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9-03-15 00:48: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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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委发[2009]15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06

【实施日期】2009.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

(辽委发[2009]15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辽宁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986

辽宁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 6)、《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国发 [2009]12)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是维护人民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行动,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突出公益性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努力实现全省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基本省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地总结我省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夯实基础,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辽宁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使各项改革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总体目标

2011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较大程度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坚实基础,使人民群众在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进程中受益。

二、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2009年参保人数达到1268万人,比上年新增58万人,参保率90%;2010年参保人数达到1296万人,比上年新增28万人,参保率达到92%;2011年参保人数达到1338万人,比上年新增42万人,参保率达到 95%。城镇居民医保,2009年参保人数达到560万人,比上年新增257万人,参保率达到80%;2010年参保人数达到602万人,比上年新增42万人,参保率达到86%;2011年参保人数达到644万人,比上年新增42万人,参保率达到92%。农村常住人口新农合,2009年参保人数达到1967万人,比上年新增13万人,参保率达到993%,2010年至2011年做好巩固完善工作。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9年,将全省150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制定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全面启动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3年内,将全省城镇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高校在校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基本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政府资助水平,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之间的衔接。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统筹层次。2009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0年,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全部实现市级统筹,并逐步实现医疗费用门诊统筹。新农合实行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乡统筹。

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以上和60%以上,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45%以上。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

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便捷有效的管理流程。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到 2011年底,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ab79f5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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