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01 10:45:4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

为加强乙型病毒肝炎预防控制工作,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一、项目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对15岁以下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人群实施乙肝疫苗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该人群乙肝免疫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377个行政村,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二)实施对象

全县15岁以下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

(三)接种原则

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四)免疫程序

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的补种原则执行);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计局会同教育科技局、财政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具体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

(2)相关部门职责

根据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科技部、财政部和市场管理管理局《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卫计局负责乙肝疫苗接种项目的组织实施、督导;疾控中心负责技术培训与指导;补种乙肝疫苗目标人群所在的学校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学校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单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受种者及时接种乙肝疫苗。

(3)实施步骤

1、社会动员和宣传。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特别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边远贫困地区、山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

2、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所有参加接种的技术人员,具体培训内容要针对方案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就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疫苗注射器的管理、相关表格的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要特别强调乙肝疫苗完成全程接种(3剂次)后再不需加强免疫,避免一些儿童或家长加强免疫造成免疫浪费。

3、目标人群摸底

对全县15岁以下需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进行了摸底。

(1)摸底人员组成

在校目标人群的调查摸底工作由学校负责,其他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由辖区的乡镇卫生院负责。疾控中心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

(2)摸底登记

在校目标人群由学校负责,对每名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并填写儿童乙肝疫苗接种情况调查表报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接种对象,将需要补种的儿童按出生年度分别录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摸底调查及接种登记表,发放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3)摸底注意事项

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以及家长回忆情况综合判断。首先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家长回忆为准,家长能明确乙肝疫苗接种史者视为接种(明确回忆接种3针次者视为全程接种,明确回忆接种但不能确定接种几针者视为1针次),否则视为未接种。

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登记工作。对摸底时发现无卡、无证的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与补建卡、建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适时完成其他疫苗的查漏补种;对发现无卡、无证的715岁儿童本次活动不再补卡、补证。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摸底登记表中明确注明,不予接种。既往有乙肝病史;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证(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待康复后咨询医生进行接种;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乙肝疫苗)。

4、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1)分发

乡镇卫生院与各接种点提前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各种表册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和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2)领取

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真实、完整的免疫接种用乙肝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供应记录,乡镇卫生院应设立专账管理,并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3)注意事项

乡镇卫生院应在每轮接种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记录、发情况。

6、接种实施

1)接种点设置:实施以定点集中式接种为主,需接种的儿童可在当地接种门诊定点接种。

接种点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可适当增加临时接种点,或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时间。

(2)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调整人员数量。现场组织负责应接种儿童的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此项目内容的宣传。

6、接种现场工作

1)接种工作人员根据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与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摸底调査及接种登记表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

2)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乙肝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

3)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达到三个安全。对受种者安全、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接种者在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对实施接种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使用后不得再将针帽盖上;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特别是在接种后应对使用过的注射器根据据《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集中到乡卫生院有医疗废物处理站统一回收,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处理记录。

7、接种时注意事项

(1)所有接种对象均应在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0.5m1的乙肝疫苗

(2)疫苗在使用前要充分摇匀,如发现安瓿有破裂、有摇不匀散块状物、标签不清、超过有效期、已冻结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3)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

8、加强接种后不良反应监测

各接种点应根据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乙肝疫苗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工作。一且发现疑似异常反应,接种单位及相关医疗机构应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并在免疫规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上报,同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县疾控中心。

四、信息收集与管理

各接种单位应根据据儿童乙肝疫苗接种情况调查表,以出生年度分别汇总填写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摸底调査及接种登记表,在现场接种时,核对基本信息,并填入实际的补种日期。于接种活动结束后2天内按照上报,汇总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摸底调查汇总表乙肝疫苗兔疫接种接种汇总表。同时汇总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平台(金苗软件)上报,对每次活动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培训、接种报表、影像等进行整理存档。

五、督导

县卫计局和疾控中心对免疫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督导涵盖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动员、现场实施等各阶段,现场接种时,各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966d53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c7.html

《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