a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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