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doc

发布时间:2020-05-24 10:10: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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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务实负责的态度,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学生营养餐粮油、平价销售点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积极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16年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情况

  (一)粮油质量安全地方负责制落实情况

  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要求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核心,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粮食局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周密安排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粮食法制、科普知识宣传,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原粮质量卫生安全事故。同时,要求各县、区粮食局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结合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和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小组,明确机构、岗位、人员、要求、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股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细化和分解任务,堵塞监管漏洞,以“分责、知责、履责、问责”为主要内容,建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粮油质量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监管格局。

  (二)粮油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粮食收购环节,严格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的年审工作,监督粮食收购者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储备粮收储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在粮食储存环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合理施放储粮化学药剂,定期开展粮情检查;在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督,要求相关企业认真遵守《军供粮油质量保障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品种、等级进行供应。

  (三)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管制度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0号)、《云南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云粮法规发〔2016〕1号),全面推进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程,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意见》(昭政发〔2016〕54号)要求,结合昭通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昭市粮〔2016〕11号)、《2016年昭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昭市粮〔2016〕38号)和《昭通市2016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对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粮食购销环节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的监管工作情况

  1、加强粮食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查和定期核查。严格粮食收购准入门槛,督促粮食收购者完善收购粮食的软、硬件条件,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二是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在原粮质量方面,结合我市粮食收购时节,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督促粮食收购者尤其是各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设置收购原始记录、建立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账,定期报送粮食收购的基本数据;在粮食收购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对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收、单放,对发生霉变和病虫害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在原粮卫生方面,认真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品(如农药、化肥、洗涤剂等)进行混存,从粮食流通源头上保障粮食卫生安全。同时,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2、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为切实掌握我市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良好,保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市按期组织完成了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及市级复查工作。为确保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市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陈波为组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省级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具体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市级复查工作,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市级复查工作组。在复查阶段,市级复查工作组抽查粮食比例占全市纳入检查范围库存粮食数量的%,复查工作涉及2个企业的16个实际承储库点。全市检查期间,共邀请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21名、相关部门人员23名进行监督,其中,昭阳区邀请了区第五纪工委领导和2名政协委员进行监督。经过县、区粮食局督导企业自查和市级抽查,认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吻合,政策性补贴资金基本到位,使用合理,无挤占、挪用现象。经过入仓感官判定,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地进行了整改落实。

  3、加强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检查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质量检验报告在3个月的有效期内)、相符性(报告内容与对应实物的品种、等级等性质要相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粮食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4、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主动牵头协调食药监、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拉网式的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粮食储存、出库、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为主线,以督促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为手段,以粮油仓储、加工、经营企业和旅游景点、农家乐、施工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范围,突出检查粮油购销、保管、消费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或使用受化学污染以及已发生陈化、霉变、虫害等变质粮油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经营者在粮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加强政策性粮食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月7日,彝良县连续发生两次5级以上地震后,昭通市粮食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彝良县“9·07”地震紧急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立即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迅速展开抗震救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及救灾部队的口粮供应。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抓好粮油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督促政策性粮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采购和供应的政策性粮油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采购环节要向供应商索取有效的粮食质检报告。粮食出入库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如无法准确判断粮食质量状况,应立即通知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粮油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不得继续供应,已经发出的,要及时追回并查找原因。同时,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军粮代供点及时、主动与抗震救灾部队联系对接,按照部队对粮油数量、质量、等级和运送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供应手续和供应程序,采取先供应后结算、将POS机带到救灾部队驻扎点现场刷卡等灵活多样的供应方式尽可能方便部队购粮,不得出现迟供、拒供和断供的现象,全力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6、加强库存粮油保管情况的监督检查

  储备粮是各级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市、县(区)粮食局严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落实储备粮定期抽检制度和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对每批次出库原粮做到100%抽样送检;督促企业定期对各仓粮食的粮温、粮情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防粮食出现虫害、霉变等质量隐患;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在购进、保管、领取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绿色储粮等手段,减少药物熏蒸的数量和频率,延缓粮食品质变化;加强库区和储粮仓内卫生环境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使用煤炭、化肥等受污染车辆和包装物进行运输和包装,并采取遮盖、防潮等措施与外界物理隔绝,严防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完善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储备粮购进索取、销售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7、加强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情况调研及质量安全监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系国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长远规划,广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我市11个县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更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昭通的倾斜支持和高度重视。计划启动以来,市粮食局高度关注并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粮食、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在半年内2次深入县区调研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工作,调研报告的成果受到了省政府高峰副省长、市政府刘建华市长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笔批示。在调研的基础上,市粮食局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的指导意见,采取严格的供应资质认定和统一的集中采供方式供应学生营养餐粮油。同时,组织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供应商库存粮油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粮油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现场教授、印制储粮知识手册等方式指导学校做好科学储粮工作。对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情况,属于粮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外的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供应商资格退出机制,终止其供应资格,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粮食局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指导消费环节科学储粮

