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文广新局,省内有关艺术单位,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2015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文艺函〔2015〕629号)要求,全面摸清我省地方戏曲剧种现状,进一步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2016年至2017年,省文化厅将组织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意义
地方戏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艺术魅力、丰富的文化内涵,是表现和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千百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促进戏曲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以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普查戏曲资源、加强阵地建设、促进戏曲传承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包括非遗保护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保证全省地方戏曲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普查的目标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省各地、市、县戏曲剧种的数量、形成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地区、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等,实现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地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省境内各地的传统戏曲剧种,包括皮影戏、木偶戏等不同戏曲样式,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是:剧种名称、声腔、艺术渊源、形成时间、流行区域、剧目、音乐、表演艺术、舞台美术、主要演出团体、人才培养机构、创研机构、报刊专著、代表人物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四、普查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
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由省文化厅统筹规划。省文化厅负责制定、发布普查工作方案,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各市(地)文广新局和各普查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做好普查工作。
(二)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按照文化部统一制定的普查信息登录标准、操作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制度实施。
(三)统一平台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文化部建立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平台,实行统一平台、直接登录的原则。各普查单位采集信息后,由市(地)普查办初审后报送省普查办,省普查办审核后统一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普查数据一次入库,。
(四)控制质量
为保证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将对普查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五、普查工作机构
(一)省级普查工作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普查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省文化厅艺术处。
在省艺术研究院成立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普查办公室在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具体职责是:编写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普查人员;组织信息采集登录;监审数据质量;汇总普查数据;汇总发布普查信息;编写普查工作总结报告等。
(二)市(地)级普查工作机构
各市(地)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建议市(地)级普查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文广新局艺术科,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联系。市(地)级普查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普查信息的上传下达,本地区普查工作的动员组织、普查信息的汇总、审核和报送等。
六、普查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普查时间和标准时间
普查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2017年6月结束。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8月31日。
(二)实施步骤
普查工作分为工作准备、信息采集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2月至2016年3月)
(1)成立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编制全省普查工作方案,印发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2)编制并落实普查经费预算。
2.信息采集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
(1)组建普查队伍,培训普查人员。
(2)各市(地)制定、发布本地区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机构,建立普查小组。
(3)各市(地)普查秘书处汇总报送本地参普单位名录。
(4)参普单位开展实地调查,采集文字、图片等数据资料。
(5)各市(地)普查秘书处汇总本地普查文字、图片等数据,进行初审后上报省普查办。
(6)省普查办对数据进行审核,统一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
3.验收汇总阶段(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
(1)省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全省普查信息数据进行验收。
(3)省普查办做好数据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报文化部。
(4)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撰写普查工作总结。
(5)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分类、分地区编制全国地方戏曲剧种剧团汇总表。
(6)文化部对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发布普查成果。
七、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
凡参加普查工作的单位等,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按时、如实、完整地填报普查资料。各地、各有关单位公布普查数据,需报经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文化厅将对普查数据严格管理,依法合理使用相关数据和资料档案,促进普查成果的应用推广。
八、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工作省级财政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性普查组织宣传、人员培训、聘请专家审核等费用。各地开展普查工作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统筹解决。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是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加强传统戏曲传承保护的重要手段,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为本地戏曲剧种的普查提供保障。各级普查工作机构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请各地将普查工作联络员信息、本地区参普单位名录(表格详见附件,亦可登陆黑龙江省文化厅网站自行下载)加盖公章于3月25日前传真至省文化厅艺术处,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whtdcl@163.com。
由文化部制定的《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具体普查表单将于日后由全省普查办与各地联系发放,并进行填报说明,实施具体普查工作。
联 系 人:全省普查工作秘书处(省文化厅艺术处)
董春蕾 82640291 136********
全省普查工作办公室(省艺术研究院)
郭玲玲 186********
附件:1.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3.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参普单位名录
黑龙江省文化厅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丽娜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 组 长:綦 军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费守疆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吴 翔 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
王明喜 省艺术研究院院长
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名单
秘 书 长:费守疆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副秘书长:吴 翔 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
成员:董春蕾 省文化厅艺术处主任科员
张 博 省文化厅艺术处主任科员
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王明喜 省艺术研究院院长
副 主 任:谭 博 省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成员:郭玲玲 省艺术研究院剧目创作指导部副主任
王 巍 省艺术研究院综合信息部
徐崔巍 省艺术研究院综合信息部
陈兴宇 省艺术研究院戏剧研究部
綦思骐 省艺术研究院剧目创作指导部
陈浩然 省艺术研究院美术部
附件2
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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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参普单位名录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演出团体(含戏曲、皮影戏、木偶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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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含戏曲、皮影戏、木偶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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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作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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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机构(含戏曲、皮影戏、木偶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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