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及思考

发布时间:2014-02-21 08:49: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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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及思考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初见规模。然而,城市化在给我 们带来无限希望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比如农民由于失地而返贫,农民工与留守儿童问题, 价值观的迷失,自然环境的浪费与破坏等。在“十二五”规划制定之际,认真反思城市化过程中的不足, 总结经验和教训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从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统筹发展、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相关机 制的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对城市化的理性思考,并提出了推进城 市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 返贫 城乡差距 新农村建设

一、城市化简述

(一)城市和城市化简述

城市和城市化简述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城市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的产物。在地理经济学中,城市被定义为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有足够多的非农人口,并具有生活必须的住宅、公共设施伴随着生产、交易、消费等活动的综合聚合体。

城市化也称作城镇化,是指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城市化的过程是城镇用地扩展,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地域不断扩散过程。简单的理解,就是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某种程度上,城市化既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只有经历了城市化才能真正的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现状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现状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放开了对原有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涌入城市,这成为中国特色城市化进程的开端。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已经初见规模。人口城市化水平从197817.92%上升到2010年的45.7%,年平均提高1%以上。但是在十一五时期,我国的城市化遇到了瓶颈”――城市化规模扩张的制约与品质提升的压力逐渐凸显。在中国,城市化所承载的,不仅是发展经济,还有城乡一体化、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对中央的有关文件没有完全的理解和掌握,城市化的工作基本上单一的体现在对城市规模扩张和对GDP增长的追逐上,没有兼顾公共设施及民生的改善,使现阶段的城市化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与城市化的初衷正好背道而驰,所以总结城市化进程中的不足,为城市化的未来找出一条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与环境相协调城市与乡村和谐发展的新路子,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 城市化进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及隐患

只有经过城市化的洗礼之后,人类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时代。然而,仅仅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而赞叹不已、沾沾自喜是远远不够的。正确认识城市化所带来的成果,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解决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程度的使城市化的成果由城市居民、农民共享,才更具有现实意义。

()失地农民返贫

为了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扩展的目的,地方政府把向农民征得的农民宅基地等土地复垦后换取同等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向农民征地用于城市化的建设,目的和初衷都没有错,但是牺牲农民的利益搞土地财政发展地方经济就是大错特错了。

在征地的过程中没有对农民采用合理的安置方式,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也没有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农民在城市化的大潮中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化和现代化带来的便利,又有一次的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占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准备奔向小康的农民却由于城市化而返贫了。2010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5.7%,城乡收入比却为3.31,考虑到可比性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大约达到了46倍左右。城市化的目的和意义是加快社会的发展,使城市的文明成果城乡共享,逐步的缩小城市与乡村二元经济体制带来的城乡差距,但是2010年《城市蓝皮书》上的这组数据却直接反映出,城市化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本义被一些 地方政府忽略了。

另外,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运用愈加激烈的方式进行反拆迁。政府向农民争地成为农民返贫的元凶,也成为政府与农民之间利益矛盾的根源。

(二)农民工、农二代与留守儿童问题

城市化的进程当中,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原有能够支撑人们生产生活的公共物品呈现出严重不足的态势。农民工在城市化过程中付出自己辛勤劳动和汗水,却不能享受城市生活的待遇,生活在城市的边缘。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的社会现象。据统计,全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1.2亿,他们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他们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及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使农民工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生活保障。这不免使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降低,同时,进 城务工的农民会产生自我怀疑和自卑心理,用不理智、不负责任的方式对待自己和周围的人,甚至成为城市社会治安不稳定的因素。

第一代农民工的子女多数是出生于 80 年代以后,被称为农二代。他们曾是留守儿童,他们曾是随民一代父母进城寻梦的无根儿童。身为独生子女的他们拥有更多的文化知识,怀有更远大的理想,对城市也更加的熟悉,但是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抗压能力也更加脆弱。但是户籍制度、城市社保等相关制度的制约使他们留不下,回不去,成了游离在城市边缘的人。