  主动联合卫生等部门指导消费环节对象科学储存成品粮油,特别是指导全市各级各学校食堂加强粮油储存管理,对粮油实行单间堆放保管、离地上架储存,严禁将粮食及食用植物油与洗涤剂、杀虫剂等可能污染粮油的物品混存,避免出现粮油霉变和受污染的情况,凡是霉变和受污染的粮油坚决不得食用。

  9、加强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

  检查经营者尤其是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商在粮食运输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运输煤炭、矿石、化肥等有可能污染粮食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水泥袋、化肥袋等二次回收的包装材料不能用于粮食包装,重点督促水富、彝良、镇雄等化工、矿产资源大县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粮食运输工具及包装物的清洁卫生。指导运输车辆车主或货主对货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粮食发生霉变,隔绝运输过程中的外界污染源。

  10、加强粮油平价销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粮油平价销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区粮食局切实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到位。不定期对各销售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粮油平价销售点是否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敞开供应,有无挂牌不供、限供、超价供应、调换品种、私自提价等情况,确保各销售点销售工作规范有序,粮油质量符合标准,粮油价格保持平稳。因市场行情上涨确需提价的,平价销售点应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提价请示报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核实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经核实审批后方可提价,且提价后的价格仍保持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指导和督促平价销售点索取粮油质量检验报告,建立完善粮食购销存经营台账和粮油质量档案,按时报送统计数据。检查工作要有书面的现场检查记录,相关检查人员和销售点负责人要签字确认。4月10日前,昭通市粮食局、财政局及时制定了市级验收实施方案,并组织完成全市43个“云南省人民政府惠民生保供给粮油平价销售点” 验收工作。除省级财政补贴外,市直国有企业建立的平价销售点经市粮食局验收合格,由市财政给予每个点2万元的经费补助;设置在县、区的平价销售点经市粮食局验收合格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点万元的经费补助,同时补助市粮食局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共计补助经费31万元。

  (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调查与测报工作

  按照《云南省2016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云粮检查发〔2016〕15号)要求,省粮食局安排对彝良、大关两县新收获的稻谷品种进行抽样,市粮食局要求市粮油质检站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及时与稻谷出产县进行沟通衔接,并在收获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抽样并送达省粮科院,圆满完成采样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市粮油质检站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认真做好我市各级储备粮的抽检和送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军供粮和各类商品粮油的委托检验。市质检站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认真制定学生营养餐所涉米、面、油检测方案,参与由市粮食局于10月份组织开展的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调研工作,抽调3名技术人员到全市11县区进行粮油抽样检测工作,抽取米、面、油样品共16个,经检测,全部符合质量等级标准。

  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情况

  督促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内设质检机构建设,加强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不断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指导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粮油质检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新招聘工作人员1名。积极支持以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主、各粮油经营企业内设质检机构为辅的粮油质检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着力提高检测水平,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在市场粮食质量监管、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监测检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

  (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市粮食局紧紧抓住国家关于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5年规划政策的有利机遇,在省粮食局的关心帮助下,争取到国家粮食局下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30万元,同时,昭通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0万元给市粮油质检站用于学生营养餐粮油检测并向省粮食局郑重承诺,将认真落实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为合理使用好项目资金,市粮食局多次召集研究会议,科学规划急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力争解决质检站长期以来检测设备、仪器与现实和未来的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使我市粮油质检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检验机构2016年资金投入情况、新增仪器设备及办公条件改善情况

  2016年市粮油质检站投入2万余元用于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添置了大型仪器设备工作站、办公桌椅及电脑,进一步改善了站内检验检测及办公条件。

  (三)2016年检验机构比对考核工作和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情况,在加强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检验能力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举办的各类检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粮油质量检验检测水平。2016年,市粮油质检站共派出7人次参加由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国家级粮油检验员培训和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粮食检验技术培训以及由省粮食局组织的全省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暨检验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认定证书。二是选派人员参加全省组织开展的粮油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操作大赛,以实践促进检验检测能力。10月市粮油质检站选派2人参加全省粮油质检机构实验室稻谷出糙率和稻谷脂肪酸值项目检验现场比对考核取得较好成绩。三是积极开展站内自主培训,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互动式学习,通过职工间的交流和学习,今年该站在部分卫生指标,如油脂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的检验检测技术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四)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

  今年是市粮油质检站的实验室资质复评审年,为迎接省质监局专家组的检查,市粮食局指导市粮油质检站于3月份即开始准备迎检的相关工作,分别对实验室的标准进行更新和收集,开展了质控资料的整理、检测室标准物质的准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添置工作,整理相关迎检资料上报省质监局。通过评审,专家组对市质检站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针对复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一致认定市质检站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能力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授权认定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三、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市粮食局坚持建立和完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推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昭通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昭通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试行)》、《昭通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昭通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昭市粮〔2016〕11号)等执法工作制度。在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与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昭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昭通市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年初制定下发了《昭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昭通市粮油价格监测管理办法》。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的指导意见,印发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有关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使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要求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反应及时、措施有效的粮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重大粮油食品安全问题,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粮食局,不得瞒报、迟报,对查出的粮油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二)宣传活动情况

