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纲要上人物传记77苏轼
发布时间:2020-10-28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中外历史纲要上人物传记77苏轼
编辑 张书林
生平与政事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仲和,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长子。嘉祐元年(1056),随父及弟辙出蜀入京,翌年进士及第。嘉祐六年(1061),又应制科考试,名列三等。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等职。 熙宁四年(1071),苏轼官至太常博士,摄开封府推官。值王安石执政,推行新法。苏轼持不同政见,上书力言新法之弊,认为宋神宗“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希望神宗“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由于政见不同,苏轼此后数年便出任地方官职。始为杭州通判,又知密州、徐州等地。元丰二年(1079),改知湖州。这时因作诗被诬以“讪谤朝政”之罪而下狱,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又改汝州。元丰八年,哲宗即位,宣仁太后临朝,司马光当政。苏轼改知登州。至郡五日即入朝为起居舍人。其后累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等职。元祐二年(1087)兼侍读。这时司马光尽废熙宁之法,苏轼对此亦有不同的看法。又因政见不同,请求外调。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此后再入再出,历任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等职。元祐八年,哲宗亲政,章惇、蔡卞当权。苏轼又以“讥刺先朝”的罪名免官降职,一贬再贬而为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绍圣四年(1097),复贬为琼州别驾。 元符三年(1100),徽宗即位。遇赦,苏轼官复朝奉郎,渡海北归。翌年,回到常州。因病告老。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终年66 岁。著作传本有《东坡七集》、《经进东坡文集事略》等。 苏轼一生从政,但他是典型的文人。像他这样的人物,在党派斗争中,一贬再贬,也就不足为怪。正因此之故,他对人生世态,才渐有所悟。所写文章,也更有特色。
苏轼的文章,首先是见赏于欧阳修的。嘉祐二年,欧阳修《与梅圣俞书》云:“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嘉祐五年,欧阳修又在《举苏轼应制科状》中称他“学问通博,资识明敏,文采烂然,论议蜂出”。
论事之文
苏轼的文章成就主要在两方面。一是论事之文,上承贾谊陆贽,论证古今,“滔滔汩汩”;一是各体杂文,涉笔成趣,“姿态横生”。赋体之文,也别具特色。
苏轼的论事之文,包括甚广。首先是策论之文,在两次朝政改革期间,针对时弊,敢放狂言,最有时代特点。例如所对《御试制科策》有云:夫天下者,非君有也,天下使君主之耳。陛下念祖宗之重,思百姓之可畏,欲进一人,当同天下之所欲进;欲退一人,当同天下之所欲退。今者每进一人,则人相与诽曰:是进于某也,是某之所欲也。每退一人,则又相与诽曰:是出于某也,是某之所恶也。臣非敢以此为举信也。然而致此言者,则必有由矣。今无知之人,相与谤于道曰:圣人在上,而天下之所以不尽被其泽者,便嬖小人附于左右,而女谒盛于内也。为此言者固妄矣,然而天下或以为信者,何也?徒见谏官御史之言矻矻乎难以入,以为必有间之者也。徒见蜀之美锦、越之奇器不由方贡而入于官也,如此而向之所谓急政要务者,陛下何暇行之?臣不胜愤懑,谨复列之于末。
这篇策论,首先提出朝廷用人问题。这是唐宋两代朝政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其次,苏轼应制之时,还曾撰有《策略》、《策别》和《策断》等,虽属准备应试之作,却也都是有为之言。其《策别》之一《课百官》中《厉法禁》有云:昔者圣人制为刑赏,知天下之乐乎赏而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乐者,自下而上。民有一介之善,不终朝而赏随之,是以下之为善者,足以知其无有不赏也。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罚随之,是以上之为不善者,亦足以知其无有不罚也。《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圣人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罚至于措而不用。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峻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以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后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法,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舜之术也。后之庸人,不深原其本末,而猥以舜之用刑之术,与商鞅、韩非同类而弃之。法禁之不行,奸宄之不止,由此其故也。他主张行赏“自下而上”,用罚“自上而下”,特别是先罚“贵戚大臣”,而后才“及于疏贱”,而且说商鞅、韩非之“所以用刑者”,乃“舜之术”,这是突破儒家传统的看法。这在当时是相当大胆的观点。
《策别》之《课百官》中还有“决壅蔽”之论,对于当时的弊政揭露得十分深刻。文中有云:故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当得而无疑者,莫不务为留滞以待请属,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
宋时弊政之最显然者,是因循苟且。这在欧阳修的论事之文中说得十分透辟。苏轼在此则更指出有些“故常之事”之所以“务为留滞”者,乃是“以待请属”,也就是等待贿赂。“贿赂先至”,则“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则“终年而不获”。哪怕是“一毫之事”,也“非金钱”不办。看得何等深刻!
苏轼的一篇传诵的名文《教战守》,也是《策别》之《安万民》中的文字。此文从提出论点,列出论据,到得出结论,层次之分明,论证之严密,可以代表苏轼论事之文的行文特点,文章首先提出“当今生民之患”,“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而且指出:“此其患不见于今,而将见于他日。今不为之计,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论点提得相当明确。明确了论点之后,随即列出论据,加以论证。经过充分论证之后,便指出“天下固有意外之患”,即战争不可避免。关于战争不可避免的一段分析,是非常精辟的。文章说:且夫天下固有非常之患也。患者见四方之无事,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此亦不然矣。今国家所以奉西、北之虏者,岁以百万计。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战。战者,必然之势也。不先于我,则先于彼;不出于西,则出于北。所不可知者,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 这一分析,已为尔后的历史事实所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既然战争不可避免,其后果自可担忧。文章继续说:天下苟不免于用兵,而用之不以渐,使民于安乐无事之中,一旦出身而蹈死地,则其为患,必有不测。
写到这里,关于“生民之患”,已说得淋漓尽致。在这样的危机面前,如果再不采取挽救的对策,实在危险。于是文章自然引出结论,就是要对平民百姓教以战守之术。文章说: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授以击刺之术。每岁终则聚于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
苏轼是个文人,对于兵法,他懂得不多。这一方面他还不及其父苏洵。上面这段话,不免纸上谈兵。不过,他的论述是针对时弊的,他的论断也是从实际出发的。
从宋朝当时的实际情况看,上至最高统治者,下至某些士大夫,都是苟且偷安,不讲武备,则
是事实。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多好言兵。如尹师鲁、欧阳修、范仲淹、苏舜钦、梅尧臣以及苏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