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0 20:58:3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

意见》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全国扫黑办的统筹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国扫黑办4月9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实践需求,针对执法办案中易于混淆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标准。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共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提出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意见》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的方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效加强法律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这些要求有利于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相一致。

二是明确恶势力的具体认定标准。该《意见》给办案一线提出更加明确的执法标准,第一,突出本质特征,明确恶势力界限。由于恶势力犯罪与普通共同犯罪在参与人数、行为表现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个别办案单位往往只要看到有多人多次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就一律认定为恶势力。为此,该《意见》强调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或者因民间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这些规定标示出了恶势力案件与普通共同犯罪案件的界限。第二,界定恶势力成员,确保不枉不纵。认定恶势力,要求“一般为三人以上”。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存在着“简单处理、沾边就算”的错误做法。针对这一问题,《意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将主观明知恶势力危害性与客观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准确划定恶势力成员范围,为实现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第三,细化认定标准,解决争议问题。实践中对于恶势力团伙的一些特征,诸如“经常纠集在一起”应当如何把握、“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如何计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如何认定等,存在着认识分歧。该《意见》对以上问题逐一释明,有效解决了实践中的主要争议,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明确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466685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6d.html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