  市粮食局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16年)》,在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之际,精心组织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昭阳区粮食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质监等单位参与,以“保障粮食安全、普及粮食知识、关注大众健康、推介放心粮油、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普及粮食营养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粮食,合理选择食物,改善营养状况,提高健康素质。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市粮食局注重加大《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采用绿色手段科学储粮,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加强自我保护,鼓励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举报涉及粮油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监督粮油消费的良好氛围。6月15日,市粮食局举行了以“粮油质量安全”为宣传主题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市粮油质检站工作人员展示了不同品种及等级的大米、面粉等实物,为群众介绍了大米、面粉的品种、结构、营养特性、质量标准以及购、洗、存、做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知识;市粮食储备库展示了适合市民消费习惯的大米及食用植物油系列产品,向市民介绍粮食质量、包装规格、价格水平等供市民选购参考;市粮食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余次。

  (三)质量监管工作档案建立情况

  督促各县、区粮食局认真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国粮办检〔2016〕148号)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登记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中,并建立学生营养餐粮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档案。把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档案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力争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将辖区内的粮油经营者全部建立信息档案并实行电子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工作有现场检查记录,使用规范,记录完整,相关案卷及时归档,分类进行管理。

  四、在粮食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

  粮油是学生营养餐组成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基本食品,确保粮油质量安全是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的首要问题。昭通是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昭政发〔2016〕56号)的有关要求,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安全和粮油供应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有关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粮食局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工作指导和粮油质量监管,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查制度、价格审查制度、粮食抽样制度,加强市场粮油价格的监测分析、供应商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情况的监督、库存粮油质量的监督、供应商资质变化情况的监督、供应商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和对国有供应商的全程管理。同时,要求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强化检查工作纪律,及时处置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科学储粮指导。

  为强化营养餐粮油质量监测、监管力度,市粮食局向市人民政府建议,由县区教育局选取一个学生人数多、粮油供应量大的学校作为粮油质量定点监测点,由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食药监部门定期对监测点粮油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市粮食局委托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不定期到监测点进行抽样检验,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抽检。抽检方式包括现场质量感官鉴定、现场称重确定标包粮食的数量真实状况、通过检化验手段确定粮食质量等级指标和卫生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依法出具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市粮食局请示,市政府现已批复同意拨付工作经费10万元,列入2016年经费开支范围。同时,市粮食局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开展粮油安全知识培训,聘请专业师资对各校负责人、粮油保管责任人进行分批轮训。

  通过秋季学期以来的运行情况看,粮油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取得了降成本、保质量、促规范、控风险的实效,使学生营养餐粮油采购成本有效降低,粮油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发生粮油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率被控制在最低水平,广大学生从中得到更多实惠,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一些采购环节不规范行为的发生。集中采购工作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粮油质量安全事故,广受师生好评,切实发挥了为学生营养餐保驾护航、为政府排忧解难的积极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

  1、粮油质检部门受设备和资金束缚难以开展涵盖全市范围的粮食收获质量调查,由于交通条件限制,部分县区无法做到现场进行取样,以致难以获得准确检测数据,对玉米脂肪酸值偏高等问题的调查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由于粮食部门社会威望低,几经宣传仍有部分个体粮食经营者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质量档案;

  3、部分粮食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实际执行行政处罚时的难度较大,违规者抵触情绪较大,因而存在缕整缕犯的情况;

  4、大多数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水平不高。目前粮食流通体制正处于建设阶段,相关监管制度措施尚不健全;粮食部门人员结构偏老化,对行政职能转变的适应性较差,相关执法培训又限于经费问题而开展较少,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有限;加之存在部门人员编制少、监督检查专门工作机构不健全等实际问题,造成了多数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水平不高,工作力不从心。

  5、工作经费紧张。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规模较小,每年财政预算不多。由于粮油质检工作的特殊性,每年站内要购买大量耗损器材及药品,而且根据有关规定许多仪器设备每年必须由相关部门检定,且检定费用较高,所以每年有相当一部分经费是用在仪器设备的检定及耗材的购买上。因此,在有限经费的使用上很难再投入购买新仪器设备及外送人员学习培训。

  (二)工作建议

  粮食质量关系千家万户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重要的保障责任和义务。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和完善粮食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管办法。我市属于省内贫困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有限,建议上级部门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

  六、2016年工作思路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加强全社会粮食质量监管,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责。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16年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积极推进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全社会粮食质量为监管范围,加强与工商、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着力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507f05000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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