另外,那些依然留守在农村的儿童,也同样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难。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 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价值观的迷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还没有完整的建构。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出现了混乱。信仰逐渐陨灭,理性越来越清晰,对金钱、地位的追逐远远超过了对真、善、美的追求。这种迷失在城市中表现的更加明显。没有精神层面的追求,物质上再丰富也不能给人带来满足,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是非常危险的。从自我的迷失、迷惘到对自己失望甚至对整个社会不满,这个过程是非常危险的,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对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非常不利。另外,在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没有强大的价值观的支撑也是很难攻克难关的。试想一下,整个社会都不择手段地追逐金钱和地位,或者碌碌无为、无所追求,不再提高自我修养,不再为组织内部着想,不再考虑帮助弱势群体提高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怎么又有强大的战斗力去进行经济建设,去进行城市化的建设呢?

(四)自然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及浪费

城市化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破坏也是其进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由于在城市集中了很多的工厂和企业,形成了城市热岛,使本来就脆弱的城市环境更加的不堪一击;城市的很多自然景观被钢筋水泥代替,影响了生物的多样性造成资源的浪费;城市人口的急剧增 加使生活垃圾的排放量增大,甚至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而造成环境的失调;另外还有噪声 污染、光污染等新型污染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三、对城市化的理性思考

(一)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统筹发展

城市化的进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具有胸怀的政府。大胸怀,指的是政府要逐步建立和施行相应的政策使城市真正的接受农民,即逐步消除或者缩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民在住房、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民能够想留下留得下政府,指的是政府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即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人。这主要表现在政府的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应该放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创造政绩上。撤县建区、镇改街道,这些用行政手段推进的城市化模式使城市变大了,城镇人口变多了,城市化率提高了,但是这种被曲解了的城市化造成了社会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公共配套设施仍然缺位,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单纯的空间城市化、人为推 进城市化被认为是一种浪费的城市化。

基于这种矛盾,可以考虑一种新的思路: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统筹发展。在努力提高城市化的速度、优化城市化的质量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新农村的建设。让城市化促进新农村建设,令新农村建设成为城市化建设的坚强后盾和稳定的大后方,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包容性发展的新战略。新农村建设中,倡导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使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马克思在思考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曾预言过,人类社会的发展将经历从城乡分离到城乡融合的历史阶段。既然城乡融合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大方向,那么新农村建设成为城市化的过渡阶段也是未尝不可的。在我国城市化的攻坚阶段,作为农民进入城市生活的过渡,新农村更容易使其安居、乐业,更有幸福感,也更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既保证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改善了农村落后的面貌,而且也在城市化速度增速与质量提高中找到平衡点。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建设统筹发展,再由新农村过渡到城市,无疑成为一种最佳的选择。

(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中要求的是公平合理 地分享经济增长,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也无论是教育、卫生、电力、水利、交通基础设施、住房、人身安全,都尽量满足社会上尽可能广泛的人群的共同愿望。那么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的就不能仅仅发展大城市而忽略中等城市特别是小城市的发展。而是应该由大城市带动中小城市发展,中小城市为大城市发展创造稳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样的发展模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可持续和社会公平的目标。相反的,如果过分追求占地广、人口多的大城市建设,不仅将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被浪费,也不利于城市空间与产业空间的优化。同时,大城市城市得到越来越多的发展资源,中小城市的资源却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占,其结果是城市得不到长远的发展,也很难完成城市化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完善相关机制的建设

1.依法办事与监督

为保证在城市化进程中依法保障农民的利益,首当其冲的就是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各地政府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失地农民依法进行足额的补贴。不能让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失地而再次返贫,保证农民在为城市化做出贡献的同时有相应的补偿。对失地农民补偿的过程中还应构建完善的监督,监督机制中不仅应包括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还应该进行补偿机制的政务公开,让农民充分的知晓相关的补偿方法和制度。保证切实的监督,确保在农民、大众传媒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保质保量的完成土地的征用工作。

