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艺术类文化课与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备注: 1、在本科提前批中,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其他外省院校艺术专业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音乐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省确定,其中文科类326分、理科类274分。 2、本科提前批我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的美术类专业、在湘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5日向社会公布。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专业的专业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2013年本科提前批在湘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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