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员年度考核总结

发布时间:2018-09-13 05:08: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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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员年度考核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报账员管理工作,规范报账程序,提高报账工作效率,落实年初工作目标责任状,根据财政局和“中心”的安排布置,我们于元月十日下午至十二日,利用二天半的时间,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测评、座谈的形式对第二核算柜组所属核算单位的报账员进行了详细的考评,现将考评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我们共考评了11个核算单位(公、检、法、政法、司法、环保、交通、交-警、城建、市政、安置中心)8个报账员(刘玉珍、张天梅、刘艳青、霍玉兰、刘俊玲、范月平、陈云平、杨静),共带回工作考评表11份、座谈记录11份、民-意测评表77张。总体上反映了他们在遵守工作纪律、做好理论业务学习笔记、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活动、及时做好报账工作以及遵守单位财经纪律方面,基本上能得到核算单位的充分认可,也有需要改进的方面和对我们的意见、建议。
  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总体上是好的。我们的报账员,能够坚持照常上班,积极参与单位的各项集体活动,有事能够做到请假,有的单位本身工作纪律并不严,没有签到、签退制度,但他们也能够做到有事勤打招呼。法院纪检书记张铁明同志说:“虽然我院不实行签到制,但艳青同志能够按时上下班,有时甚至中午也不回家,作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有时可能见不着面,但打招呼是肯定的,从我们工作的特殊性上如诉讼费上交后方可立案等也要求其遵守工作时间,并能积极参与国庆歌咏比赛等集体活动。”城建局副局长李林生同志说:“杨静同志身兼几个单位的报账工作,能做到随叫随到、谁叫谁到,在工作上从未落下、失误过。”安置中心主任任选瑞同志说:“因杨静同志报账单位多且距离较远,我们又是临时机关,业务量也不大,因此也不要求其保证工作时间,但能互相理解、配合,及时办理有关业务。”环保局张喜元同志说:“俊玲同志不但能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而且能主动积极地办好单位的各项随机性工作,协调好各方关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政法委副书记许志强同志说:“霍玉兰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协助单位做好后勤工作,做到与单位融于一体。”公安局几位股级负责人说:“同刘玉珍同志接触不多,有业务时只管交票领款,很省心,玉珍很辛苦,有时吃住在机关。”政委刘秉珍同志说:“我们从未把玉珍当外人,而是以正式民-警的标准要求其学习和参加各项活动。”交通局副局长张金厚同志说:“范月平同志作为报账员,其本身修养、素质很好,既能履行本身的职责和使命,又能圆满完成交通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甚至连打扫会议室、布置会场等后勤工作都能得到保障。”纪检书记刘剑叶同志说:“在机关各项活动、学习中,我们要求月平同志和机关人员一视同仁。”
  在学习方面,都能够做到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从内容上也很全面,既有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又有杨乃喜精神和政治理论、财会知识等。法院张铁明同志说:“从抓学习来看,法院是比较突出的,每逢星期二、五的集中学习时间,艳青同志都能准时参加。”城建局李林生同志说:“杨静同志能做到学习上有保证,工作上不落下。”交-警队队长严清虎同志说:“陈云平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更是能够同全体交-警坐在一起学习公安“二十公”等,记笔记、写心得、谈体会。”经查看,艳青、天梅二同志的学习笔记多达两本,远远超过三万余字,其他同志学习笔记也都达到三万字左右,且整齐、认真。