2.推进教育工作

保证对农民及留守儿童的帮扶教育。由各地的农技单位对农民进行科学育种、科学增产等方面的培训,充实农民原有的种田思想。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逐步向机械化、科学化发展有深远的意义。对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的培训,使农民可以掌握新的技能进入非农部门工作,从而成为城市化建设中的基础力量。而对于留守儿童要强化社会的关注度, 由教育部门负责 对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进行定期的走访和大学生支教活动。帮助留守儿童的提高心理素质、 道德品质, 使他们拥有更强大的内心去适应社会,让他们理解他们及父母都是城市化的奉献 者,而不是被城市遗忘的人。

3.构建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

缩小城乡差别,最重要的是指缩小城乡在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逐步完善农村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医疗和福利制度,是农民取得病有所依,老有所养的保障。农民不会因为疾病和年老而无力支撑生活,甚至成为儿女和社会负担。在农村建立与城市类似的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也过上有保障的生活, 是城市化成果惠及农村的重要表现形式。建立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采取村民自愿,多方合作的模式。参保费用由农民、村政府和上级政府以及中央财政共同负担,以专款专用、严格监督、惠及村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比例筹集资金、建立专用账户。可以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 基础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

(四)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在经济转轨和城市化的过程中,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价值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实现城市化的关键阶段,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能够为城市化的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而且也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民族精神的合力。让大家了解现阶段的实际困难和未来的美好前景、了解经济转型、了解城市化,坚定全社会攻坚城市化的信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战胜当前各种困难,最终实现城市化的关键因素。

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可以是从上而下的也可以是自下而上的。具体的,从上而下是指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行的价值体系建设的学习,再向下级机构转达思想和要义。主要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领导层的学习。而自下而上是指以社区、高等教育机构作为基本单位的学者、群众等对社会价值体系形成认同的过程,再向上级机构汇报学习的成果。形式也可以是多样的,可以出版社区报、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充当媒介和两种学习方式的连接点,通过宣传报道使两种方式的学习过程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一认识。

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在纯粹的速度指标上是偏慢的(每年的平均速度在1%左右),但是在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指标上又是超前的(没有保证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在十一五计划和十二五计划交接之际,停下脚步反思城市化进程当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与不足是相当必要的。在成功举办世博会之际,希望我们的城市化也如世博会的口号一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在发展中不断反思错误,不断进步,让城市化脚步逐步深入的进行下去,让城市化的成果能够惠及城乡居民。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2010年城市蓝皮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张会永:《从信仰的道德到道德的信仰——康德前批判信仰时期道德信仰学说的发展历程》[J],甘肃理论学刊,20091):1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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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党校课题组:《“田园城市”与城市化进程的反思》

{{推进农村城市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农村城市化的实质是农村经济、人口和社会的全面城市化,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农村经济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形式的发展为农村城市化奠定了物质基础。农村地区城市化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桥梁,而经济增长到了一定阶段又会反过来要求城市化步伐加快。由于近年来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非农产业产值远远超过农业产值,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农村经济发展又是农村城市化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表明产业集群在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集群是促进农村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非农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只有在集群的促进下,农民才能真正体会到非农产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通过产业集群的市场接近的便利性,把农村的手工小作坊、机械小工业紧密地与市场联系起来,从而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节奏和幅度才能有质的飞跃。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才能逐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和谐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实现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
农村城市化过程由两个方面组成:其一是以产业发展和集聚为依托的居住地由农村区域向城镇区域(主要为农村小城镇)迁移的空间集聚;其二是实现农村人口由农业向二、三产业领域的转移和第二、三产业的空间集聚过程。空间集聚和人口集聚这两个过程相互影响、同时发生的有机结合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农村城市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从事依附于耕地的农业生产所需的劳动力比重日益下降,农村地区人地关系不断紧张,以及随之而来的不断加剧的环境恶化,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走出农村,向现有的城镇迁居。随着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在土地上的有效投入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也带来了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最终促进了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妥善安置,才能真正解决农村人地矛盾问题引致的一系列问题。可见,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的根本。

