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13]38号
【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01
【实施日期】201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3〕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日
十堰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关于2013年度节能环保、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污染减排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工程减排力度,严格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与管理,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相关工程治理项目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等体系建设,圆满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年度目标任务
201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1.5%(其中:农业源削减2%),氨氮削减1.8%(其中:农业源削减2%),二氧化硫削减0.5%,氮氧化物削减0.5%。
根据以上目标,市政府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见附表1)。
三、减排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结构减排
加快落后产能和工艺的淘汰力度,关闭房县建材化工厂、郧县汉江水泥立窑生产线、丹江口电化公司12500KVA电石炉,淘汰十宝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年产能3万标张蓝湿皮制革生产线1条、Ø3.0×2.5m转鼓等9台设备的落后生产线和生产工艺。
(二)加快推进水泥行业烟气治理
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治理工作,责令华新(郧县、房县)水泥有限公司在2013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竹溪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湖北武当水泥有限公司2013年底建成投运低氮燃烧装置改造工程。
(三)推动农业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一是要进一步挖潜农业源减排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市级减排方案减排项目库基础上进一步挖潜地方农业源项目,确保各地区农业源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农业源减排技术指导。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在摸清全市规模化养殖畜禽专业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和水产养殖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好减排档案,出台年度农业源减排方案和技术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农业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水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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