  在业务工作方面,基本上能够做到认真记录有关账簿,指导、督促、规范原始单据,及时报 销、支付款项,积 极参与单 位“三 制度”执行活动,沟通财政、“中心”和单位关系,保证单位财务正常运转。交通局张金厚同志说:“月平同志在目前存在'两难'的情况下,能将'中心'工作同交通工作有机的融合在一起,报账工作做得很好。特别是在'治超'期间,从领票、销票到协调勾通各方关系,从票据的收集传递到款项的报销支付,从未推诿过,也从未误过事,既能做到使各方满意,又能做到洁身自好、按原则办事,充分体现了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各项工作中都起到很好的 作用,代 表了
  '中心'的形象,使'治超'工作人员都很感动,是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报账员。”刘剑叶同志说:“在'三项制度'方面,我们必须要求月平同志参加,并且也采纳了她提出的许多合理化建议,我们不把她当外人,我们的事情办得更稳妥。”经查看,交通局月平同志参与'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确实很好,有《重要事项、重大项目联签卡》、《财务支出联签登记簿》、《会审记录》、《会审结果登记卡》、《民评记录》、《民评结果登记卡》等,且内容记录完备、整齐,很值得一看。公安局部分股级负责人说:“刘玉珍同志工作兢业,服务意识强,数字上能及时核实、及时登记,经济上认真,连毛毛分分也不含糊。”刘秉珍同志说:“刘玉珍同志工作量大,票据收集报销及时,整理粘贴整齐,归集分类准确,特别是在去年专案期间,各项支出都得分类整理,专项汇报,确实是很辛苦。更值得说的是在出警资金不到位时,玉珍同志多次自筹资金垫支累计不低于十万元。另外在收费票据核销上可能不够及时,但这不是玉珍的问题,客观上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如案件未了结不能及时核销等)导致的一种误解。总的来说分管财务二年来,从上至下影响是较融洽的,为人正派,工作细心,未出现过大的失误(唯一一次是收过一次假-),总体评价是好的。”
  环保局张喜元同志说:“刘俊玲同志人品非常好,能同单位人员打成一片,关系处理融洽,能及时收集单据、报销开支,及时传递财务信息,沟通协调各方关系,参与'三项制度'活动,未发现任何失误和差错,在单位留下很好的影响,是一个合格的报账员。”
  交-警队严清虎同志说:“陈云平同志在交-警队工作的三年来,进步大、变化大,这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今年,我感觉到更合格了。在工作上能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严格把好票据关,认真对待不合理、不规范票据,三年来无一点差错,无一违纪条据和不合法条据,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活动且记录完整,对收费票据和资金底清数明,能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和任何人未发生过任何纠纷,整体上素质很好、很沉稳,感觉上有点大才小用。”并通过其手机购置费先报销、后退款一事说明他们在工作上的互相沟通和密切配合。
  城建局党委副书记说:“杨静同志审查严,装订整齐,填记认真,登记及时,在数据上能做到认真核实。”市政处主任杨乃喜同志说:“今年市政处资金多、业务量大,我们也能体谅到杨静同志工作较忙,尽量减少其工作量。在这种情况下,杨静同志能够保证及时办理业务,积极反馈信息,严格把好手续关,购入资产能够及时入库,能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办事,不存在不联签先预支现象。整体上相互配合很好,不存在失误和来迟走慢情况。”市政处几位同志说:“杨静同志业务精通,服务周到,为人随和,责任心强,从未出现拖拉卡现象。”
  政法委副书记许志强 同志说:“霍玉兰同志能坚持参与'三项 制度'活动,坚持原则,不合理的开支不接收,能按规定办事。当然人无完人,但在本职工作上是没有失误的。”司法局姜志华同志说:“玉兰在单位整体影响很好,能及时收集票据,支付款项,对不合理、不规范票据能及时督促纠正、补充,甚至拒付。”
  检--院副检察长杨虎贵及有关同志说:“天梅同志工作上认真,票据上要求严格,报销及时,灵活工作,及时拒付不规范票据,杜绝白条入账,改变财务工作面貌,保证工作正常运行,能胜任此份工作。”康检察长说:“天梅同志从整体上业务素质好,政策性强,底数清,能积极为单位服务,与同志们关系融洽。”
  法院张铁明同志说:“艳青同志工作时间能够保证,购入资产能及时入库、登记,也能认真执行'三项制度',在原始单据的传递上有时有些不及时,这可能是客观上工作的问题,也有票据不规范的问题而造成的一种错觉。在收费票据的领销和收款方面也很及时,总体上感觉是好的。但有一点就是在原始单据的规范性方面做的不够,督促指导的不多,如月底、年底的往来款项核销、资金支付的计划和报告等,有时导致处 理不满意、不好应付上级检查等。”经查看,在账簿、'三项制度'记录方面规范、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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