3、实现农村社会城市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实现农村社会城市化必须在农村现有的基础设施、医疗条件、社会保障、教育水平、生活水平、娱乐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去年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一方面,大部分地方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如与农村居民密切相关的公路、电网、自来水供水系统比较落后,与农业生产发展密切相关的堤坝、水库、水渠等水利设施陈旧,存在种种隐患。另一方面,农村的医疗设备和水平、公共卫生设施、疾病防御设施以及文化娱乐设施、教育水平都与城市差距甚大。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有助于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受同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国民待遇。实现农村社会城市化,就是要使广大农村社会各方面建设与城市逐步接近,只有城乡社会协调发展了,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对实现农村城市化具有指导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全面系统的和谐,既是人与人的和谐,又包含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以人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城乡经济之间的和谐、城乡社会之间的和谐。而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必须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农村城市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为指导,全面推进农村人口、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并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四、推进农村城市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策选择

1、建立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机制,搞好城镇经济建设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我国大部分地方农业就业比例过大,这是制约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演进的主要因素。按照产业结构演进的一般趋势,调整三次产业结构,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提高第三产业在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中的比重。同时,要加快工业结构向高加工度化和高技术化阶段的转变。
(2)城镇工业发展要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有许多农民选择离土不离乡的进城方式,要使这部分农民在次中心城市和建制镇安家落户,需要扶持镇办工业,将村办工业向次中心城和建制镇集中,适当开辟工业园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这些劳动力进厂又进城。当前,乡镇企业的发展面临着种种挑战,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进一步下降。在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时期,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明显变化的背景下,除将镇办、村办企业改成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私人企业以外,小城镇工业的发展还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立足当地资源,加强农业的关联度,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以及部分技术要求不高的农资生产企业为主,发挥离农村近、资源丰富且来源广、劳动力价格便宜等优势,不仅可以盘活闲置资产,还可以使农产品不断增值。因此,利用小城镇的多种服务功能,将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以及相关企业集中建在小城镇,形成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市化三化联动的发展机制,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经济的繁荣。

2、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城市化发展机制
(1)选择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城市化战略。农村城市化本质上就是市场化。无论是强制性推行小城镇模式,还是强制性推行大、中、小城市模式,都带有非市场城市化的制度特征。无论强令农民与乡镇企业进入小城镇,还是强令农民与乡镇企业进入大、中、小城市,都违背市场主体的需求意愿。农村城市化应选择以市场为取向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按区位、依时序、动态的、多元化的战略。以市场为取向,即市场机制对农村城市化起基础性作用;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即以特大与大城市为依托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按区位,即按沿海与山区的区位环境不同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依时序,即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地发展不同区位的城镇;动态性,即城镇的规模与空间布局不是恒定的,而是可变的;多元化,即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2)大力推进城乡企业一体化。就推进农村城市化而言,乡镇企业应探索以产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扩大乡镇企业的产权流动与重组,就可实现以制度创新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通过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吸纳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与城市企业、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工业化仍然在两个相对封闭的领域各自展开,致使城乡资源不能实现完全市场化配置,农村人口和企业向城镇集中受阻,城市化依然滞后于工业化。因此,必须彻底冲破城乡之间行政性、社区性的壁垒,以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

3、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沿海与内地农村城市化的协调发展
(1)加强沿海与内地山区的联动发展。沿海地区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要继续加强产业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竞争力。随着沿海地区的产业升级,有些产业就会逐渐不再具备比较优势,这些产业就会从所在地区中退出。如果没有建立沿海与内地山区联动发展的机制,所退出产业就会逐渐被削弱,但通过政策导向,使从沿海退出的产业转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山区,就会带动了山区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因此,政府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沿海与山区的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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